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对超市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1、超市的安全大检查由场治安消防委员会领导,责成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
2、超市安全大检查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场安委会成员、保卫人员及超市的负责人组成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及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解决。
4、由主管安全的经理、部长组织各级安全责任人,每月对超市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出安全检查记录。一时难以解决的较大隐患,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场安委会。
5、各营业部门及安全值班人员负责本区域的班前后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
6、重大节日前要对超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各级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仔细认真检查。
7、除按期进行“三级检查”外,安全保卫部要按分工对全场各部位的治安防范、安全防火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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