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将于2011年3月4日正式实施新的非供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的卫生准则((EC)No.
1069/2009),现行法规(EC)No.1744/2002同时废止。
新法规旨在进一步控制非食用动物副产品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构成的风险,保护食品和饲料链的安全。新法规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加强了对风险物质的控制,要求对饲料中高风险物质如牛海绵状脑病、二噁英等的加强控制,含该类物质的原料应严格与其他动物副产品区分,不得饲喂农场动物;二是将HACCP原理引入宠物食品生产管理,首次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实施并维持基于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原理的管理体系,确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限值,建立监控和纠偏记录程序;三是扩大了宠物食品原料的来源范围,对比原(EC)No.
1744/2002将动物副产品分为三类且只有第三类动物副产品才能用于宠物食品生产而言,新法规扩大了原料的来源范围,除第三类物质外,允许有条件地使用{dy}类动物副产品生产宠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