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鹤通讯员交宣)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在4月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4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含4月1日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将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市公安交警支队同时表示,由于系统调试,可能会出现极个别处理数据未能及时更新、未按新规定处理的个案,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交警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来源:广州日报)
驾驶员3年交通违规126次 欠缴罚款和滞纳金8万
滁州驾驶员邱某因超载被交警查获,交警很快查明,3年来邱某共有126次违章,其中有74次未缴纳罚款,加上滞纳金共计8万元。为何违章次数如此之多的司机也能驾车上路?邱某此前违章被查时,开罚单的交警都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中安在线)
男子三年前未交一千元罚款 今要缴3.7万滞纳金
三年前,为别人开车的卢先生因为所驾驶的车没年审被交警查扣,并被罚款1000元。由于车主没有交罚款,如今1000元的罚款已经变成了38000元。由于车辆涉嫌假套牌,这38000元的罚款就罚到了卢先生头上。昨日,不知咋办的卢先生到罗湖法院,旁听了彭旦平起诉公路局的滞纳金一案,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