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的新闻,如同此时炎热的气温,令人热得窒息,令人灼得心痛!
点子正点道为止,先转后评。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周立权、朱国亮、王大千)河北“三鹿奶粉”阴云未散,超标再次“现身”!警方查明,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
警方初查,民和县东垣乳品厂于近期分别从河北等地购进奶粉原材料58吨,其中从河北购进原材料38吨,从中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500余倍。
记者7月7日前往青海省质监局采访东垣乳品厂三聚氰胺事件情况,质监局办公室主任联系政策法规处一名刘姓工作人员与记者见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青海省质监局没有向记者提供信息的权力,指出记者应该向青海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了解相关情况,并提醒记者学习法律。
7月8日10时许,记者又前往青海省卫生厅采访,卫生厅食品安全监管处和应急办无人在办公室。记者向隔壁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询问,对方回答“人不在,开会去了。”又询问主管食品安全的厅长怎么联系,对方回答“不太清楚。”随后记者拨打了卫生厅副厅长颉学辉电话,他以早上和下午都要开会、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接着,记者在10时48分拨打了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任三动的办公电话,他说“我们只做不说,有关情况请与青海省政府信息处联系”就挂断了电话。记者拨打民和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孙瑞平电话,对方也以“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11时左右,记者拨打青海省政府信息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于东垣乳品厂三聚氰胺事件表示“不知道”,并让记者联系雷主任,而雷主任的电话打过去也无人接听。
在令人触目惊心的“500”多倍超标的数字后,我们接下来看到了大段的“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报道。要感谢我的同事们在各地进行的认真而细致的采访,作为一个老记来说,在一篇报道中,能将如此“详细”的采访过程,以新闻报道的形式进行“披露”,其实这种过程更是一种“新闻”。
三聚氰胺今又来?!如果说2008年爆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沉重打击了中国乳业,而今三聚氰胺犹如鬼魅的幽灵,甚至是在整个中国食品业中若隐若现。
30万个结石宝宝啼哭不已、20多家xx奶企名誉扫地、 三鹿企业以死谢罪、主管领导引咎辞职、卫生部率多个部门联合下文对受害患儿进行赔偿和xx、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纽约出席联合国会议期间表示“十分痛心”,并郑重保证“中国将从根本上改善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状况”……
2009年12月,陕西金桥乳业公司爆出问题乳制品案。当时,金桥乳业的广西用户在原料进货时,向金桥乳业索要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未果,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
2010年1月19日,贵州媒体报道称,贵州省卫生厅近日发布三聚氰胺超标食品“黑名单”, 确定四个批次的食品存在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分别是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高钙奶粉、炼奶酱;山东淄博绿赛尔乳品有限公司产品;辽宁省铁岭五洲食品有限公司的“五洲”冰棒;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凯达冷冻厂的“香蕉果园”冰棒。
1月30日,食安办召开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点名批评了以上5家产品三聚氰胺超标的公司,食安办表示,这些公司生产的涉案超标产品,均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性质非常恶劣。
2月3日,陕西省公安部门公布了渭南市乐康乳业涉嫌生产销售毒奶粉,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此前的1月6日,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生产的“小白鼠”奶糖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而后福建省检查显示这批奶糖所用的原料奶粉产自陕西渭南市;2月6日,宁夏吴忠市天天乳业和宁夏熊猫乳业被责令停产整顿。
时隔一年多,三聚氰胺死灰复燃,当年的毒奶粉何以没有销毁,又是怎么躲过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官方的解释是:将毒奶粉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zh1}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总之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竟在技术层面被搁浅。
3月3日,上海“熊猫毒奶粉”案的3名责任人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熊猫乳品公司原总经理洪旗德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熊猫乳品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德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我们可以从这个判决中看到执法者“杀毒禁毒”的决心,但是对于那些结石宝宝而言,苦难远未结束,而通过司法渠道获得赔偿的维权之路则更为艰难。
尽管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免费为结石宝宝治病、排石,但是“结石宝宝”家长们渐渐发现,即使结石已经排出体外,各种并发症也折磨着孩子的身体,有的孩子病情反反复复,甚至耗费巨资做了几次手术也没解决问题,有些孩子喝了三鹿奶粉并未长结石,也发生肾衰竭致生命垂危。
然而这些已经不在国家免费xx的范围内。由于三鹿集团已经不存在了,那些被三聚氰胺害死或是倾家荡产治病的婴儿的家长,才发现已经索赔无门。自2008年下半年爆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能够被法院受理并立案的寥寥无几,而且至今也没有开庭。
点子正检索了相关的报道,从有关专家的介绍,我们发现了三聚氰胺毒奶粉重出江湖有一条长长的产业链条。三聚氰胺风暴后,流通环节中的毒奶粉因监管不力再次流向市场,一部分流向了上游饲料业,一部分仍以奶粉形式进入销售环节,还有一部分则作为原料进入食品市场,变身成了糖果、雪糕、糕点、饮料等等。
首先,要抓出那些“科技专家中的败类”并加以严惩。“以前养牛的也就会在鲜奶中掺点水,他们一辈子也不会知道什么是三聚氰胺,从苏丹红、三聚氰胺、阜阳假奶粉、瘦肉精到皮革水解蛋白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背后,都有不少这些科技专家的指点”,正是这些所谓的专家将专业技术转卖给农民企业、为不法厂商度身定做xx配方、指导他们使用各种非法添加剂,因此不严惩这些幕后黑手,即使今天肃清了三聚氰胺,以后不知还有多少化学物质会浮出水面。
其次,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食品的可追溯机制,同时要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
{zh1}是加大执法力度,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2009年底,《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开始征求意见,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规已经比较完备,但是执行环节则大打折扣,因此要加大执行环节的力度,同时,完善的官员问责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每出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就大跃进式地搞个活动,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加强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
三鹿毒奶粉事件后,让普通群众补习了一次“化学常识”,什么是三聚氰胺。
在我们普通民众都知道三聚氰胺的“危害”后,为什么相关部门与监管机构还能“熟视无睹”呢?!
为什么国家大力打击三聚氰胺毒奶粉后,还会屡禁不止呢?!
为什么国家严令销毁的三聚氰胺还会“流入市场”呢?!
为什么“大头娃娃”的赔偿问题,还在某些地区“索赔无门”呢?!
昨天针对我们频发的矿难,有关部门出台规定:矿领导和要矿工一起上下井。在那一年的春节,我们的宝宝曾和矿工一起在井下吃年夜饺子,为什么一些矿领导却从不和矿工下井呢?!为什么这样的浅显的原则还用我们相关部门来“规定”呢?!
如果相关监管机构的领导家中也有一个“大头娃娃”,他们还会忽视监管吗?!
我知道,这只是如果,因为,领导家的孩子不会吃那种便宜的奶粉,“毒奶粉”只卖给农村的孩子们。
如果相关的毒奶粉的库存商们,家中也有一个“大头娃娃”的孩子,他们还会不认真销毁吗?!
我知道,这只是如果,因为,奶制品行业的暴利,已经让他们的孩子们早已留学国外或者只吃洋奶粉。
销毁三聚氰胺奶粉,请从销毁毫无公德心做起,请从销毁利益熏心做起,请从销毁无法无天做起;
医治“大头娃娃”,请从医治“大头领导”做起,请从处理“大头监管”做起,请从处罚“大头商人”做起!
点子正点道为止,点到为止。
(点子正)
- (2010-06-18 22:04:21)
- (2010-06-29 15:18:06)
- (2010-06-30 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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