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期发布了一份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临时清单更新版本(请见:
http://ec.europa.eu/food/food/chemicalsafety/foodcontact/docs/080410_provisional_list_7_211009.pdf)。本次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临时清单包含2006年12月31日有效申请中涉及的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尚未得到欧共体授权。
自2010年1月1日起,2002/72/EC指令规定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清单将明确排除其他一切非清单列出的添加剂。这份临时清单上的物质可根据各国立法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继续使用,直到临时清单做出其他扩充或缩减的更改决定。
该清单包括动物及蔬菜油脂和脂肪中的酸性物质、油脂(C8-C22),直链类,单羟基、初级的饱和脂肪族醇(C3-C22),(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丁酯)共聚物,银含量低于0.5%的含银玻璃(银-镁-铝-钠-磷酸盐-硅酸盐-硼酸盐)等物质。指令对过渡期做出指示:2010年11月1日前含2,4,4’-三氯-2’ 联羟基联苯乙醚的塑料材料及物品生产制造和市场投放,可按各国立法持续到2011年11月1日。
清单上的物质并非必须经由EFSA评估。有关安全评估状态的详细信息,请查询EFSA官方网站www.efsa.europa.eu。这些添加剂皆由各成员国规定。有关添加剂的合法验证信息,请咨询各成员国主管机构。相关评议意见请见:http://www.efsa.europa.eu/EFSA/efsa_locale-1178620753812_ScientificDocument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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