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省城石家庄“迎宾大道”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交管部门竖起的两块“新式”交通警示牌引发市民议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的警示语赫然入目,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了社会各界的一些不同看法。
在驾驶员等待红灯或车流放缓时车一旦车身边出现乞丐真的很危险。他们拖儿带女或敲打车门,或帮你擦玻璃,甚至跪在车前,令驾驶员难堪xx,也险象环生。这种情况在杭州也很多,除了乞讨,还有卖花、卖小电器、卖碟的等等。这种时候你乱施舍或者买了,就助长了他们的行为,是给交通添堵。所以交管部门树这个牌子,从公共安全出发,初衷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合适。原因:
一、从法律上讲,交管部门没有‘禁止施舍’的行政约束权力的,“请勿施舍”可能还好点,“严禁”这样的字眼本身也应该是严禁的,属于疑似违法和滥用职权,因为施舍者有‘施舍财物’的权利,乞讨者也有存的权利。
二、从人性上讲,交管部门也不宜去禁止施舍,毕竟乐施好善、扶贫剂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可以禁止乞讨者到马路中间乞讨,但你无权禁止司机施舍,总不能连爱心也不让献了吧?从这块牌子上我看到了冷漠甚至悲凉。
三、从交通秩序上讲,这种内容怪异的牌子树在那儿,本身是给交通添堵,因为它容易吸引司机的视线,分心走神,从而会影响到交通。我相信咱们杭州交管部门不太会去学这种做法的。
那么对于那些车前乞丐该怎么办?谁都知道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假的,甚至有“城里磕头、家里盖楼”的职业乞丐。但你也明白,社会上真有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的乞讨者。现代都市,我们的人性正在变得冷漠,遇危不肯救助,理由是怕讹诈;遇讨不肯施舍,借口是怕假乞丐。施舍的反义词是“索取”,现在人们更加热衷于“索取”。
对于真假乞丐人们还是会鉴别的,对于一些所谓的假乞丐,他们放弃自尊在风雨里烈日下一站一跪就是几小时,你就施舍一块钱又怎样了呢?我有一次晚饭后跟夫人去运河边散步,看到一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背着书报跪着在乞讨,心想八成是假的,没理他。可两小时后回来他还跪在夜幕里,我就给了十块钱,心想你就是假的,两小时也值了。
当然,我还回到石家庄“禁止施舍”的牌子上来。交通要道上乞讨当然不行,但你要立牌,倒是可以立个“禁止乞丐在马路中间行乞”的牌子,这是才是你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