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话你知!充分了解个人权益_镶牙_烤瓷牙整形网—您身边的牙科专家

> > 广州市医保话你知!充分了解个人权益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xxxx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共五个保险项目。
?? 据社保局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此前施行公费医疗制度的用人单位,在近年内都将逐步改革为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也是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按规定,保险费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医疗账户,单位缴费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剩余部分也进入个人医疗账户(根据职工年龄,比例有所不同)。
?? 而广州市的“住院保险”,则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保险种类,它着重解决参保人员患大、重病的医疗保障问题。按规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所缴纳保险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住院保险主要的适用对象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等。
?? 同时,根据广州市的规定,对于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整体参加“住院保险”。程女士所在的单位就是选择了后者。
?? “住院保险”普通门诊费用不报销
??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把“住院保险”看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缩减版”。两者的{zd0}区别就在于门诊费用分担上,住院保险参保人员的普通(急)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需要由个人自行解决,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则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予以报销。至于住院费用、特定门诊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
?? 【商业医疗保险可作补充】
广州市现在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主要规定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时间:2001年12月1日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除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等四个独立统筹区以外的广州市区。
社会保险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基本医疗费用: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费用,但不含个人按规定比例先自付的费用。“三个目录”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执行:
1、药品目录: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家属统筹医疗儿科用药补充范围》、《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2、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3、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执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起付标准: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先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
——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指起付标准以上、医疗保险基金{zg}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即:由参保人和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zg}支付限额(封顶线):
指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的{zg}限额。
——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1.起付标准及以下的费用;
2.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中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外的费用;
4.超过年度基金{zg}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统筹基金
当年统筹基金的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当年划拨的过渡金,按规定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除外;
(二)统筹基金的结余及利息;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政府资助金;
(五)合法收入。
——个人医疗帐户
个人医疗帐户(医保卡)的各项构成:
(一)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
(二)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中划入部份;
(三)个人医疗帐户的利息等合法收入。
——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上、{zg}限额以下住院、门诊特定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指定慢性病的基本医疗费用。
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下列基本医疗费用:
(一)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二)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等基本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持xx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买非xx药的费用;
(四)国家、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起付标准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一)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
(二)退休人员:一级医疗机构为3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l,400元。
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
(一)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在职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确定,每一社会保险年度计算一次。
(二)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计算一次。
(三)其他门诊特定项目不设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90%;二级医院为85%;三级医院为80%。
(二)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为93%;二级医院为89.5%;三级医院为86%。
——累计{zg}限额
在每一社会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zg}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一)xx、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xx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
(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xx的;
(六)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所属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6%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用于年度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zg}支付限额后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
(一)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95%的标准支付。
(二)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和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zg}限额为15万元。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适用人群: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缴费基数及标准:
参保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按4%的标准缴纳住院保险费,并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享受住院保险待遇的起止时间
(一)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下列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1、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含3个月,下同)参保的人员。
2、原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后3个月内转为参加住院保险的人员。
3、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期间停止缴费的,在3个月以内补缴、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人员。
享受待遇: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按规定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参加住院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退休后,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适用人群:
在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浦区、萝岗区、南沙区行政辖区)内: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男年满18岁、未满60岁和女年满18岁、未满55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
以上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二)在本市中小学校、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其中,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须具有相应正式学籍。
参保缴费标准及资金来源:
注:时间以年为计算单位
人员类别??缴费标准
(单位:元/人·年 )??
