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中律教培 [2010]第7号
关于邀请2010年新会员入会函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是集研究、咨询、会议、培训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人才培训机构,为国际、国内注册的专业性法律网站,服务于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培训服务为{zg}目标,倾力打造xxx、{zy}质的法律培训平台!培训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拥有由五百多名国内{yl}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名师荟萃,举办各类研讨会、研讨班、进修班、培训班、出国研修团和考察团、函授班等六百多场,参加人员达五万多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人才培训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的功能作用,巩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成果,提升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教育的质量,提高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的理论研究水平,搭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研讨和交流平台,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 自即日起接收2010年新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凡加入本中心的会员将按规定,享有各项权利和义务。请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会员类别,真实填写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快递邮寄至培训中心,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建档。
鉴于贵单位的发展潜力和社会影响,我们真诚邀请贵方入会,期待您成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会员。
附件一: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入会条件及权利
附件二: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一: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入会条件及权利》
{dy}条
第二条
拥护本中心会员条例,有加入本中心的意愿。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各地法律机构、教育团体、协会及其他行业机构。
从事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一)VIP会员:会费
权利:
1、安排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xx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
2、自动成为我中心每期相关领域培训研讨班的协办单位,并在官方会议文件、会刊、会场背板或横幅上体现。
3、可下载我中心网站上所有专家讲义、音频资料。
4、免费提供我中心网站广告位一年。
5、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6、安排VIP会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我中心培训研讨班演讲嘉宾五次,每次2-3小时,交通费用及课酬自理。
(二)普通A级会员:会费1万元/年
权利:
1、会员单位每年可免费10人次参加会议,每次限定三人,10人次以上按会费期内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三)普通B级会员:会费6千元/年
1、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次限定俩人,5人次以上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第四条
第五条
单位名称: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帐
第六条
第七条
附件二: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会员入会申请表
单 位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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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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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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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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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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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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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类型 入会费用 |
VIP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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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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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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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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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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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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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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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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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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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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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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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申请函 |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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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申请担任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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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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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熙晨 电 传 E-mail: liuxichen@139.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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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内容由申请方填写,须真实有效,并能遵守培训中心章程。如通讯地址、电话、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变动时,请及时函告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秘书处,以便保持联系。
已投稿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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