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所急”的食盐专营体制要改变-权力批判--梁发芾的博客-搜狐博客

2010-01-07 | “因民所急”的食盐专营体制要改变 该日志已被收录

    “因民所急”的食盐专营体制要改变
梁发芾
日前,由国内28家盐企签署意见的《全国部分大中型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建议》,已于去年12月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相关人士称,目前国家还没有定论,但全面放开食盐市场还是有可能的。如果真这样,届时,不管个体、国企、民企,还是外资,都可以投身到食盐的直接经营中去,眼下由市盐业公司一家专营的局面将可能打破。(1月7 日《重庆晚报》
食盐是人们须臾不可离开又毫无替代性选择的生活必需品。由于这个原因,从汉武帝开始,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对于食盐是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专营或者专卖政策的。专营或者专卖政策一面国家带来巨额财政收入,另一面却给老百姓造成极大伤害。唐朝安史之乱后财政困难,财政高官刘晏通过向食盐征收重税而取得巨额财政收入,并且洋洋自得地提出“因民所急而税则国用足”的主张,意思是通过向食盐这种老百姓须臾不能离开的生活必需品加收重税,不管因此价格高到什么程度,老百姓也 会照样购买 。从此之后,“因民所急好征税”就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财税理论之一,征税专挑“因民所急”的生活必需品。而食盐这种与空气、水和粮食一样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因为比起空气、水和粮食来,更便于政府控制,所以,千百年来,便成为政府最重要税源之一,一直到清朝末年民初。
上世纪随着工业化进程,盐税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降低,但是,继续实行的食盐专营制度,其“因民所急”的色彩十分强烈。报道显示,“制盐企业出售食用盐给专营盐业公司约为四五百元/吨,而盐业公司往其中加碘只需投入二三十元,但加碘食盐供应给零售终端的批发价即涨至约2000元/吨,零售商卖给普通消费者更涨至1.4元/500克,相当于2800元/吨,前后涨了近六倍”。这样的暴利,今日之房地产行业也望尘莫及。而暴利的根源,一方面在于食盐的无可替代性,是民众“生活之所急”,像空气和水一样,须臾不能少;另一方面在于垄断经营,只要这种必需品的供给没有竞争,{dj2}经营,他就可以把价格定在任何价位上,哪怕一斤食盐卖100元,消费者也不能因此不吃盐。
食盐专营不但给专营者带来丰厚的利润,而由于高价,政府也从中得到不菲的盐税。目前,与其他商品一样,食盐价格中含有增值税,城建附加税 和教育附加税等,这些税收接近食盐价格的两成。由于是从价比例税,食盐价格高价,盐税也随之水涨船高。但是,盐税这种高度累退的税收,是一种极不公平的税收,它本质上是一种人头税,即决不考虑纳税人负担能力,人均一份的税收。至为贫穷之人,他每天摄取的食盐是不能少的。因此,盐税明显具有杀贫性质,因为最没有负担能力的人,也必须负担盐税,这与税收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背道而驰。
无论是食盐专营者,还是盐税的收取者,都是国家组织,总的来说,就是国家通过食盐的专营,向老百姓抽取巨额利润和税金。因此,食盐中的暴利和税收,成为一种不道德的利润和税收。国家的职能在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扶助贫困,救济弱小,公平税负,普遍服务,则是国家的职责之所在。当国家要乘“民众生活所急”,以高价谋取利润,抽取税金的时候,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国家的职能 ,在道德上形同乘人之危,落井下石,是站不住脚的。因此,食盐专营制度应该改革。
对于食盐专营的改变,有人忧虑是不是取消专营就会质量不保。事实上,取消专营,也仍然需要食盐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而这正是政府职责之所在。如果怕取消食盐专营会造成质量不保 ,依次推论,岂不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粮食、蔬菜、自来水以及住房等等都得由国家{dj2}专营?

郑重声明:资讯 【“因民所急”的食盐专营体制要改变-权力批判--梁发芾的博客-搜狐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