???????????? 个人缴纳??政府资助???? 合计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80 80??????160
非从业居民??????????480 100??????580
老年居民??????????500 500??????1000
参保人享受的医疗待遇范围:
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老年居民同时享受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
支付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疾病、意外事故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起付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的30%确定;非从业居民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确定;老年居民按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确定。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一级????????????????150??????????500?????????? 350
二级?????????????? 300??????????1000???????????? 700
三级?????????????? 600??????????2000??????????1400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一)首次参保缴费或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参保人:??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
????基金支付比例??个人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个人支付比例
一级???????? 80%???????? 20%??????????????????70%???????? 30%
二级???????? 70%???????? 30%??????????????????60%?????????? 40%
三级???????? 60%???????? 40%??????????????????50%??????50%
(2)在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参保缴费的,原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停保后3个月内转换按本办法参保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各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zg}支付限额:
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zg}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8年度为80374元)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不累计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
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基础上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社保年度内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zg}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含“三个目录”规定应由个人先支付部分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住院床位费每床日按以下标准结算
医院级别 普通病房 监护室 层流病房 门(急)诊留观
一级医院 29.6元??????????56元 224元
二级医院 33.3元?????????? 63 252???????? 9元
三级医院 37元???????????? 70 280??????10元
(二)以下情形的异地就医费用可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手续:
1.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选定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
2.因工出差、公派学习以及享受探亲假期间因急性疾病在境内本统筹地区外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
2.出院后只要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就可入院xx而不需等待15天。
3.住院xx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xx精神病、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4.住院xx后符合出院标准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所发生费用须个人支付。
起付标准及共付段个人支付比例
门诊特定项目 起付标准 共付段个人支付比例
???? 在职 退休??退休
急诊留观???? 2000元/社保年度
特定项目: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xx的自付比例如下:
在职的个人自付:三级医院:20%;二级医院:15%
退休的个人自付:三级医院:14%;二级医院:10.5%
血友病xx 14%
慢性丙型肝炎xx20%
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在职的:500元/期;退休的:350元/期; 共付段:在职的10%;退休的:7%
转院后起付标准如何支付
????参保人员转院经市医保中心同意备案的,其转院前后按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如果转入医院起付标 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参保人员需在转入医院补交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如果低于或等于转出医院的,不需另 付起付标准费用。
普通门(急)诊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 个人以现金支付。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用现金支付。
指定慢性病门诊就医
????患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7种指 定慢性病的参保人,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可在具备xx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指定 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 、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80%、其他医疗机构60%的标准支付。每一种指定慢性病每月支付{zg} 上限为100元,同一时间段最多可选择其中2种享受待遇。
哪些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 予支付的情形有:
(一)xx、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xx及其他违法乱纪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的;
(五)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xx的;
(六)工伤及生育的;
(七) 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2000〕30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有: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 影设备)、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直线加 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xx项目。属检查项目的自付30%,属xx项目的自付20%。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仓xx、射频xx等项目个人先自付20%。
????3.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 、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等),个人自付50%。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自付30%。
????(二)xx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自付10%。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自付30%。
????3.心脏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支架成形术、引流术、心脏激光打孔、冠脉造影、心脏电生理 射频消融术、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xx以及各种介入xx项目自付20%。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内的诊疗项目,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 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配(购)药
在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xx配药或购买非xx药,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 品费用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以现金支付。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则用现金支付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和专家门诊诊金费)、院外会诊费(院内会诊不收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等;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xx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等);
3.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出诊费、担架员随救护车出诊费;
4.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5.陪护费、陪人床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尿布费;
6.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
7.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8.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费、口盅费、餐具、牙具费、日常清洁卫生费、卫生塑料袋费等)
(二)非疾病xx项目类????????????
1.各种美容、xx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xx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xx等);??????????????
??2.各种xx、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6.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xxxx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7.属保健性的全身xx费用;
8.各种保健性营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xx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xx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xx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xx、检查和xx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xx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xx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xx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xx、磁疗等xx项目。
??五)其他
??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xx费、鉴定性病检查、xx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 2.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别保险费(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植入手术的保险费)、各种滞纳金等。
要想高枕无忧基本医保之外需再加三种保险
程女士个案
?? 程女士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上月底,单位人事部门下发了一份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通知,引起了她的一些担忧。
??这份通知中说,从今年6月份起,员工的公费医疗待遇全部改成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广州户籍和非广州户籍员工的缴费、待遇标准都有所不同。
?? 程女士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公费医疗改成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待遇会有什么变化?像她这样的非广州户籍员工,基本医疗保险能不能满足日后的需要?如果不够的话,应该通过哪些商业保险来补充?
