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嘉兴电厂6kV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招标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材料采购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
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约为7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嘉兴平湖市
乍浦镇 ,计划于2011年5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其
余xx解决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6kV动力电缆
1、标段内容: 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6kV动力电缆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380V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一)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380V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一)及技术
资料和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三、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380V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二)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380V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二)及技术
资料和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四、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380V非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三)
1、标段内容: 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380V非阻燃动力电缆(标段三)及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380V耐火动力电缆(标段四)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380V耐火动力电缆(标段四)及技术
资料和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380V铠装动力电缆(标段五)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380V铠装动力电缆(标段五)及技术
资料和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控制电缆(标段一)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控制电缆(标段一)及技术资料和技
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控制电缆(标段二)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控制电缆(标段二)及技术资料和技
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
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
、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
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
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计算机及通信电缆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计算机及通信电缆及技术资料和技术
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
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
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
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
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一0、浙能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特种电缆
1、标段内容:本工程拟定招标的范围为浙能嘉兴电厂三期所需的特种电缆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具
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人
民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 2.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2台(及以上)600MW燃煤机组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具有两
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
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
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
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
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
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
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07月09日 至2010年07月15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
4:30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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