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交公路发[2006]529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0年度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宁
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受委托,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全长约43.5公里,桩号为K0-830~ K43+594.601,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好
思房枢纽至沙河互通(长15.511km)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他路段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交通安全设施标段,各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JA2标段:K15+300~K30+000,为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
JA3标段:K0-830~K15+300,为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zx1}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10]121号),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
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
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7日至7月13日每天9:00~11:30和14: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
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
递交投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7月14日8:30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7月14日13: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5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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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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