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2 06:31:53 阅读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相关部门领导在给不闯红灯的行人颁发奖金。
相关部门领导在给不闯红灯的行人颁发奖金。
中国新闻网7月11日报道 7月10日早8时,在石家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当红灯亮起,步行人郝召云在人群中{dy}个停下脚步时,她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举动,自己现场获得了500元奖金。
原来,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dy}位不闯红灯的行人”、“{dy}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
首日6行人各获500元
7月10日的活动于早8时开始。在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dy}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王秀山和不闯红灯的行人郝召云;在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惠周,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金永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dy}位不闯红灯的行人杜彦坤和{dy}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郑立刚;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叉口,省会文明办副主任申学启,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助理、设施大队大队长李春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dy}位不闯红灯的行人陆运清和{dy}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刘建英。
受奖者表示愿作带头人
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手中接过500元现金奖励后,获奖者郝召云显得十分激动,她说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红灯停”这样一件小事而获得奖励。她告诉记者,每天上班她都经过该路口,遇红灯止步,是她多年来的坚守,不会介意身边的陌生行人怎么做,但今后她表示要作文明出行的带头人,不仅以身作则,还要规劝身边的人遵守交规。
省会一名交警表示,在先前的执法中,交警更侧重于“管”,而非奖,此次重奖行人做法很新颖。
带头人受奖能感染更多人
薛建廷表示,此次活动是省会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放大其文明交通的闪光行为,从而感染更多的人。(燕赵都市报)
(本文来源: 作者:郭晓峰 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