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0-7-12 14:14:58 来源 : 中国文化报
点击次数:179 【】 【】 【字体: 】中国数字出版业近几年发展迅猛已成不争的事实。据新闻出版总署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整个数字出版业产值为370亿元,2008年为530亿元,2009年则达到750亿元。与发展速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数字出版正处在尴尬的格局中:由于商业模式不清晰,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并不顺畅;由于立法滞后,数字出版规则标准无法确立;由于略显急功近利,技术内容方面创新不足……
在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挂牌一周年之际,“2010新文化·媒体·新版权峰会”的数字出版论坛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出版、传媒和投资领域等业内人士纷纷为我国的数字出版业支招献策,寻找出路。
各自为战
随着新媒体的普及,出版商、作者、运营商等各路人士对数字出版充满期待,但现实状况并不能令他们满意。
近日来京参加数字出版论坛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此前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数字版权。经常和出版方打交道的他,刚刚得知有“数字版权”一说。据了解,很多像易中天这样的知名作者,去年一年数字版权收入皆为零。
让一些专业人士没有想到的是,一些大型出版社掌握着大量数字版权资源,却没有将其转化为实际收益。当当网出版物定制部总经理谢志宁称,国内一线出版社拥有5000多种出版物的数字版权,他们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中国内地90%的作者签订了数字版权协议。然而,多数出版社称,他们的收入微乎其微。“占有这么多版权,却没有产生多少收益,实在是可惜。”谢志宁表示。民营出版公司也面临类似情况。北京经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黎明表示,公司手中有一些高质量的专家,也想在数字出版方面有所作为,但目前的产业模式还不理想。
作为沟通作者和出版方的中介平台,“一起写网”经历了中国数字出版成长最快的两年。其总裁徐志勇将当前的数字出版市场看做一场没有规则约束的足球比赛。“一个人既想当裁判,又想当球员,这球赛怎么能正常进行?当前数字出版产业链的现状是:分工不清、角色不明。”业界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国内的数字出版市场的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的作者和出版社、中游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下游的数字化图书销售商。由于商业模式不清晰,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并不顺畅。
数字出版在线发起人屈辰晨分析说:“整个数字出版的内容产业链从生产到交易,从发行到流通各环节都存在缺位。双方缺乏互信,没有透明、公开的流通环境,造成读者无法充分体验数字出版的价值,内容供给和内容需求矛盾突出。”由此他认为,尽管业界对数字出版非常看好,但此行业发展非常缓慢。
对于产业链的角色缺位问题,北京大学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张平表示,传统版权人进入互联网后,角色没有及时转变。运营商和新媒体服务商不肯拿出收入与作者利益分成。“产业链上各个环节各自为战,没有形成规范的制度予以约束,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且相互之间没有产生信任。”
规则之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数字出版业缺乏约定俗成的规则和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未能与国际数字出版业接轨。
另外,很多出版社明知自己的数字版权被侵犯了,也很少去打官司。究其原因,花费精力、占用时间,{zh1}得到的赔偿也极其有限。“目前,有关数字版权的
赔偿额度还难以确定。打一个官司得不偿失,出版社干脆就不打了。”谢志宁说。
即使双方对簿公堂,也免不了一番复杂的“纠结”。5月底,湖南某作者状告龙源期刊网,称侵犯其数字版权。龙源负责人唐朝认为,他们只做网络发行,而不是网络出版。在他看来,龙源的行为不是出版。
近日,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侵权案开庭审理。中华书局称,汉王科技未经许可,擅自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史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复制权等多项权利。汉王科技则称,争议作品来自某国学公司出版发行的《国学备要》,汉王已为此支付了相关费用。对于中华书局不去告出版公司,汉王一方表示费解。
此案中,出版社、数字出版企业、设备运营商之间在数字版权来源、数字版权内容和版权协议等诸多方面存在争议。尽管{zh1}中华书局和汉王科技有意和解,并表达了“在作品的全媒体出版方面继续合作”的意愿。但是,在行业专家看来,围绕数字版权产生的侵权纠纷不会因此而偃旗息鼓。
以上两个案例只是近些年数字版权纠纷的一个缩影。徐志勇指出,数字版权之所以纠纷不断,究其根源还是版权规则的滞后。
路在何方
数字出版业走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各方人士不得不面对现实,对数字出版的未来进行冷静思考,寻找相关对策。
方正科技公司副总裁方中华从数字出版从业者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立产业联盟、制定行业的标准”的建议:“这个联盟应该是民间组织,但要由政府部门
牵头来做,制定游戏规则,明确格式、收费等行业标准。每一个参与者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需要一一到位。”
版权法律法规滞后问题也是业界一直呼吁的问题。国务院2006年颁布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今年两会又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但修改条文没有涉及数字版权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表示,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当下司法制度里,可以共同谋求协商的和解机制。在新的法律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它可以应用到数字版权领域内,用非诉讼方式解决一些纠纷。
“数字出版业,最终还是要以作者为中心的,因为他们是内容的核心来源。”张平满怀期待地表示,三网融合给网络环境建设带来了福音,将会使得数字出版服务商的运作更加规范。在版权规则建立过程中,随着互联网产业越来越成熟,作者的数字版权意识逐渐觉醒,以及社会诚信的提高,中国数字出版业将逐渐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