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员解释说,到期房地产主要是指房地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年限或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根据这个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的行政划拨用地上的房地产,加油加气站,列入旧城(村)改造规划区域的房地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使用的公用设施,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续期的房地产,不适用该《规定》。 按照《规定》,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修正,补交地价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按年支付,其标准由市国土管理部门定期公布。(毛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