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来未动一分公共维修资金怪谁?
文/陈涛
据海都闽南网7月22日的文章《泉州市2.59亿公共维修资金,12年来未动一分》报道:据泉州市房管局的统计,泉州市区公维金归集10多年来,已累计归集超过2.59亿元,但这么一大笔钱从未动用过一分。《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泉州市居然无人申请使用公维金。其实,早在1998年,泉州市区即开始归集维修资金,归集的维修资金均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至今已归集维修资金2.59亿多元,其中本金2.58亿多元,利息100多万元。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泉州市不要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呢?
是泉州市的住宅小区都还在保修期内,不需要进行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是泉州市的住宅工程质量都优良了,即使是过了保修期也不需要进行维修?是泉州市的物业公司管理得很好,维修资金有来源和渠道,不需要公共维修资金的支持?是泉州市的住宅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申请公共维修资金?是泉州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给申请的住宅小区办理提取手续,不积极为民办实事,在主观上不作为?
从新闻的内容来看,以上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我们也知道,住了多年的小区,保修期肯定会过的,屋面外墙漏水、外墙瓷砖脱落、给水设施损坏、门禁系统失效、电力线路老化等等问题时有发生;我们也知道,现在物业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物业费还难以{bfb}收齐,更不用说去分摊维修费用了;我们也知道,在政府的督促下,稍微有点规模的小区都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了;我们更从新闻里看到,“到现在,还没人来申请,也没被提取过。”泉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要说提取连申请的都没有。
看来,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公共维修资金提取的手续非常复杂和非常不易,而且不是一般的复杂,不是一般的不易,将想要提取的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挡在了大门之外!
请看《公共维修基金的申请程序》:制订方案,业主确认(《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和所在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办理备案,首次开户,资金划转(先划转预算金额的50%),竣工验收,决算审核。好家伙,整整一套维修工程的报建手续,整整一套官样文件的旅行流转,整整一套高高在上的繁杂,就是没有看到人性化,没有看到便民性,没有看到惠民性。
难怪物业公司的人说,“手续太繁琐,我们只能望‘文’兴叹啊。”难怪有业主说,“一个几千元的小维修,感觉像建一栋房子一样麻烦。”一边是房屋要维修了申请不要公共维修资金,一边是公维金躺在账户里“睡觉”,是不是违背了公维金收取和使用的初衷呢?
我就是不明白,当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归集公共维修资金时为什么没有想到应该怎样提取使用呢?我就是不明白,公共维修资金本就是业主自己缴纳的资金,要使用时怎么就如此之艰难呢?我就是不明白,本是为保证保修期满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的,怎么就变得更加没有保证了呢?
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如果只是为了归集资金而不是为了方便民众,如果只是为了挂在墙上而不是付诸行动,如果只是为了增加权力寻租的渠道而不是真正为大众服务,那么这个政策不出也罢。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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