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的秩序——秩序的扩散- 王志勇- 职业日志- 价值中国网:中国{lx1}的 ...

  
  本质上来说,人类社会中的秩序最终产生于我们个人行为的选择、观念与人类本身的特征例如基因、大脑的构造等等。决定个人行为的深层原因是什么、观念是怎么形成的、人类自身的本质特征有哪些,这三大问题构成了阻碍我们认识、理解、把握秩序的产生的三个巨大的障碍[①]。

  这些障碍使得我们人类自身主动的努力在秩序的产生方面几乎毫无用武之地[②],让我们震惊的、却很少有人明确的看到的事实是,历史上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人类的努力最终却得到一个相反的结果——遏制新秩序的产生。这也是许多组织,小到企业大到国家、民族之所以在漫长的的时间里停滞的深层原因。

  相比较而言,在秩序的扩散上,则留下了我们人类明显的印记,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选择,决定了我们的历史轨迹。人类的历史,一方面是新秩序不断产生的历史,另一方面,同时也是秩序的扩散的历史[③]。在历史的进程里,两者相互影响是如此密切,我们很难说哪一个更重要。

  我们比较两个xx封闭的、毫无往来的集体,就像xx战争之前的中国与欧洲,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的美洲大陆与欧洲,最明显的事实是两者所包含的秩序有着很大的差别。我们似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秩序的产生造成了这种结果。然而,当我们仔细的分析两个集体的历史的时候,我们或许会惊奇的发现,秩序的扩散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西方殖民者使用的枪炮竟然源于中国的火药的发明,航海用的罗盘,源于中国发明的指南针。而我们对于这两者的使用则更大程度的用来“敬神”与“看分水”[④]。

  或许这样说来,会被许多人认为太过于牵强,毕竟火药与火枪之间的距离也确实过于遥远。另一个例子则再恰当不过了。早在康乾盛世的时候,西方人已经把许多现代的科学技术例如天文学、数学、医学、解剖学等带到了中国[⑤],也带来了很多的西方的发明与创造例如火枪、火炮、手摇计算机、钟表、铜镀金比例规、绘图仪等等[⑥]。新的秩序实际已经产生,很可惜的是没有扩散,绝大多数或许只限于皇帝一人或者极少数的权贵阶层[⑦]。{wy}例外的是钟表。再看看日本的明治维新与中国的戊戌变法,结果的天壤之别也不在于秩序的产生,因为两国都是以西方为学习的榜样,关键在于最终秩序的扩散。

  秩序的产生自有他的规律与独立性,但是先前产生的秩序的扩散对他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前文所述,一种新秩序极有可能是以先前产生的秩序为基础的。

  一个集体,新秩序难以产生,极有可能只是因为秩序的扩散被人为的阻碍。没有新秩序的扩散,新秩序产生的源泉将逐渐的枯竭,于是最终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⑧]。

  秩序的产生,或许有许多因素在我们人类的能力所能掌控的范围以外;秩序的扩散,我们则可以有更多主动的选择,正是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可以说“我们可以把握我们的未来与命运”。什么样的秩序扩散,什么样的秩序不扩散,选择什么样的秩序扩散,选择什么样的秩序不扩散,最终决定了集体的历史轨迹与现状。一个家庭如此、一个企业如此,一个国家更是如此。东方的衰落,西方的兴起;曾经辉煌文明的消亡有没落;强大的帝国的衰落甚至土崩瓦解,国家的贫穷与富裕,和平与动乱,人民生活幸福与否,很大程度上皆出于此。我需要提醒的是,我并不是说我们人类的智慧xx可以左右、决定秩序的扩散。很多秩序的扩散,正如秩序的产生一样,在我们人类的能力甚至意识以外,就像合作、市场、权力等等秩序的扩散。有些秩序的扩散,根本不是我们有意选择的结果,就像哈耶克所说的“自生自发”;有些秩序,无论你怎么努力,他也很难扩散,就像一个清正廉明的政府。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秩序的扩散有那些共同的特征、表现与规律。

  先来看看几个自然界秩序扩散的例子,或许对于我们理解更为复杂的人类社会的秩序有很大的帮助[⑨]。

  {dy}个例子:一块石头在水里面不会融化,而一块糖则会很快的融化;铁粉在磁场里面会有规则的排列,而铜粉则毫无影响;有些病可以传染,而有些病则不会。只有极少数的病可以遗传;

  第二个例子:搅拌、加温可以加速糖的融化;当一杯溶液达到饱和之后,加温后,可以融化更多的溶质;电磁铁所产生的磁场的强度,跟通过他的电流有很大的关系;油与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相融的,但是加入乳化剂,就可以让两者“水乳交融”。

