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林筝人 汤咪扫 筝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远在春秋末期,即公元前551——479年已见存在,迄今约有二千五百年历史。据记载,筝为“五弦筑身”(筑五弦,身部近似四棱棒状)构造简陋,艺术朴素,正处于雏形时期。 筝在秦国(今陕西省一带)早已广泛流传,为了广大群众所喜爱。他们每逢节日酒会,常以弹筝鼓缶(缶是秦国流行的一种瓦制乐器)成为当地一种风俗习惯,一直流传于民间。故秦皇朝大臣李斯,称弹筝为“真秦之声”,后人也有“秦筝”、“秦声”之称。 筝在汉朝,已为宫廷所采用。如专为宫廷用乐服务的音乐机构——乐府,所采集的各地民歌俗乐中,有平、清、瑟、楚四调,谐有筝在其中应用。其实宫廷用筝史,并非自汉朝,在秦宫廷中也曾被应用一时,以后秦始皇为了某种需要,遂置筝、缶秦国民间乐器不用,代以“韶虞武象”等异国之乐。 汉时,筝也是用于婚丧喜事,如人们丧事所用的挽歌,也常用筝瑟等乐器伴奏;汉武帝嫁宗女乌孙,就是用筝筑等乐器在途中马上弹奏。在一些东汉文人作品中,也往往赞扬筝的演奏,如古辞《善哉行》有“以何忘忧,弹筝酒歌”之句;张衡《南都赋》有“弹筝吹笙,更为新声”之句;更有候瑾《筝赋》说:“享祀祖宗,酬酢嘉宾,移风易俗,混同人伦,莫有尚于筝者矣。”尽管这些褒词,难免有溢美之处,但离事实也不会太远,因为当时的筝,已非当年“五弦筑身”那样简陋了,而已变形如瑟,具有一定表现能力,成为人们喜闻乐见。 至于形如瑟之筝的改革者,《风俗通》以存疑的口吻说:“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其后,蒙恬造筝或改筝之说,历代史家,争论不休,但均未能说出依据,如晋傅玄《筝赋》说:“斯乃仁智之器也,岂亡国之臣所能开思运巧哉!或以为蒙恬所造,非也。”《隋书•音乐志》说:“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作也。”唐段安节《乐府杂录》说:“筝者,蒙恬所造。”《旧唐书•乐志》说:“筝本秦声,相传云蒙恬所造,非也。”等等,其实五弦筝在蒙恬几百年前已见存在,若说蒙恬创筝。纯属无稽之谈。至于蒙恬改筝之说,也仅是东汉应邵《风俗通》以存疑口吻提供的,争论也无多大价值。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筝,已与琴瑟一样,有义可言了,如魏阮元瑜《筝赋》说:“身长六尺,应律数也,弦有十二,四时度也,柱高三寸,三才具也。”又晋傅玄《筝赋》说:“今观其器,上园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六合,弦柱十二,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存,鼓之则五音发,体合法度,节究哀乐,期乃仁智之器也。”筝的构造,已合天理有法,“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的封建正统观念相吻合,是一件天经地义之乐器了,故在上层阶级普遍应用。如魏文帝曹丕及其弟曹植,对筝非常爱好,尤其是曹丕,他还能自弹自唱。有的官吏外出,也常驻随带歌伎及筝琵琶等乐器,以随时作乐消遣。有的官吏,则在家中备有私人弹筝乐工,以可随时听任使唤。不仅如此,他们还利用这优美的筝声,施脱身之计。如三国时,军阀混战,吕布投奔袁绍,绍疑虑不用。吕布觉察,求还洛阳。袁绍以护送为名,派士兵三十,企图谋害吕布。吕洞察其谋,欲以弹筝行“金蝉脱壳”之计。入夜,吕使人弹筝于帐中,悠扬筝声,响彻夜空,使士兵们沉醉于这美妙音乐之中,吕乘机脱身而去。而这些士兵,还在专心听筝。当动手欲杀吕布时,才发觉人已远去。这则史实,提供了当时的弹筝艺术,已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成为人们所喜爱的一件民族乐器。 