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要走了:它要去哪儿? - 段永朝- 名家博客- 博客- 《财经网》

  一上班打开电脑,{dy}条新闻竟然是“谷歌可能要走”。
?  华尔街日报上刊发了据称是谷歌高级副总裁、公司发展兼首席法律顾问大卫?多姆德(David Drummond)执笔的官方博文。
?  这篇博文蛮有意思的,值得细读。
?  多姆德的博文不到1300字(按华尔街日报的翻译),分9个段落,大概有两层意思。
?  {dy}层意思,是谷歌作为一个“受害者”的角色的陈述。或者说,是谷歌“不得不离开中国”的理由。这个层次由前6个段落组成,多姆德概括为三大理由。扼要说包括:
?  1、谷歌于去年12月中旬受到了网络攻击;并且攻击来自中国,并且只有一次,并且调查中发现还有至少20家大公司也受到了攻击。
?  2、谷歌陈述了“攻击”的类型,即“攻击者的首要目标是进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gmail 账号”(当然为了表明谷歌是负责任的,或者谷歌的技术很强大,或者别的原因,“这些攻击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  3、谷歌借此机会展开了“整体调查”,进而“发现数十个在美国、中国及欧洲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gmail账户经常被第三方侵入”。
?  在宣布谷歌干了些什么(或者说拿到了什么)之后,谷歌小心翼翼地把它这种行为叫做“非常规手段”,然后以为此“辩护”的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核心论点:“原因并不只是我们发现了其中的安全和人权问题,而是因为这些信息直指言论自由这一全球更重大议题的核心。”
?  第二层意思,由{zh1}三个段落构成。在以“被迫”的姿态表明自己要离开中国的意思之前,谷歌亮出了自己的所谓底线,即权衡“为中国人拓展信息获取、加大互联网开放的裨益”,与“我们因在网络审查上做出让步而带来的不悦”之间的利弊,并针对中国政府过去一年来加大力度打击网络xx信息的政策,直言“公司已经决定不愿再对Google.cn上的搜索结果进行内容审查”了。
?  {zh1},谷歌的多姆德颇为煽情地说(按说一个首席法律顾问不该如此煽情,呵呵):“我们认识到,这很可能意味着公司将不得不关闭Google.cn,以及我们在中国的办公室。”

?  费这么大劲解读一篇看上去颇为煽情的博文,我只想说2点:
?  其一,在中国生存了近4年的谷歌,宣布离开中国的原因,竟然是所谓的“这些攻击和攻击所揭示的监视行为,以及在过去一年试图进一步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为”。不知道多姆德博士大人是否真的认为请谷歌负责任地过滤掉不合适的黄色垃圾,属于“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还是多姆德先生非常在意所谓的针对“中国人权人士的攻击”?前者怕只是由头,后者可能是多姆德、以及他所代表的谷歌的“政治立场”吧。
?  其二是,基于{dy}点,拥有浓厚政治立场和政治情绪的谷歌要走了,也罢。不值得可惜。一个宣称自己“不做恶”的伟大的技术公司,在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的时候,大约充分领受到自己拥有了某种颐指气使的权力,竟然乐意扮演“超技术”的角色,以捍卫所谓的“中国人权人士的gmail账户”为由,不惜站到众多对谷歌4年来厚爱有加的数以亿计网民的对立面上,这真的很滑稽。
?  从另一面来说,拥有强烈创新意识的谷歌,以及它带给全世界关于信息分享、数字财富的价值,恐怕不是你想“走”就“走”得了的。在威胁从中国“撤退”的谷歌公司的声明看,它至少犯了一个低级得不能再低级的错误:从某个区域撤退,在信息时代竟然可以作为对这个区域的“惩罚”,未免太不理解互联网了,呵呵。

