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15:22:45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2008年12月2日某某市某某办事处东群村一组果农某某某承包的3.45亩果园被征地开发商出2000元请人一夜之间砍伐(此地已2年前被征),造成当事人某某某及开发商产生价格纠纷。某某市公安局特委托我中心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证。其实这应该是毁坏财物罪的个案,该采用什么方法鉴定请大家发表看法和意见。
讨论一:本案的损坏物是已被征用土地上的果园,与一般能持续种植、具有xxxx的果园不同,其经济价值体现在征地过程中能获得的作物补偿额,如全损,毁坏财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是如未受损能正常获取的作物补偿额。如有征地果园相应补偿标准,可直接采用。
讨论二:回答得很好,但要考虑到这个案子中的果农,不离开果园主要因为不满意开发商按征地果园相应补偿标准,在现有政策环境下,非国家征用又不允许强制征地,按照毁坏财物罪考虑,我们应该如何思考?提示一:刑事毁坏财物罪是以直接毁坏的财物价值定罪;提示二:民事赔偿要考虑果农的预期收益。欢迎大家参与探讨。
讨论三:我认为,果树要分成活树和挂果能收益的树两种,一般果树和人一样有一定的寿命,刚成活的果树,还要培育一定的年限才能挂果收益,已经挂果收益的树,收益一定的年限就会老化,所有对果树的评估,不同于一般的观赏树和绿化树,要调查仔细.其整个果园的损失我个人认为可分:成活树+挂果树+当年成果收益+【延续收益-年投资成本】,时间考虑在承包合同期内。
讨论四:毁坏财物罪数额以直接毁坏的财物损失价值确定,可计算恢复至受损前状况所需费用,即相同品种、规格的果树市场交易价格加种植费用等。
讨论五:毁坏财物罪数额以直接毁坏的财物损失价值确定,就是讨论四说的:可计算恢复至受损前状况所需费用,或者相同品种、规格的果树市场交易价格加移植这些成年树的种植费用等,其本质就是相同品种、规格的果树整个的种植成本(成本法),或者相同品种、规格的果树如果市场有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市场法并考虑费用)。我想这个问题,要感谢讨论四南通认证中心的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