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航空法《 全》_物流公司_中国物流网

一、填空
1 民用航空主要包括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运输两大类
2 非民用航空主要包括xx航空公务航空两大类
3 民用航空法的调整对象是民用航空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4 1919年《巴黎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
4 1952年《罗马公约》,是{dy}个有关航空器对地面第三损害的赔偿责任公约
5 空域划分包括飞行高度规定各种空中交通服务区域的划分
6 《民用航空法》第41条规定,空勤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检查合格证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
7 机组可以分为飞行机组乘务机组
8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年满60岁的驾驶员不得担任定期和不定期国际航班运输飞行的航空器的机长
9 按照经营范围的大小,民用机场可分为国际机场国内机场
10 国际机场的设立,应当经过民航总局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11 空中航行可分为国内空中航行国际空中航行两种
12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责任是;不可抗力,第三者的责任,共同过失
13 新航行系统主要是四部分组成,包括;通信(C),导航(N),监视(S)和空中交通管路(ATM)
14 航空运输从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国际航空运输
15 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航空运输还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航空货物运输
16 在人员运输中因延误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责任以4150特别提款权为限
17 在货物运输中造成毁灭、损失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公斤17特别提款权为限
18 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损失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
19 航线,是指国际航班的走向,通常由始发地按、经停点、目的点和以远点连接的杭集构成
20 行政性条款,是指为便利制定的空运企业经营协议航班,缔约双方关于海关、税务、商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21 按航空运输管理方式上的不同,可将航空运输合同分为定期运输不定期运输
22 联合运输主要有两种,即连续运输多式运输
23 我国民用航空法从管理的角度,将通用航空划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
24 从事经营性通用活动,应当与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25 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应当与用户订立书面合同
26 从事通用航空的,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二、名词解释
1.民用航空法: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航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渊源: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表现形式、实际内容的来源及其认识手段
3.领空: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4.领空主权:缔约各国承以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xx的和排他的主权。
5.外国航空器的入侵:是指外国航空器未经本国允许,私自非法进入本国领土的行为。
6.拦截:是指一国的xx航空器受命对入侵本国领空的外国航空器,或进入一国防空航空识别区而不报明身份的航空器,或其他违法航空器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将此等航空器驱逐出境,或迫令其在该国境内的指定机场降落,予以检查处置的行为。
7.空中禁区:是指一国划定的、禁止航空器飞行的领陆或领水以上的空间
8.限制区:是指一个国家陆地领域或领海上空划定范围内,航空器飞行受到某些规定条件限制的空间。
9.危险区:是指一定范围的空域,该空域内在某些规定的时间内存在着对飞行有危险的活动。
10.航空器的国籍标志: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
11.航空器的登记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
12.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民用航空器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3.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请求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和承租人,对产生赔偿或其他费用的民用航空器的价值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14.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的适航管理部门,以保证航空器的适航性为目标,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进出口、使用和维修进行监督、审查和管理。
15.融资租赁是指出租购买承租人指定型号和数量的航空器,获得航空器所有权,并将航空器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租赁方式。
16.经营租赁:是指航空器出租人根据市场预备通用性较强的航空器,供航空器承租人按需选择租用的租赁方式。
17.航空人员:一般是指领有执照,从事直接与空中航行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18.机组:是指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公司)委派的,由飞行期间在航空器内担任职务的人员组成的团体。
19.民用机场:是指xx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20.国际空中航行:是指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需要经过一个以上国家的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才能完成的飞行活动。
21.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22.群岛海道通过权:是指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器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目的,行使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23.空中交通规则:(空中规则)是维持空中交通秩序,保护飞行安全的重要机制。
24.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是指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安排专业的空中交通管制员、通过雷达、自动化系统以及无线电等设施,对航空器的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所提供的专业服务。
25.新航行系统:是指以星基(新的以卫星导航为基础的设备系统)为主的全球通信、导航、监视和自动化空中交通管理的系统。
26.华沙体制:是指1929年的《华沙公约》以及续后修改该公约并附属于《华沙公约》名下的一系列仪定书的通称。
27.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是国际条约的一种形式,是指两国之间就组织和经营国际航空运输业务所达成的协议,是两国间通航的重要法律依据。
28.民用航空运输:是指承运人使用航空器把旅客、行李、货运、邮件实现位移的全部活动。
2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赢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货物的企业法人。
30.航空运输合同:是航空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依法提供并完成以民用航空器运送服务达成的协议
31.航空运输合同主体:是指参与航空运输活动的当事人,包括承运人、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
32.承运人:是以旅客或物品运输为营业,并以此而取得报酬或运费的人,包括运输企业与从事运输服务的个人
33.保价运输:是指旅客托运行李可以向承运人声明价格,当发生行李毁损灭失时,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损失
34.通用航空:是指除定期航班和为取酬或者出租的不定期航空运输以外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
35.航空器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36.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目的是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类似社会经济救济而建立的共同基金,以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
37.航空保险:是以与航空有关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的总称,包括:对航空器制造、航空器所有权、航空器运行及维修可能产生的风险予以保险;对地面航行设施予以保险;对使用航空器进行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予以保险,等等。
38.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保险法中的重点内容。
39.保险赔偿: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义务。
40.空中刑事管辖权:主要是要研究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发生的犯罪如何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41.并行管辖:是指多个国家或者一国的多个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形。
42.引渡:一般是指一国的主管机关应有管辖权的他国主管机关的请求,依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指控犯罪或判决有罪而又可引渡的域内之人送交他国进行审判或惩处
43.国际民航组织: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处理国际民用航空事物的专门机构时、是当今国际民用航空领域{zd0}、最重要的国际组织。
44.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是一个由世界各国航空公司组成的大型国际航空组织,其任务主要是处理全球各国航空公司之间的业务以及航空公司也其他方面的关系问题。
三、简答

1.简述航空法的特点?
