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13, 2010 作者: 保险分析师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获悉,该公司已从本月起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实行此项服务后,人寿新老客户在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可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目前中国人寿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的年利率为3%。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是指客户可将特定产品产生的生存保险金(不含满期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享受生存保险金的累积生息服务,直至保险合同终止,以实现资金的复利增值。中国人寿方面表示,该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项服务按年利率进行复利累积,累积生息的年利率每年由中国人寿公布。
统计显示,在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功能适用的产品共计13款,为带有生存金给付特征的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产品,其中个险渠道10款、银保渠道3款,具体包括: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