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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波兰斯基:被通缉和被渴望的人》,真是个拗口的片名,不如叫他自己拍的电影名:《水中刀》。
他,确实是把水中刀。温柔而危险。
片子一开始,记者和波兰斯基边吃边聊,两人都有点心照不宣,一个欲言,一个坏笑,言什么?笑什么呢?当然是那官司。
波兰斯基无奈地跟记者嘀咕着、调侃道:我好像就没拍过电影。 不是没拍过,是那官司永远如影随形。
官司本不复杂,1977年,美国洛杉矶警方接到一个母亲报警,说她13岁的女儿被波兰斯基强奸。对过口供后,双方都承认的事实是:波兰斯基知道女孩13岁,给女孩喝了威士忌酒分享了眠药,与女孩发生性关系。分歧是:母亲觉得是强奸,因为女儿不满13岁。波兰斯基的说法是,不是强迫,是自愿,女孩曾经有过性经历,也喝过威士忌,当时没有拒绝。
鉴于美国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允许女孩出庭,所以无法当庭对峙是否强迫。但即使如此,因为是未成年人,不管自愿与否,波兰斯基都应该受到惩罚。只是惩罚的轻重。
这时候,媒体进来了。
首先法国媒体暴露了女孩的姓名,并人肉搜索到,她的母亲是个演员。这引起很多人对波兰斯基的同情,因为女孩母亲非常清楚波兰斯基的为人,他本来就是个,非常非常喜欢年轻女孩子的人,并且波兰斯基是经过这位母亲允许单独为女孩拍照的。于是有人责问:女孩的母亲在哪里?还有人说,在别的民族的风俗里,跟13岁女孩做爱不是什么大问题。更多的媒体,拿出波兰斯基10年前妻子惨遭杀害,母亲死于集中营,来分析他的性格。
这给了波兰斯基很大的舆论支持,所以开始时,他的律师企图为他谋求无罪辩护。
媒体更热烈地卷入了,摄影机下不仅报道案情,也对准法官、律师和陪审团成员们。
于是每个人,仿佛都是一场戏的演员了,职业之外的东西更多地被鼓励进来了。
法官登场了,这是个60岁左右很讲究衣着的男人(这让我想到一个从前的同事,他貌似很靠着出色衣着品味在公司里混),纪录片里采访了他20岁的女友,原来他同样也喜欢年轻姑娘。此法官在法庭上的表情、说话、语气活像一个剧情片的主角,他收集和粘贴媒体报道上所有关于他的新闻和照片。他在与律师的谈话中,已经很顾及媒体的看法了。他把自己当成波兰斯基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了。
开始时,因为舆论和强有力的律师,他想了比较宽松的惩罚,以不恰当性关系(真会起名字),判处波兰斯基90天的心理观察,这个监禁是为了弄清楚罪责是否跟心理状态有关。波兰斯基接受了,也在里面呆了些天。但里面是个危险的地方,罪犯们也有道德观,对强奸犯很凶狠。去看望他的朋友,看到波兰斯基被吓坏了,觉得太可怜了,就以拍摄电影为由把他弄出来了,名义是“关系到大量的投资和大量人员的工作”。
法官同意了。拍片期间,朋友们邀请波兰斯基去xx的狂欢节玩儿,他本想不去,但碍于情面还是去了,于是他喝酒的照片被登出来,而且照片里,左右两边都是漂亮的女孩子。
舆论有个不同的声音,法官被激怒了,“我不会放过你的!”,猫捉老鼠般地要波兰斯基好看。
波兰斯基在律师的暗示下,以拍片名义逃亡法国。至今不敢前往跟美国有引渡协议的国家。
想起去年吴虹飞报道的《云南少女卖淫案》,还有柴静关于卢安克的报道和对真相的警醒。她们已经是很好的记者了,敢于揭露真相。但她们很文学性的描述,以深度“挖掘”人性为目的的描述,也很让人捏一把冷汗。
钱老先生说过,愚昧不是不受教育,是只受一种教育。或许,以后需要知道真相的事情,要同时看三个版本?
这个纪录片的女导演很厉害,有个细节是,波兰斯基拍照时跟女孩说,照片无法用光线太暗,女导演调出当时xx的资料,房屋状况,高级的摄影器材。那种状况,若拍的照片无法用,光线一定是太暗了。
波兰斯基已经是得奖无数的xx导演,,但
当时媒体已经发达,首先
当时波兰斯基已经是得奖无数的xx导演,他的律师开始企图为他谋求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