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烧烤不应让城管一部门“孤军奋战_情致清风_新浪博客

治理烧烤不应让城管一部门“孤军奋战”

 

作者:12319城管热线    张 健 

 

    夏天,夜晚,露天烧烤摊毫无悬念地再次大量涌上街头,并且生意异常红火,烧烤摊产生刺鼻的油烟味,让附近居民晚上不敢开窗通风,食客在就餐时,发出的吵闹声让居民难以休息。浓烟、噪音、垃圾令烧烤问题每年夏天便成为投诉的热点。

    个人认为:烧烤问题难以根治,一方面与它存在着巨大的消费市场有关,在高额的利润下,饭店、小摊自然趋之若鹜。另一方面,治理烧烤应是多部门联合执法,仅仅依靠城管一个部门“孤军奋战”,治理起来,存有难度。城管部门清理占道烧烤与清理占道经营一样,清理的是占道上的经营,但对于占道以外的经营,他们则无权干涉。

    烧烤大致分三种情况,{dy}种是无照无证经营的烧烤,也是最常见的,一个小贩没有任何经营许可,在街边随意摆摊。第二种是超范围经营的烧烤,比如一个饭店虽然有营业执照,被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并没有烧烤这一项,该饭店却也在烧烤旺季突然“转项”。第三种是弃场弃店经营的烧烤,就是说一个核准经营的烧烤店,改变经营方式和场所,不在店内烧烤,而是将桌摆在了室外,人行道甚至车道上。这三种烧烤的经营行为都违反了工商相关行政法规。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在治理烧烤问题上,工商部门“出手”有据。

    另外,露天烧烤的经营、加工等环境极差,食品的卫生状况、肉质来源及加工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等更没有保证。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即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对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我们相信,露天烧烤从业者都没有办理过《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此说,对烧烤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食品、卫生部门不能袖手旁观。

    对于那些有室内固定经营场所的烧烤经营业户,如果没安装任何油烟净化装置,大量的浓烟排放到空气中,环保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从环境污染这个角度对其进行管理。

    对“战线”拉得很长的烧烤食客,他们喝酒划拳,互相劝酒、高声喧哗,甚至摔酒瓶子,吵闹声让附近居民无法正常休息,根据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管治。

    综上所述,城管、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对治理烧烤都负有相应的管理职能,政府可明确一个职能部门牵头,涉及到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共同参与,大家一起使劲,真正把“齐抓共管”落到实处,这样,烧烤扰民顽疾可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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