昨天上午,国家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2010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启动,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
此次行动后将建立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制度。名单将在国家局网站上不定期发布并抄送提交三大电信运营商,对于向黑名单网站再次提供接入、运营服务的电信运营机构追究其共同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打击。
据了解,“剑网行动”将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xx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传播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关音乐、电影、软件、图书等作品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行动将手机移动媒体和技术服务网站列为重点治理领域。此外,举报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将获奖励,视不同情况奖励金额为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北京市盛峰主任分析认为,“剑网行动”给出了一个非常强的信号,表明国家对待音视频网络信息服务的政策法律掌控尺度进一步严格起来。以往,音视频内容权利人发现网站非法传播其音视频内容后,大多只能通过漫长的来维权。虽然今年以来,各级法院对于网络侵权的判赔额度有所上调,但是,权利人仍然认为自身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与维权机制不同,“剑网行动”主要是由行政机关倡导并实施的,无须经过严格的司法审查,其效率可能会更高。并且,从公开渠道透露出来的消息看来,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将可能收到“断网“处罚。这个处罚对于主要利用互联网作为经营途径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来讲,无异于宣布其“突然死亡”。
同时,作为资深的互联网和,也表达了其对这个行动的担忧。如前所述,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可能会被处以极刑,而这种极刑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并未经过科学严格的司法审查。行政机关宣布的“死刑“是否会错杀无辜?谁来监督行政机关的巨大权利?面对“突然死亡”威胁,音视频网站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