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条 企业为求组织合理化以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设董事及监事若干人,其人选均依政府法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 第三条 企业董事组成董事会,并由董事中选举一人为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 企业董事会核定事项如下: 1、经营方针及计划。 2、年度预算与决算。 3、资本额增减。 4、盈余分配或亏损弥补。 5、对外重要合同。 6、企业组强章程。 7、重要人员任免。 8、其他依法令规定由董事会核准事项。 第五条 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长聘任,任期一年并可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全公司业务。 第六条 企业设副总经理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及处理企业相关事宜,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总经理因故可授权委托副总经理代理,其职责为: 1、经营性工作处理。 2、长期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3、经营政府、年度目标及经营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4、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办法与作业程序的研究,、审核及修订。 5、员工建议可行性研究。 6、人员编制、增减审核。 7、其他董事长、总经理交办事项。 第七条 企业设市场部经理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有关市场开发总体规划和其他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其职责为: 1、销售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2、销售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3、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4、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5、行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 6、销售促进活动的设计与执行。 7、广告宣传及企业网页的拟订与执行。 8、产品进口行销前准备工作的筹划或办理。 9、产品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 10、业务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1、业务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辑及实施协办。 12、业务部门内部照会处理。 13、有关分企业营业事项的支援与协助。 14、企业知名度的建立。 15、销售资料统计与分析。 16、产品型号与客户资料的保管及提供。 17、各项书刊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 18、其他有关业务事项办理。 第八条 企业设总工程师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有关工程、技术开发等业务。技术性方案的设计、完善,其职责为: 1、工程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2、工程制度与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3、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4、工程收费标准的研订。 5、工程人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辑及实施的协办。 6、修护技术的研究、改进及支援。 7、工程人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8、工程资料的统计与分析。 9、各分支机构及服务中心有关服务事项的支援。 10、零件订购计划的拟订。 11、零件的调配与控制。 12、工程设备工具的请购与供应。 13、企业各种技术工程开发方面资格证书的获取。 14、协助企业做好员工技术上的培训。 15、协助市场部做好技术支援、技术讲座等相关市场开拓的技术性服务工作。 16、技术手册、机器操作说明书、服务书刊等的搜集和保管。 17、有关工程方面客户的调查、处理及客户建议可行性的研究。 18、协调工程技术部门同各项目负责人的关系确保各项目工程的如期完成。 19、其他有关服务管理事项的办理。 第九条 企业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企业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经营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第十条 企业视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外适当地点设立办事处、营业部、服务中心、营业处及联络处等直线单位。 第十一条 企业所属办事处、营业部及服务中心设经理一人,秉承企业意旨,接受市场部经理督导,全面管理本机构业务,并负责指挥本机构内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 第十二条 企业所属部门各设理一人,按组织架构分受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和总工程师督导,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并负责本部门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 第十三条 企业设下列单位:(略) 第十四条 财务部职责如下: 1、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推行。 3、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4、本企业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本企业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6、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7、企业及办事处资金的筹划与调度。 8、现金、契据等由出纳保管及移转。 9、各下属部门收支款项的审核及费用的控制指导。 10、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 11、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12、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13、成本的计算及分析控制。 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15、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 16、企业及办事处账项的查核。 17、企业及办事处存货的盘查。 18、企业财物的经营。 19、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如下: 1、组织结构、单位职责与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3、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名额编制目的研订、控制及调整。 6、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 7、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 8、员工教育与培养计划的拟订及实施。 9、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0、人事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11、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12、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13、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 14、员工违犯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 15、本部门财物的经营。 16、其他有关人事事项的办理。 第十六条 行政部的职责如下: 1、文书、事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3、生产器具、办公用品的登记、整理、维护、发放及保管。 4、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安全等事项的处理。 5、文书的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及保管。 6、生产器具、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备用金的支用与保管。 7、其他国内采购事项的办理。 8、表格、书刊、讲义、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9、通讯设备及电话总机的管理。 10、接待处管理。 11、员工出国手续的办理。 12、本部门财物的经管。 13、其他有关行政事项的办理。 第十七条 市场部职责如下: 1、办事处销售与服务目标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2、办事处销售与服务计划的拟订及目标进度的跟踪与完成。 3、办事处账项的登录与控制,市场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4、办事处与企业往来事项的处理。 5、销售与服务收入的催收。 6、有关业务推广及客户查询事项的办理。 7、办事处商品的保管与控制。 8、办事处人员日常性工作教育与训练的实施。 9、所属营业处或联络处的管理。 10、本部门财物的经管。 11、其他有关分支机构经营的事项。 第十八条 技术部职责如下: 1、工程勘探方案设计、重大工程竞标。 2、产品的引进、开发。 3、市场调查及市场动向的研究。 4、有关资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办理。 5、搜集同类产品及同行业的有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6、协助工程部及市场部完成工程施工。 7、办理客户及本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工作。 8、协助工程部门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善后工作,适时给出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9、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工程部职责如下: 1、协助市场部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签订的工程。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统一工程。 3、完成产品的安装工作。 4、对重大工程进行定期巡检及维护。 5、协调用户关系,为后续定单打好基础。 6、做好产品使用和方案设计的信息反馈。 7、与技术部共同处理可能发生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视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批准设置各种委员会或顾问,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