?? 就程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寿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保险专家建议,要为自己提供较充分的医疗保障,在基本医保之外,还需考虑投保终身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医疗险等险种。
【哪些医疗费需要自己负担?】
?? 社会保险是一种广覆盖、保重点的基本保障制度,不管是基本医疗保险,还是住院保险,都只能解决参保人员的一部分医疗支出。因此,除了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的报销额度外,参保人员自己实际上还需要承担以下四方面医保不能解决的xx费用。
超额的门诊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普通门、急诊的费用以及定点药店配药费用,按规定都是由个人医疗账户来支付,当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时,参保人员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但是,个人医疗账户每年的基础金只有100元,加上个人缴费部分(2%)、单位缴费部分(随年龄变化而不同,由1%-2.8%不等),总额仅有一二千元,只能勉强满足最基本的门诊xx费用。
以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为例,假设其缴费基数为3000元,那么他参保{dy}年的个人医疗账户的金额就是:基础金100元、个人缴费的全部720元、单位缴费的部分360元,总计是1180元。很明显,即使是每年只患两三次感冒,这一千多元估计也就花的差不多了。
?? 而像程女士这样参加住院保险的非广州户籍员工,其每年的门、急诊费用,不管花多花少,都只能全部自己承担。
?? 另外,在每一社保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报销的{zg}限额(俗称“封顶线”)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大4倍(2005年度为124080元)。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支付(也有5%-10%的自付比例),{zg}限额为15万元。目录外xx费用不管是基本医疗保险还是住院保险,都规定只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目录范围的用药、检查及xx费用,医保都不报销。
?? 由于《目录》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而设立,临床上使用的很多进口药品、先进仪器、{zx1}xx方法等,都不在覆盖范围内。因此,要想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就需要自己负担相关费用。
?? 假设程女士参加了住院保险后,因病在某三级医院住院,一共花了10000元的xx费,其中有800元的《目录》外用药。那么,她通过医保基金最多就只能报销5760元。(10000元住院费,先扣除2000元起付标准,再减去800元超范围用药,剩余7200元报销80%,就是5760元。)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虽然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在住院、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也高达近30万元,但实际上,参保人员还是需要自己负担不少门诊费用、目录外医疗费用以及自付费用,这些自费项目基本上占到了实际医疗费用的40%左右。
?? 保险专家建议,这40%的医疗费用差额,可以通过个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或单位投保团体医疗保险来弥补。
我们日常的医疗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是普通门(急)诊费用、基本住院费用、重大疾病(或手术)费用等三部分。所以,制订医疗保险计划时,也是重点考虑这几方面的保障。
?? 推荐组合:基本医保+终身医疗险+重大疾病险+意外医疗险
?? 终身医疗险更保晚年健康
?? 我们一生中的医疗费用支出有一个明显的曲线,大部分的疾病在生命{zh1}十年发生,即80%的医疗费是使用在60岁之后的。所以,增加一份终身医疗险,既可以补充社保上述的不足之处,又可以更好地照顾到60岁以后的健康支出。
?? 这类产品一般都提供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手术津贴等费用,可以弥补基本医保的起付线、自付比例和超范围的用药等;到老年后,门诊医疗费用增多时,每年还特地增加4000-5000元的费用。
重疾险保障“重大”的疾病
?? 有些重大疾病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比如说器官移植、长期瘫痪等,靠基本医保和终身医疗险两个险种的组合依然不够。所以,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再投保一份重疾险。
意外医疗也不能少
??
保险有许多的功能:强制储蓄、资产预留、防范风险、节税避税、养老尊严、教育基金、医疗保健、财务杠杆等等
<保险也是存少领多的储蓄;社保是木门,商保是防盗门;保险能创造您所需的现金;购买保险不是增加负担,而是承担责任和得到人身保障;保险又是财务守护神,能守护你的血汗钱,并非投资或投机;越早投保越划算,健康时投保才易核保,一旦发现保障所需,当机立断!>?

  • 上一篇:
  • 下一篇:


郑重声明:资讯 【广州市医保话你知!充分了解个人权益_镶牙_烤瓷牙整形网—您身边的牙科专家】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