  第三个例子:铁在水、油里面不会融化,而在盐酸里面就会融化;铁粉只有在磁场里面才会呈规则排列;光、声音在不同的介质里面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有些传染病只在动物之间传播,不会在人类社会传播,有些病则恰好相反。

  {dy}个例子说明的是秩序本身的性质对他自身扩散的影响。

  第二个例子涉及的是秩序扩散的机理、动力、路径问题。

  第三个例子将讨论既有的秩序对新秩序的扩散的影响。这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因为我们无法回避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我们既有的秩序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这三者又往往相互纠缠在一起,现实世界中一个秩序的扩散与不扩散、怎样扩散到底是哪一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或者说谁在起关键作用,这个问题很难简单的回答,即使是深入的研究也未见得可以给出符合事实的答案。

  仅只是为了研究问题的需要,我们在意识中人为把他们分割开来以便于清楚地认识、理解某一方面的因素影响秩序扩散的机理。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区分尽管研究者非常的谨慎,但是仍然是一件极具危险的工作,极有可能产生误导。相对于世界的深奥与复杂,人类的理解能力是极为有限的。我们这种区分应该严格的限制在对秩序的扩散作整体的研究的时候,研究现实中特定秩序的扩散的时候,一定要摆脱这种研究思路的限制,否则,可能会让你与真实的原因失之交臂。

  先来看看{dy}个问题。

  世界中的秩序,从扩散性来说,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秩序转瞬即逝,不存在扩散的问题;有一些秩序{dywe},永远都不会扩散,而有一些秩序一旦产生则能够迅速的扩散。即使是可以扩散的秩序,在扩散性这个性质上也存在极大的差别。

  有一个{zh0}的例子来说明秩序在扩散性这一点上的差异,那就是我们常见的一种秩序——病。

  病这种秩序即使发生在我们人类社会,但是它属于自然界中的秩序。有些病不会扩散,例如糖尿病、癌症。有些病尽管会扩散,但是极为有限,例如那些可以遗传的疾病,他扩散的范围xx于有血缘关系的人员。有一些病,则可以迅速的扩散,我们通常把它们叫做传染病。就像乙肝、艾滋病、流行性感冒、非典等等,尽管他们传染的方式各异,传染性也因病的不同性质而有差异,但是有一点是相似的,就是能够迅速的扩散。

  人类社会中的秩序也一样。市场、权力、掠夺就是一种极易扩散的秩序。纯粹的利他行为、恪守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相对来说扩散就要难得多。

  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可以看出秩序扩散性的差异所带来的影响。

  一个很整洁干净的新建的小区,随着居民的入住很快就变得垃圾随处可见。很多人或许简单的把这种现象归结为人们的习惯、道德水平的低下,监督的缺乏,尽管不无道理,但实际上原因很简单,同时也要深奥得多。那就是因为随手扔垃圾这种秩序扩散起来迅速得多,而另一些秩序例如垃圾不要随手扔,丢到垃圾箱、保持小区整洁扩散起来要困难得多,尽管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教育、号召,甚至制定制度来防止,仍然可能无济于事。

  人类既从这种秩序的扩散中获益匪浅,同时也深受其害。前者我们收获思想、技术、文明、财富,后者我们收获战争、动乱、掠夺、贪污、日益破坏的环境、瘟疫、层出不穷的犯罪。

  对于秩序扩散性的了解对我们人类来说意义深远。

  一种新秩序,无论是对我们人类有利,还是有害。如果他不能扩散,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相对来说要轻得多,但是如果能够迅速的扩散, 尽管从很小的范围来看影响并不显著,但是一旦扩散看来,这种影响是惊人的。尽管我们对于秩序的产生几乎无能为力,就像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传染病总会产生,但是,在秩序的扩散上我们有很多的事可以做。

  说起来很简单,对于一种新秩序,我们的视角不应该只放在他是否有利上,更多的应该放在他的扩散性上面。对于前者的讨论有时候人们的分歧太大,讨论根本就毫无意义,就像对于xx业利弊的讨论。而后者相对来说达成一致要容易得多。对于有利的秩序,我们要尽可能的让他扩散。不利的秩序,尽可能的防止他的扩散。不太能扩散的秩序,不利的尽可能的宽容;有利的,也大可不必浪费资源。有一些秩序的扩散性极强,尽管我们想方设法防止他的扩散不无好处,但是另一种办法可能收益更加明显,那就是尽可能的改变他的不利性,一味的防止他的扩散,效果适得其反。至于秩序对于我们人类有利与否,则是另一个问题,留待后续的文章中讨论这里暂且不讨论。

