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材招标
招标编号:SD201084SL76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0年度实施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农
[2010]200号)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
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选择在武川县哈乐镇、二份子乡、哈拉合少乡、德胜沟乡四个乡镇,共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3886
亩(其中改善面积3200亩)。
招标范围:采购PVC、PE(DN25-DN125)管材及管件(0.4-0.8MPa)。具体内容见管材采购清单。本次
管材采购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管材采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PVC管材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同时提供PE管材的生产厂家授权销售的证明。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
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国家工业产品
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表人身份证、2009年
产品检验报告及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日
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