一些文人墨客,也竞相争优,写下了很多筝诗与筝赋,他们对筝之评价,有过之而不及,如陈氏《筝赋》说筝是“括八音之精要,超众器之表式。”阮元瑜《筝赋》说筝是“苞群声以作主,冠众乐而为师”等,不遑一一例举。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弹筝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制筝材料有了突破,对弹筝艺术的发展极为重要。魏时已用梓木制筝(梓木系落叶乔木,木质{jj0})到了梁朝,约公元512年,出现了桐木筝,在音质上,桐木筝当比梓木筝优美动听,故桐木制筝,世代相传,乃至近代,历时一千余年,也未见改变。当时一些特权阶层,以筝确很欣赏,连皇帝也赞不绝口,台梁简文帝《筝赋》夸张地说:“听呜筝之弄响,闻兹弦之一弹,促使客游恋国,壮士冲冠。” 魏晋时期的筝,十二弦,长为今1.4511公尺,在造型方面已转成熟,使这件乐器渐致xx。 唐开元(公元713-733年)间,唐玄宗对制礼作乐一事,搞得非常隆重,因为他是个懂音乐的皇帝,对音乐人材的培养非常重视。唐玄宗挑选宫女数百,称“皇帝梨园弟子”,要她们学琵琶、三弦、箜篌、筝,成绩优良者,被誉为“刍弹家”。弹筝乐工和其他乐工一样,历来地位卑微,然在这个时期,却一反前人之常,其地位空前提高。唐玄宗对这些弹筝乐工和其他乐工,冠以“皇帝梨园弟子”、“刍弹家”之名,固然是为了某种需要,但对弹筝艺术的发展与人材的培养,必然起到积极作用,这是不言而喻的。 唐时的筝,种类繁多。有的已失传,其形制已无从考稽,如卧筝、刍筝、弹筝;有的虽名为筝,但已不属筝类,如轧筝、鼍首筝;有的应用一时,则未见流传,如云和筝;然则十三弦筝,在唐盛极一时,不仅宫廷中采用,在民间一般也多用十三弦筝,已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一件常用乐器了。而十二弦筝,仅保留在清乐里,然当时清乐已残缺不全,宫廷甚不重视、几乎处于淘汰状态,十二弦与十三弦,虽一弦之差,但从五声音阶定弦原则来推理,其目的在于加强主声,实用价值很大,故为广泛应用。 唐朝的弹筝艺术已很成熟,演奏技巧也具有一定水平,如唐卢纶《宴席赋得姚美人筝歌》诗有“忽然高张应繁节,玉指回旋若飞雪”之句;白居易《筝》诗有“珠联千拍碎,刀截一声终”之句,这些都是对弹筝的描述,诵读后,使人如闻其声。当时筝有宫商角羽四调,临时移柱可转二十八调,弹筝艺术之成熟,于此可见。 日本的十三弦筝,就是从我国唐时传去的。传入日本后,几乎毫不改变外形,一直保持到近代。为日本各界人士所喜爱。他们还将当时所遗留下来筝的残件,加以修补,还复了原形,成为唐制筝的标本了。然而在我国,虽有仿唐筝的实物可见,但已不可多得。仿唐筝制作精细质量颇佳,韵味婉转深长,音色古朴浑厚,深受人们喜爱。 宋初、于各地征诏了奉守着唐乐的大批乐工,并有筝、琵琶等乐器,这给宋朝继承唐乐奠定了良好基础。当时每逢春秋圣节三大宴,就是利用这些被征诏来的乐工大举其乐,其中一个程序是“皇帝举酒,殿上独弹筝”。试想宋初不征诏这些散失于民间的弹筝艺人,那么宋代宫廷中的弹筝艺术必将遭至腰斩而绝响,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于此可见。历代来,在易代换朝过程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宋时的筝,从应用范围来说,除宫廷中应用外,还用于杂剧,所谓杂剧,当时只不过是表演着故事或其他颂辞的歌舞杂戏而已,如云韶部、钧容直(军乐)皆有筝在杂剧中应用。筝还用于说唱伴奏,如南宋时,杭州设有供权贵们娱乐的“安康社”,其中以说唱形式出现的“杭州滩簧”,就有筝在其中参与伴奏,以后在江南地区一直相传。 从演奏形式来说,筝还用来独奏、领奏、合奏,据记载:有筝独奏曲《会群仙》、《聚仙欢》等;有筝领奏曲《出墙花慢》、《月中仙慢》等;有筝、琵琶、方响合奏曲《燕神曲》、《缠令神曲》等。