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高速公路路面监理试验室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1. 招标条件
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下同)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交运[2009]22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银行xx及省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境内,起于叙永县石坝乡(黔川界),接贵州省拟建毕节至生机(黔川界)公路,经摩尼、高桥、普站、震东、叙永、江门、渠坝,止于泸州市新乐镇,北接已建成通车的成都~隆昌~纳溪高速公路,并与成渝环线宜泸渝高速公路相接,全线共长134.803公里。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一般桥涵1/100,特大桥1/300;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路面结构及主要工程量:主线路面结构为: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20cm水泥稳定碎石+36cm水泥稳定碎石。
桥面铺装为: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隧道路面结构为: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24cm水泥混凝土+15cmC20混凝土。
路面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预计主要工程量表
路面合同段 对应路面监理合同段 桩号 长度
(Km) 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上面层(m2) 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m2) 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m2) 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m2) 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m2)
LM1 LMJL1 K0+000—K40+015 40.015 901750 905750 412000 475000 523000
LM2 K40+015—K66+850 26.835 622000 624000 272000 324000 361000
LM3 LMJL2 K66+850—K99+850 33.000 813009 818613 611351 722271 790862
LM4 K99+850—K134+978.979 35.129 793725 805079 531315 639726 677626
注:以上标段的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招标范围:本次资格预审为纳黔高速公路路面(包含路面交安、房建、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拟划分LMSY1(对应路面施工LM1、LM2)、LMSY2(对应路面施工LM3、LM4)二个标段,预期工期12个月(其中路面施工LM1和LM2要求在2011年10月通车,LM3、LM4要求在2011年6月通车)。监理试验室为二级管理,每个标段设一个总监办试验室,下设2个驻地办试验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试验检测业绩;③近五年(自2005年5月起)有一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施工试验检测经验。④近一年(2009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没有处于被取消资格预审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⑥投标人已在本项目交通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zd1}一级企业投标资格,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划分为2个路面监理试验室合同段,为一个资格预审类别,每个申请人可就本项目路面监理试验室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下一阶段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只能获得 1个标段(全路段)的中标资格;
3.5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在下一阶段招标中,采用双信封制{zd1}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方式。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并校核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单位介绍信,于2010年 7 月 12 日至 2010年 7 月 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10年 7 月 26 日9∶00~12∶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 7 月 26 日12∶0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5年5月起)已完施工工程监理试验室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已完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应将公示表WORD格式电子文档(U盘)、上述公示表的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将上述公示资料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期后3日内(2010年 7 月 19 日15:00时前)提交
项目负责人: 郭亿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261894393
传 真(Fax.): 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