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输煤系统采暖改造施工部分招标
2010-07-09 15:45:05
招标编号:CWEME-10CSR-J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输煤系统采暖改造施工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煤系统采暖改造施工部分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0CSR-J02
招 标 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吉 林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的委托,就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输煤系统采暖改造施工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厂家可参与投标。
欢迎有意向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供热系统分为2个独立的单元:一是厂内热网,通过智能换热机组换热,向厂内各部分供热,其加热蒸汽汽源为辅助蒸汽,热网循环水水源为除盐水,疏水通过疏水泵回收至1#机组除氧器。二是厂外热网,通过8台热网加热器换热,输送到外部管线。其加热蒸汽汽源为5段抽汽,热网循环水为除盐水,疏水通过疏水泵回收至本台机组的除氧器。
本次就厂内输煤系统采暖改造施工部分进行招标,工程涉及以下内容:
1)采暖管道安装;
2)散热器安装;
3)管道系统实验;
4)管道系统吹扫和清洗等。
工程量清单见招标公告附件,最终的工程量及技术要求等以招标文件的{zh1}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获国家、省级以上部门认可的同等级别从业资质。
2.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5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质预审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
2)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供货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说明。
3)提供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及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4)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6)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7)投标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三、注意事项及其他:
3.1投标人可在网上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10年07月9日至07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2010年07月13日17:00时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可以发邮件至上述邮箱或邮寄至联系人。
3.2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3.3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单位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传真向招标代理结构确认已收到通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