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大多数企业常见的“年度计划”(Annual Plan)、“年度预算”(Annual Budgets)、“配额”(Quota)等相信来自大型的制造型企业。如果没有年度计划和配额,就无法对预算、人力资源、流水线开工等进行有效合理的分配。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外部环境是市场经济,制造型企业内部实际上实施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而来自于“爱德华大爆炸时代”的制造业传统影响了大多数企业的内部计划体系。
2,小步快跑,以服务刺激需求。不断地将已经成行的服务尽快地释放到市场上,促进形成需求,并且逐渐实现对客户和用户习惯的影响,反过来提高供应和服务规模,形成正向循环。互联网的特点是,不怕小,就怕慢——客户和消费者市场的集体进化会促进服务的自然升级;而互联网行为习惯的形成,很多都来自“微”——微型支付、微型博客,微型视频,等等。微型服务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在微型服务累积的同时,网站也就完成了后台服务系统的积累,为临界点来临,进入规模化市场做好准备。
在满足客户普遍需求方面,我特别推崇Facebook的“{zd0}公约数”法则,Facebook在社交网络市场,遵循了一条有趣的发展路径图:哈佛大学——波士顿地区的大学——美国东海岸常春藤大学——高中——西海岸大学——所有大学——白领——其他国家——所有人。在这个路径图中,Facebook挖掘了不论任何市场中,所有用户普遍存在的共同需求,这样,能够把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的用户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一个极端的例子是,Facebook连Logo都用了最简洁的方式,就是为了在攫取客户普遍需求过程中减少因为变量增大所引起的麻烦。
服务业,(特别是知识服务业),还有一些与制造业明显不同的特征:
1-服务的需求方对服务也需要投入时间和知识
2-最终的服务成果,往往是服务的需求方和提供方共同达到的
3-准确地说,服务是“知识力密集型”产业,而非“知识密集型”产业(--高科技制造业或软件类产业更接近“知识密集型”产业)。服务需要“人才或专家”的“在场”
4-服务的营销往往是一对一的营销,服务不象产品,无法通过“渠道”来分销或批销,因为知识不象产品一样可以批量存储、递送。
5-服务的品牌就是人(服务商)的品牌、或知识的品牌(不同的知识也是竞争性的),而非产品的品牌。
6-一个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社会,(服务业比重:美国80%的GDP,英国75%的GDP;中国的服务业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要求全民要有较高的平均知识水准。所以,一个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社会,通常是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
1-服务的需求方对服务也需要投入时间和知识
2-最终的服务成果,往往是服务的需求方和提供方共同达到的
3-准确地说,服务是“知识力密集型”产业,而非“知识密集型”产业(--高科技制造业或软件类产业更接近“知识密集型”产业)。服务需要“人才或专家”的“在场”
4-服务的营销往往是一对一的营销,服务不象产品,无法通过“渠道”来分销或批销,因为知识不象产品一样可以批量存储、递送。
5-服务的品牌就是人(服务商)的品牌、或知识的品牌(不同的知识也是竞争性的),而非产品的品牌。
6-一个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社会,(服务业比重:美国80%的GDP,英国75%的GDP;中国的服务业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要求全民要有较高的平均知识水准。所以,一个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社会,通常是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