答:(一)国际性;空间空气无疆界,无xx屏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
(二)独立性;国际民用航空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门类、新科学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综合性;国际民用航空法的综合性就是指其囊括了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
(四)平时法;不适用于战时、特殊时期。
2.简述国际航空法的法律渊源?
答:(一)国际条约;一是相关国际公约或世界性多边条约;二是地区性多边条约;三是各种双边国际条约。
(二)国际习惯;也称国际惯例,具有稳定性、通用性和重复性等特点。
(三)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一般法律原则来自各个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那些原则。
(四)各国国内法及法院判例;对于没有国际条约,由国内法支配的其他航空法的问题,外国法律就有可能成为民用航空活动中的法律渊源。
(五)相关国际组织的决议。
3.简述国际航空的法律制度体系?
答:(一)芝加哥公约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基本体制,也称芝加哥公约体制;
(二)以华沙公约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损害赔偿体制,也称华沙公约体制;
(三)以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体制,也称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四公约。
4.空间划界的主要立论有哪些?
答:(一)空间论;这种观点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出发以航空器上升的{zg}高度为标准、以大气构成未确定标准。
(二)功能论;根据航空器的功能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以人类活动的性质作为决定法律地位的标准。
(三)不主张定界;这种观点对“空间论”和“功能论”都存在异议,认为既然承认了空气空间之外的外层空间的存在,就说明领土上空的国家主权是有限的,因此也没有必要划定界限了。
5.简述特殊空域的划分?
答:特殊空域是指国家某些为了政治、军事或科学试验的需要,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设的一定空域。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被限制甚至禁止在此空域内运行。为了方便决定运行类型和在不用空域的运行规则,特殊空域分为空中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6.我国《民用航空法》如何规定的机长权力?
答:(一)飞行前机长发现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二)飞行当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旅客或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机飞行安全的行为,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有权对民用航空器做出处置。
(三)对于机组人员的组成,如果机长认为机组某些成员不适合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四)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
7.申请国际机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设施符合国际标准;(2)设立海关和其他口岸检查机关;(3)资料应对外开放。
8.国际空中交通服务有哪些特点?
答:国际性;广阔性;安全性;科技含量高;整体性;高效率性。
9.国际空中航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答:(1)领空主权原则。该原则是指外国航空器在航行过程中,如果需要经过异国领空,必须事先经过该国允许,并且还应该遵循该国的法律制度;(2)在不属于任何国家领空的空气空间,航空器有自由航行的权利。
10.简述空中交通管制与防控管制的区别?
答:(1)含义不同,空中交通管制是一种专业服务(2)性质不同,交通管制是民用性质;而防空管制属于xx性质;(3)目的不同,空中交通管制的目的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控管制的目的通常具有保卫国防安全的意义;(4)两者实施的区域和条件不同。
11.航空运输的特点?
答:(一)商品性1.航空运输所提供的产品是‘空间位移’;2.产品单位是‘人公里’和‘吨公里’3.产品使用人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行为{zh1}实现的;(二)服务性1.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行业2.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反映服务的质量3.‘旅客{dy},用户至上’4.提供安全、便捷、舒适、准时的优质服务;(三)国际性;1.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形式;2.国际间的友好合作;3.国际统一标准的制约和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影响。(四)准军事性;1.军事专为民用2.军事后备力量3.战时或紧急状态时,民用航空可依照法定程序被国家征用,服务于军事上的需求;(五)资金、技术、风险密集性。1.高投入的产业价值昂贵、成本巨大、运营成本高2.技术要求高,设备操作复杂,风险巨大;(六)自然垄断性,投资巨大回收周期长,市场准入门槛高,使得航空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自然垄断。
12.简述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特征?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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