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GXTC-1014017
所属行业:环保
所属地区:广东
1、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购.
2、工程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3、工程概况:韶关发电厂为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上大压小”的拆建工程,主要利用电厂拆除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
工程。本系统主要处理全厂(2×300MW+4×660MW)机组经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废水,系统按每天24h连续运行设计,规划处理能力为2×40 m3/h,本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按(2×
300MW+2×660MW)机组设计,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主体设备按处理能力1×40 m3/h考虑,系统处理能力留有一定裕量;但加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水储存系统等按规划(2×
300MW+4×660MW)机组处理能力2×40 m3/h一次建成,预留一列废水处理主体设备扩建场地,配套加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水储存系统等应考虑扩建接口。系统抗冲击负荷和
低负荷运行效果良好。
4、 招标范围: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以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分三大部分:废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化学加
药系统,包括电气和仪控设备,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的其它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不允许联合投标体形式进行投标。
(10)投标人近五年(2005年至今)应具有单套处理能力50m 3/h及以上2个火力发电厂工程运行1年的产品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
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0年 7月20日至 7 月26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北京
6.2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5点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报名材料正本一套及电子版本一套一并递交到报名地点。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
(5)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请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6)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设备规格、投运时
间);
(7)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
(8)其他文件。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截标时间: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联系人:牛 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