?  不过,我宁愿相信,谷歌的“撤离”其实并非其真心所愿,而是某种“美国政治式绑架”的结果。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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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赞成谷歌的态度,但是确实不希望他离开中国!中国缺乏这样有责任感的公司,我佩服谷歌对于目前中国互联网环境的抗争,我也看得出上面这位专家是政府很喜欢的良民,我帮你申请一个良民证吧!天天挂在你脸上很光荣的!几个所谓的人权人士也是谷歌GMAIL用户的一部分,如果谷歌忽视掉这些人的信息安全,而放任的话,下一步被放任的就是其他用户的信息安全了。
  Google在互联网上的迅速崛起,就像一个神话,从一开始就带上某些“浪漫主义”色彩。延续到中国,以一种“浪漫的”或者“超技术的”理由“撤出”也就不那么突兀。
  如果那真只是一个“理由”,这个理由是找到大家心里去了。心里都清楚,从互联网上被过滤被剥夺的应该远不止“黄色垃圾”吧。“悲剧”能说得好,找到共鸣,那就是莎士比亚。
  Google的双重标准
  
  2008年印度22岁的IT专业人士Rahul Krishnakumar Vaid因为在Orkut网站写下“我恨索尼娅甘地(I hate Sonia Gandhi)”而遭逮捕。Orkut是Google在印度的一个社交网络网站。Google立即向印度警方提供了Vaid的Gmail电子邮件信息。 Vaid被起诉了违反了印度刑法第292条和信息技术法第67条,在网上社区发布辱骂印度国大党{lx}索尼娅甘地的内容。如果被判有罪,他将可能要入狱5 年,罚款10万卢比。Google声称:Google致力于保护用户隐私,但Google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这还并不是{dy}起印度政府在Google帮助下逮捕其公民的事件。2007年11月也有一位名叫Lakshmana Kailas K的网民也是在Google的Orkut网站上张贴了一张亵渎印度教圣人Shivaji的图像,印度官方要求Google提供该网民的IP地址,Googlexx配合,这位印度网民随后被印度政府逮捕,并遭受殴打。更为不人道的是该网民在印度监狱里被强迫用同一个碗吃饭和撒尿。更出乎预料的是事后证明该网民是被冤枉的。
  
  虽然通过google自己就能搜索到这条新闻,但以我的“恶意”来判断,只能证明google的明目张胆和双重标准:这个就不是恶!可能来自中国的网络攻击就是大奸大恶!
  我也只想评论两点。其一,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有,也应该有“政治立场”。那些一味的宣称在商言商,在技术言技术的说法,其实是典型的乡愿而已。其二,谷歌是否因此站到了网民的“对立面”,恰恰要看网民们自己是站在哪一面,并由此来判断究竟是谁比较滑稽。
  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现任Ziff Davis媒体集团(中国)战略发展研究顾问。
  中国计算机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IT治理专业委员会、IT服务专业委员会、业务持续管理(BCM)专业委员会委员;数字论坛发起人之一及成员。
  25年IT从业经验,涉及媒体、铁路、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等行业;主持并参与多项大型企业信息化项目,涉及自动控制、智能仪表、人工智能、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长期在多家网站和IT专业媒体开设专栏,有数种专业著述出版。近作《互联网:碎片化生存》,2009年10月,中信出版社出版。
dingjj:   我赞成谷歌的态度,但是确实不希望他离开中国!中国缺乏这样有责任感的公司,我佩服谷歌对于目前中国互联网…
aaron ke:   Google在互联网上的迅速崛起,就像一个神话,从一开始就带上某些“浪漫主义”色彩。延续到中国,以一种“浪…
motowalker:   不管什么由头,他都不会真走的,就算审查再严厉一点也不会走的,这点确实是资本主义的本性。不过是想闹一闹…
parvati:   Google的双重标准
  
  2008年印度22岁的IT专业人士Rahul Krishnakumar Vaid因为在Orkut网站写下“我恨索尼娅…
total fat:   我也只想评论两点。其一,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有,也应该有“政治立场”。那些一味的宣称在商言商,在技术…
maurice:   至少你还懂英文,至少你还可以看见这份声明,至少你还可以看WSJ,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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