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法则-不成文的规定_魏小明平面设计_新浪博客

关于设计师的转载法则

不成文的规定

1-设计案例篇

外国人的设计案例可以转载,中国人的“大师”的可以转载。

外国人的符合中国企业审美观的不转载,中国人的同行的,小公司的不转载。

2-设计展览篇

外国人的大小展览基本看到都可以转载,中国人的一类城市的展览看到了可以转载。

外国人的个人展览标注禁止转载的才不敢转载,中国人的三流学校的,没听说过的人的,三流城市的一律不转载。

3-概念作品篇

外国人的能转多少就多少,充门面。中国人的能不转就补转,除非实在太好了自己另存为也不转。

 

 

仅供娱乐

哈哈哈

祝大家开心每天。

已投稿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郑重声明:资讯 【转载法则-不成文的规定_魏小明平面设计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