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7 15:13:16 阅读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广新外贸集团展示厅设计制作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0724-1070E07N0901
开标时间:2010-07-30
所属地区:广东
1.1 招标目的
1.1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以下简称招标人)展厅面积815平方米。为达到展示形象、提高展示效率、降低展示运营成本,本次展厅将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甄选展示厅的设计和制作供应商,受委托,邀请有资质的展览展示设计商、制作商就展场设计制作项目参加竞标,在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选定{zj0}设计方案及其制作方案、项目管理方案的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广新外贸集团展示厅设计制作总承包项目 。
1.2.2 项目地点:广新外贸集团琶洲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7楼展示厅,展厅面积815㎡。
1.2.3 项目范围:在按照下述第1.2.5条预算的范围内,对展示厅进行设计、制作(含设备)、项目管理及质量监控,并包工、包料、包质量、按时完成展示厅的设计和制作(含设备安装)。
1.2.4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
1.2.5 项目预算总额:人民币 340 万元;
1.2.6 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项目范围的所有工作。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且有展示展览设计的经营范围。
1.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如投标人不具备本公告第1.3.2①②条资格条件的,必须与具有此条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有第1.3.1条资格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
1.3.3 自2007年至今有1项中标(合同)金额达300万以上的展厅展示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业绩的总承办方);
1.4 购买招标文件
1.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7日起至2010年7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 4: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2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购买招标文件。
1.5 投标时间和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1.7 投标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