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
1 民用航空主要包括
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运输两大类
2 非民用航空主要包括xx航空和公务航空两大类
3 民用航空法的调整对象是民用航空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4 1919年《巴黎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
4 1952年《罗马公约》,是{dy}个有关航空器对地面第三损害的赔偿责任公约
5 空域划分包括飞行高度规定和各种空中交通服务区域的划分
6 《民用航空法》第41条规定,空勤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检查合格证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
7 机组可以分为飞行机组和乘务机组
8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年满60岁的驾驶员不得担任定期和不定期国际航班运输飞行的航空器的机长
9 按照经营范围的大小,民用机场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
10 国际机场的设立,应当经过民航总局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11 空中航行可分为国内空中航行和国际空中航行两种
12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责任是;不可抗力,第三者的责任,共同过失
13 新航行系统主要是四部分组成,包括;通信(C),导航(N),监视(S)和空中交通管路(ATM)
14 航空运输从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
15 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航空运输还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
16 在人员运输中因延误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责任以4150特别提款权为限
17 在货物运输中造成毁灭、损失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公斤17特别提款权为限
18 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损失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
19 航线,是指国际航班的走向,通常由始发地按、经停点、目的点和以远点连接的杭集构成
20 行政性条款,是指为便利制定的空运企业经营协议航班,缔约双方关于海关、税务、商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21 按航空运输管理方式上的不同,可将航空运输合同分为定期运输和不定期运输
22 联合运输主要有两种,即连续运输和多式运输
23 我国民用航空法从管理的角度,将通用航空划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24 从事经营性通用活动,应当与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25 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应当与用户订立书面合同
26 从事通用航空的,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二、名词解释
1.民用航空法: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航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渊源: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表现形式、实际内容的来源及其认识手段。
3.领空: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4.领空主权:缔约各国承以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xx的和排他的主权。
5.外国航空器的入侵:是指外国航空器未经本国允许,私自非法进入本国领土的行为。
6.拦截:是指一国的xx航空器受命对入侵本国领空的外国航空器,或进入一国防空航空识别区而不报明身份的航空器,或其他违法航空器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将此等航空器驱逐出境,或迫令其在该国境内的指定机场降落,予以检查处置的行为。
7.空中禁区:是指一国划定的、禁止航空器飞行的领陆或领水以上的空间
8.限制区:是指一个国家陆地领域或领海上空划定范围内,航空器飞行受到某些规定条件限制的空间。
9.危险区:是指一定范围的空域,该空域内在某些规定的时间内存在着对飞行有危险的活动。
10.航空器的国籍标志: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
11.航空器的登记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
12.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民用航空器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3.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请求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和承租人,对产生赔偿或其他费用的民用航空器的价值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14.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的适航管理部门,以保证航空器的适航性为目标,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进出口、使用和维修进行监督、审查和管理。
15.融资租赁:是指出租购买承租人指定型号和数量的航空器,获得航空器所有权,并将航空器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租赁方式。
16.经营租赁:是指航空器出租人根据市场预备通用性较强的航空器,供航空器承租人按需选择租用的租赁方式。
17.航空人员:一般是指领有执照,从事直接与空中航行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18.机组:是指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公司)委派的,由飞行期间在航空器内担任职务的人员组成的团体。
19.民用机场:是指xx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20.国际空中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