这些多种演奏形式的产生,并非创始于宋朝,只不过宋朝有了明确的记载而已,但也说明了宋代的筝,在艺术上也具有一定水平,在各个领域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元蒙是从塞北草原的游牧生活和氏族制的社会,进入高度发展的封建制度的中原,接受汉族文化艺术是有一定限度的。但为了归民心,在礼乐方面,不得不采用一些汉族传统音乐,故筝仍被列人宫廷中应用。教坊中之大乐、天乐、云和乐,皆有筝参与合乐。这些音乐所采用的弹拨类乐器甚少,仅筝、琵琶、箜篌(不常用)几种,所以筝在乐队中的作用就不能低估。 筝在早年自华夏传出,不待烦言。到元朝复入中原的筝,与汉族的筝相汇合,筝曲与其他音乐一样,也渗入大量外族成份。据记载,元时北虏达达,所用乐器有筝琵琶等,所奏之曲,有《达罕》等,江南称此曲为《白翎雀》,乃是教坊中盛极一时之大曲。其内容描写“雌雄和鸣,自得其乐”之情境。传自乌垣朔漠之地(今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西北一带)系伶人硕德闾作曲。当时以十三弦筝弹奏《白翎雀》而xx者火倪赤,得到了人们好评,有人描述说:“西河伶人火倪赤,能以丝声代禽臆,象牙指拨十三弦,宛转繁音哀且急。”此曲也常在筵间弹奏,很受人们欢迎。 元朝“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在教坊中应用。十三弦筝也在秦楼楚馆为xx们弹筝招客所用,在豪绅黎民家中也多用十三弦筝,但偶尔也有十二弦与十四弦筝可见。十二弦筝在宋代已很少流传,而在元代竟还有人在弹弄。十四弦筝,历代未见应用,而却萌芽于元代。 元亡明兴,结束了异族统治,于是明初出现了一个繁荣和安定的局面,人们安居乐业,使筝的流传盛极一时,当时盛况有人描述说:“谁家无画鼓,何处不银筝。”到了明代后期。筝之流传逐渐萧条,不如明初那样盛行了,但也并未绝响,教坊中仍有筝琵琶等乐器在应用,社会上还是有人在弹弄。 据载,明末有位音乐世家出身的九旬老妇梁三姑,弹筝绝妙,有人听了后描述说:“洪往舒归,鲸骇鸾续,更时时闻折柱状,已若风雾烟雨,共冷冷也。”尽管有所夸张,但决不会是主观臆断凭空所想象的。因此,使我们强烈地感到,梁三姑弹筝,速度快,气势磅礴,在艺术上巳有一定造诣,可惜梁三姑弹筝的技艺,在当代已遭失传。故有人哀叹道:“嗟乎!筝亦艺耳,嘉隆(公元1522 —1527年)所传,世无存矣。” 民间弹筝,常有自弹自唱的形式出现,而明代却有单独以筝伴奏,而又以弹筝人自说自唱,把弹筝艺术与歌唱艺术及故事情节,紧密地结合起来了,这种短小精悍,形式特异,当时颇受人们欢迎。虽流传不广,却是可取的,为后学者作出了先例。 清初,朝廷给予官吏们丰厚的物质生活,故“旗将佐居家,皆弹筝击筑。”有人描写弹筝盛况时说:“霍家小女家家瑟,杨氏诸姨部部筝。”又说:“歌罢谁人击鼍鼓,十万银筝落如雨。”这些都是反映了官吏豪富借筝取乐的一般情况。 在戏曲界里,他们在演剧之余,于伶人聚居处设堂招客,“每当华月照天,银筝滩夜。”或去茶楼酒馆,或赴豪客私寓,“每以筝琶为乐。”从中获得一些“缠头钱”,以补收入不足,在这花天洒地,纸醉金迷之地,弹筝招客,便成为她们的谋生手段了。 清宫廷中,一般多用十四弦筝,但在后期也有十五弦筝在应用。宫廷用筝,制以桐木,金漆,四边绘有独角怪兽,梁、尾、边用紫檀,弦孔用象牙为饰。构造精致,装饰华丽。 民间用筝,各地不同。北方多用十三弦筝,南方多用十五弦筝,尚有刚健明朗的铜丝筝(也称跳琴)出现在个别地区,均无华丽装饰,规格也不统一,其演奏方法,北筝右弹左按,双手并重,南筝则以右手清弹为主。当时指法,名目繁多,如摇、牵、提、拢等几十种,多与瑟的指法相同,这些都是我们宝贵的民族遗产,为今后筝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必然会在一定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