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区间电缆支架、桥架制作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HTZB2010-565/1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区间电缆支架、桥架制作安装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bfb}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区间电缆支架、桥架制作安
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共包括全线共设16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3座,高架车站13座,1个车辆段的区间、站台电缆夹层电缆支架安装及变电所至站台
桥架安装。其中3层托板电缆支架16800套;6层托板电缆支架400套;40ⅹ4镀锌扁钢23400米;镀锌钢制梯式800ⅹ200电缆桥架250米;锌钢制梯
式600ⅹ200电缆桥架180米;单层电缆桥架2040套;DN150钢管100米;DN100钢管900米;DN80钢管800米;DN50钢管120米;防护泥30立方米。
2.2 地 点: 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 期: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9月10日;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资金、
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 近两年(08年、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须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
[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
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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