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已建成楼房未设置邮政信报箱必须补建

四川:已建成楼房未设置邮政信报箱必须补建

2010-05-29 07:58:36 阅读19 评论4 字号:

四川:已建成楼房未设置邮政信报箱必须补建

 

  (记者 王伶雅)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五次审议,昨日,《四川省邮政条例(草案表决稿)》终于获得通过,条例将于今年10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建设单位新建楼房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在竣工验收时将责令设置。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新建楼房应当在地面层便于投递的位置,设置与户数相适应的邮政信报箱,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邮政信报箱的规格和样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条例特别指出邮政信报箱应当纳入民用建筑设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竣工验收时应责令设置。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楼房未按照规定设置邮政信报箱的,由楼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住宅小区管理单位负责补建。【 2010-05-29 【来源: 成都日报

<#--{zx1}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相关文章--> <#--历史上的今天-->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郑重声明:资讯 【四川:已建成楼房未设置邮政信报箱必须补建】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