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安全监管存漏洞
有业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类似的安全事故并非只此一次,还有一些游乐场出了事故后根本就没有被报道。游乐场里的所谓设备检测都只停留在企业的自检和备案阶段,制造单位和主管技术部门的第三方检测和监督存在漏洞。
“发生这类事故是执法和监督的问题,并非因为立法不完善。”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姜明安教授说,就深圳东部华侨城发生的这一事故而言,相关法律规定是比较完善和清楚的,“既有产品质量法,管设备设施的质量;又有安全生产法,管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还有将这两个法律适用于具体特定情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游乐园管理规定》。”
据了解,游乐园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第六条规定,游乐园筹建单位对游乐园的建设地点、资金、管理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而针对游乐场设备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亦有相关规定。据悉,2009年5月1日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规定,大型游乐设施即属于特种;第四条规定,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实施安全监察。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界定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做了详细的阐述。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说够明确的了。我们只要把太空迷航娱乐设施生产、安装、运行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应的审批、许可、监管行政机关调查清楚了,各方对事故的法律责任就一目了然。”姜明安对记者说,如果这次的事故原因是游乐设施质量出了问题,那生产这一设施的厂家和负责技术鉴定的单位以及负责审批、许可的行政部门就脱不了干系;如果这次的事故原因是设备安装、运作中出了问题,那无疑应追究设备安装、运作经营单位和对之负有监管职责的园林、质监部门的责任。
同时,姜明安表示,无论是产品、设备、设施的标准,还是审批、许可、监管的主体、标准和程序,或者是监管者的主体、职责、程序,都应该公开。这样才能便于人民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才能{zd0}限度地避免事故和灾难发生。
在谈到行政主管部门对游乐场安全的监管时,北京欢乐谷的王主任说,“他们考核有他们的指标和标准,这个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行政部门会来抽查监督,包括还会做一些应急预案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