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15:29:28 阅读1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全许办(2003)07号
关于发布《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
(发)证实施细则》及检验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审查部:
现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发布实施。请各地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受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申请,组织好所承担的化学试剂产品发证工作。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由“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东省化学式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中心”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监督检验所”承担。
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抄送: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有关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