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长特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5台主变压器和35kV区域变电所工程7台主变压器项目招标公告
2010-07-07 09:37:44
招标编号:PGMCT-10-022
招标编码:CBL_20100707_5307467
开标时间:2010-08-03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 PGMCT-10-022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5台主变压器和35kV区域变电所工程7台主变压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 本项目招标人: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交货地点: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
2.2 招标范围: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5台主变压器和35kV区域变电所工程7台主变压器,标包划分如下:
{dy}包: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5台主变压器:负责5台(2台120MVA 220/110/35kV、2台75MVA 220/35kV、1台63MVA 220/110/35kV)变压器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就位安装和调试、试验等,并负责对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专业培训;
第二包:35kV区域变电所工程7台主变压器:负责7台(4台50MVA 35/10kV、1台63MVA 35/10kV、1台63MVA 35/10/6kV、1台31.5MVA 35/6kV)变压器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就位安装和调试、试验等,并负责对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专业培训。
2.3 计划交货期限:
{dy}包:拟对5台变压器本体及附属设备集中进行招标,分期实施。进度计划:2011年1月底前,1台120MVA主变到厂,2011年3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该主变自合同生效至全套设备运至现场的生产周期约为6个月);2011年6月底前,另1台120MVA及2台75MVA主变到厂,2011年8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63MVA主变将作为备用变压器,需求时间待公司决策(暂定为2011年10月底前,2011年12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
第二包:拟对7台变压器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集中进行招标,分期实施。进度计划:2010年11月底前,2#35kV变电所1台50MVA主变到厂,2010年12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该主变自合同生效至全套设备运至现场的生产周期约为4个月);2011年1月底前,3#35kV变电所3台主变到厂,2011年2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2011年4月底前,2#35kV变电所1台50MVA主变到厂,2011年5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1#35kV变电所2台50MVA主变交货期视炼钢项目而定(暂定为2011年8月底前,2011年9月底前具备投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dy}包: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提供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书;
③提供S10型220kV产品{gjj}鉴定书;
④提供120MVA/220kV(或以上)产品国家突发短路试验鉴定书;
⑤提供120MVA/220kV(或以上)产品在2006年7月前不少于十台(含十台)的成功运行业绩(业绩表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
⑥近五年的年销售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并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
⑦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提供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书;
③提供S10型35kV产品{gjj}鉴定书;
④提供63MVA/35kV(或以上)产品国家突发短路试验鉴定书;
⑤提供63MVA/35kV(或以上)产品在2006年7月前不少于十台(含十台)的成功运行业绩(业绩表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
⑥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4.3 标书费缴纳方式及程序: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电汇三种方式)。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名称、缴费用途(如:**编号**项目标书费),然后到上述地址办理标书费交款确认登记手续(出示现金存款凭证、银行进账单、电汇凭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存档,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8月3日10时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