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10 14:14:51
博主回复:2010-07-12 13:32:06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2.
3.
4.
5.
6.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010-07-13 12:39:24
博主回复:2010-07-13 16:17:07
维持社会福利持续提高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主要的硬指标。
2010-07-13 12:42:05
关于开征出口关税的通知
关于开征出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国务院已于一九八二年四月三十日以国发[1982]70号文批转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计委、经贸部上报的《关于若干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请示》。现随文转发(见附件一)。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通知,我署决定,自六月一日起,对三十四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对外公告稿随附(见附件二),请各关于五月二十八日对外公布。
附件一:关于若干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请示
对于若干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问题,经我们和财贸小组、物价总局等有关单位多次研究,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一九五一年五月,前政务院批准公布的《海关进出口税则》中,曾规定对花生油、花生、猪鬃、桐油、薄荷油、薄荷脑六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目的是为限制某些产品出口,保证国内供应,或防止盲目发展。后来,由于国际市场和国内情况的变化,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停止对桐
油、猪鬃征收出口关税,一九八0年又对其余四种商品停征出口关税。
当前,由于贸易外汇实行一美元按人民币二元八角的内部结算价,有些出口商品盈利大大增加,不少部门和地方争相出口利大商品,影响国家计划的安排和调拨。有的甚至对内抬价争购,对外削价竞销,影响国内物价稳定,也影响出口外汇收入。有些商品(如砂糖等),国家大量进口
,有的地方却要出口,增加运输和港口装卸的困难。因此,除了从出口许可制度上加强行政管理以外,对一部分出口利润较大的商品,征收一定的出口关税,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做,可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利于国家计划的贯彻实施;可以适当调节进出口价
格和国内外市场差价,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利于国家获得较为稳定的财政收入;有的还有利于保护国内资源。
二、征收出口关税,既要服从于奖励出口的政策,又要做到能够控制一些商品的盲目出口。根据这一总的原则,就不同商品的情况,确定具体原则如下:
2010-07-13 12:42:49
{dy},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品种不宜太多。主要是:盈利特别高,且比较稳定的大宗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我出口已占有相当比重的商品;国际市场容量有限,盲目出口,容易在国外形成削价竞销的商品;国内紧俏,又要大量进口的商品;以及国家控制出口的品种。
第二,确定出口关税税率的高低,除了控制出口的商品以外,要兼顾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要鼓励出口制成品,少出原料;并根据出口盈利的大小,使经营单位在征收出口关税后,仍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以免在国际市场价格波动下降时,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税率的
级差不宜过多,既要比较合理,又要便于执行。
根据上述原则,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拟定为三十四种,除煤炭从量征税,每吨征收人民币四十元外,其余实行从价征税办法,税率自10%~60%,共分六级。品种和税率如下:栗子、锰铁、铬铁、钒铁、钛、未列名铁合金六种,税率10%;大米、大豆、糖、桐油、松节油、兔毛
、淡水鱼、海蜇、杏仁、山羊板皮、生铁、钨铁、钼铁十三种,税率20%;对虾、生漆、松香、钨砂、锑、硅铁、珍珠七种,税率30%;鲱鱼子、枸杞子、锡三种,税率40%;桂皮、当归二种,税率50%;鳗鱼苗、黄芪二种,税率60%。上述品种及其税率,按一九八一年上半年
外贸成本计算,除了控制出口的品种有一部分利润较低或者无利润外,其余品种的出口利润率,纳税后多数还能够保持在70%以上。征收出口税的品种及其税率,在执行一定时期后,再看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增减。
煤炭实行从量征税,需要在现行《税则暂行实施条例》第八条末款后,再补充一款:“对一些出口货物,也可计征从量税。”
三、若干出口商品征收关税以后,由此产生的税利转移问题和其它有关问题,拟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属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统一经营核算的出口商品,将减少出口盈利,转为国家关税收入,由财政部相应地核增外贸亏损指标来解决。
二、属于地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以一九八一年该商品出口实绩为基础,由财政部门统一核算,适当调整基数;一九八二年出口超过一九八一年实绩的部分,不再计算。
三、对于控制出口的品种(包括大米、大豆、糖、生漆、松香、煤、桐油、松节油、兔毛、生铁、锰铁、硅铁、铬铁、钒铁、钨铁、钼铁、其他铁合金、钛等十八种),原则上不予调整盈亏基数。
四、经济特区和经由经济特区出口的商品,也一律按照税则的规定征收出口关税。
2010-07-13 12:43:59
附件二:出口货物品名和出口税率表
海关进出口
|
税则号列
1
|
10
|
31
80
|
|
|
|
|
|
|
114
|
115
|
121
|
132
133
|
143
|
|
154
161
|
|
174
202
206
|
|
2010-07-13 12:44:18
----------------------------------
续表
----------------------------------
海关进出口
|
税则号列
----------------------------------
337
|
348
352
|
|
402
427
601
|
680
736
750
751
756
|
|
|
|
|
|
|
757
|
924
|
----------------------------------
1982年5月15日
2010-07-13 12:50:34
需要向张先生指出的是,从1984年以后,国家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每年都会对出口征税商品和出口退税商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以及出口征税商品的种类和出口退税商品的种类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国家为了体现国家对资源类产品的控制,引导产业向国际化,健康化发展所采取的策略。您应该可以看到,即使在1982年,已经对钨砂,铁合金,以及镉等金属征收了20%到30%不等的税收。您今天在评论回复中所提及的今年部分商品退税取消,实际上是今年来每年都在做的事情。每年都会有部分商品取消退税,部分商品甚至开始征税。
博主回复:2010-07-13 16:00:46
2010-07-13 12:54:35
博主回复:2010-07-13 16:32:39
- (2010-04-19 09:53:21)
- (2010-06-10 08:43:01)
- (2010-06-12 11:01:56)
- (2010-06-12 17:47:24)
- (2010-06-27 19:42:06)
- (2010-07-03 09:16:00)
- (2010-07-03 12:27:02)
- (2010-07-04 14:44:24)
- (2010-07-05 07:53:21)
- (2010-07-11 17:31:47)
已投稿到: |
|
---|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