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城关西里锅炉房集中供热主厂房及换热站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北京
房山区城关西里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0】468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委托拟对房山区城关西里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主厂房及换热站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房山区城关西里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主厂房及换热站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西里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房山区城关西里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主厂房及换热站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要求及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连续、合格、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所采购货物设备成套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三年来(2007.7.1-2010.6.30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再有任何变化;
(4)联合体各方应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规定或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四、投标人报名的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每日9: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设备成套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2)报名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以上递交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 郭亿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261894393
传 真(Fax.): 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