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记者/叶明华)夏日炎炎,鹏城近日温度持续在30℃以上,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作息权利,深圳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zx1}的高温补贴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则为100元。
补贴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在气象台发布高温警告信号,日{zg}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保健费。 由于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进行了调整,因此,深圳决定废止原有的办法,今年起各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统一按照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执行的高温津贴规定扩大了享受津贴的员工范围,并延长了享受津贴的时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深圳原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如用人单位采取空调等降温措施,使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3℃的,则不用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而根据现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zg}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同时,对于其他非高温作业的人员,也可享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也从员工的3个月延长至5个月,在每年的6月至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高温补贴尚未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人” “高温补贴?我还真没听过,能给我来点绿豆汤消消暑就不错了。”罗先生是华强北桑达工业区附近停车场一名普通的保安,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停车场里巡逻,或者坐在闷热的停车岗里为出入司机打卡。小小的停车岗只容两个人转身,尽管顶上有个嘎嘎响的小风扇,但罗先生的保安制服仍被汗水浸透,谈及高温补贴,罗先生坦言没听公司说过,也从来没有收到过额外的补助。 “一个月所有收入算在内大概是1180块钱,如果加班的话,可以拿到1500块左右,没有社保,没有过节费,更谈不上高温补贴了。”在中信广场附近从事相关清洁工作的侯大姐和她的几个同事对记者说。随后,记者沿路走访了红荔路和振华路上的两个地铁维修工地,和工地上的工人、保安和司机进行了交流。“没有听说过什么高温补贴!”成了大家共同的答案。 按照规定,除了支付高温补贴以外,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还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适当增加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然而,没领到补贴怎么办呢?相关规定只提到:“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在高温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后,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不给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的用人单位,并未提出详细的处罚规定。 “高温补贴尚未能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人。”不少劳动者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提到,由于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难免会有用人单位以增加成本为由,拒绝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补贴。 企业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开发区某企业员工李小姐:我在私人小企业打工,老板平时就喜欢找理由克扣工人工资。要发高温津贴当然是好消息,但我担心像这样的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如果领不到我该找谁呢?回应: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组成的一部分,每年6-10月都要发放,任何用人单位不仅要按规定发放津贴,还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如果私人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津贴,就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0755-12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