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晋蒙界)至大饭铺段(呼和浩特市境内)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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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晋蒙界)至大饭铺段(呼和浩特市境内)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56号文
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国道109线十七沟至大饭铺(呼市境内)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按山岭区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
80km/h,路基宽24.5m,路线长59.917Km。本段共有桥梁长4020.26米/28
座,涵洞85道;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4处;通道43道;分离式隧道3847
米/2座(双洞);全线土石方数量大,路基挖土方901.04万立方米,路基挖
石方140.57万立方米,路基填方578.28万立方米。
2.2 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9个路基桥涵标段、3个隧道标段(路
面标段本次暂不招标),其招标范围为路基、桥涵、隧道、路线交叉、防
护、排水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全线共设置
1个总监办标段、3个驻地办标段。总监办标段的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
桥涵、隧道、防护及排水、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等的全部施工监理;驻地办第1、2、3标段的招标范围为路
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及排水、交叉工程等施工监理。各标段划分
情况见下表:
(表格见附件)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SDHLJ-1~9标段工期26个月
; SDHSD-1、2、3标段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
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监理企业,可对
上述1~2个施工/监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施工企业
①SDHSD-1、2、3标段申请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
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
交工验收,同时满足a.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4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
工;b.累计成功完成过总长不小于800米的大桥施工;c.成功完成过至少2
座且每座长度均不小于2500米(双洞)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②SDHLJ-1~9标段申请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
验收,同时满足a.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8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b.累计成功完成过总长不小于1500米的大桥施工。
(2)监理企业
①SDHZJ标段申请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甲级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a.独立成功完
成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60Km高速公路的总监监理任务;b.独立成功完成过
累计总长度不小于3000米的大桥施工监理任务;c.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2
座且每座长度均不小于1000米(双洞)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②SDHZD-1标段申请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
业甲级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a.独立成功
完成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40Km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任务;b.独立成功完成
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1500米的大桥施工监理任务。
③SDHZD-2标段申请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
业甲级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a.独立成功
完成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40Km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任务;b.独立成功完成
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1500米的大桥施工监理任务;c.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
1座长度不小于1000米(双洞)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④SDHZD-3标段申请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
业甲级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a.独立成功
完成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40Km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任务;b.独立成功完成
过累计总长度不小于1500的大桥施工监理任务;c.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2
座且每座长度均不小于1000米(双洞)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确定具体标段。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同时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并允许中
2个标,但在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度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
级被定为C级的申请人只允许通过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并只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上述关联企业申请同一标
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接受{zx0}对相应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
人。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
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
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不
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监理标段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监理标段可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
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
午15:00~17: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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