  然而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中,人们常常对于秩序的扩散性没有真正深入的了解与分析,甚至可以说xx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随意的夸大或者忽视一种新秩序的扩散性,这种对于秩序扩散性的无知极大地误导后续的行为与措施。

  中国古代的圣贤不遗余力的推崇“重义轻利”、“修身养德”、“淡泊名利”、“利他主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安分守己”、“忠恕”、“存天理、灭人欲”,然而,这是一种极难扩散的秩序。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一个“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zw},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⑩]、“亲朋道义因财失,父子情怀为利休”的世界。而市场却恰好相反,一直在各种各样的阻力与歧视中顽强的生长、壮大着。美国的禁酒令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聚众淫乱罪显然是对于秩序的扩散性xx无知的情况下制定的。

  需要特别论述的是法律这种秩序。一般人认为法律就是一种秩序,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全面、不深入的。

  有些法律,一经颁布会迅速的扩散,形成一种秩序。例如规定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法律必须通过批准才能实行,企业必须注册,某些项目必须要先行省批、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等等。

  但是,更多的法律颁布之后,尽管即使是束之高阁,毫无疑问也产生了一种新秩序,但是这种新的秩序仅只是改变社会中既存秩序的扩散。即使有些法律条文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种秩序,然而,是否能够建立,还取决于法律颁布之后既存秩序的扩散。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任何政府都会制定法律防止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然而正如历史与现实中所呈现出来的事实告诉我们,法律的制定到{zh1}法律所期望建立的秩序的真正出现还有非常遥远的一条路。

  但是,法律的出台,毫无疑问会对现存秩序的扩散造成一些影响。禁止行贿受贿法律的出台、宣传、惩办违法人员一定程度上会阻碍行贿受贿的扩散。然而,这种秩序之所以扩散自有它背后的动力,这两种力量的对比的结果,决定秩序扩散的走向。或者像法律制定者所期望的这样,或者适得其反。

  举一个相似的但是稍显牵强的自然界的例子。想要改变一个反应炉里面反应的速度、方式、方向,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加入催化剂,然而最终的结果如何,取决于催化剂的性质,同时也取决于炉内反应的状态,如果简单的以为只要加入某种催化剂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法律这种人为的秩序,就是这种催化剂。

  这也正是社会中现存的秩序与从法律条文上所理解的秩序存在差别,甚至天壤之别的最深层的原因。

  法律上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自由集会的权力、私有财产的权利等等法律所赋予的各种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与此相去甚远。法律严禁偷、抢、骗、敲诈、勒索等等犯罪行为,现实中可能是犯罪分子作案猖獗,治安状况形势严峻。法律要求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现实中可能是徇私枉法、甚至变成一种交易。法律严禁污染环境,现实是肆无忌惮的破坏坏境。

  许多从事制度研究的人员,往往把注意的焦点放在前一种迅速扩散的制度上,可能相对来说因为他们的影响很显著。其实,前一种秩序的产生与扩散几乎同时完成,而秩序的产生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法律制度,这种在现存的秩序里面{zg}层次的、最外显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影响也最为广泛与深远的秩序的产生无一例外是源于更深层次的秩序,无论导致这种法律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这种深层的秩序或者是人们的观念、或者是一些惯例、或者是社会中的权力结构等等。

  真正让我们获益良多的制度分析,其实是对第二种制度也就是改变社会中既存秩序扩散的制度的分析。通过深入的研究,我们就会了解影响秩序扩散的因素有哪些,从而快速的阻断秩序或者促使秩序的扩散。就像通过不断地研究,找到一种合适的催化剂一样。这也是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秩序扩散的机理、动力、路径问题。实际上通俗地讲就是秩序为什么会扩散以及如何扩散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之多,甚至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流派[11]。

  哈耶克的思想的核心问题就是“扩展秩序”,然而,对于秩序如何扩展,他并没有给予我们太多的解释,他更关注的是扩展秩序所带来的结果。熟知哈耶克理论的人很明显的会感觉到在他的理论里面“秩序的产生”与“秩序的扩展”几乎是不作区分的。某种程度上就是同一个概念。

  他认为秩序的扩散是“从无意之间遵循某些传统、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的传播开来”[12],“它们不是通过本能,而是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人类通过发展和学会遵守一些往往禁止他按本能行事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而不再依靠对事物的共同感受,由此建立了文明”[13],“一旦我们不把道德规则视为内在本能,而是把它视为通过学习得到的传统,……虽然道德规则是通过学习得到的,但它未必总是会像明确的规则那样发挥作用,它可以像本能一样,也表现对某些行为模糊的厌恶或不快,这种感觉经常告诉我们如何对内在的本能冲动做出选择”[14],“这些通过学习得到的规则,个人逐渐的习惯于服从,甚至像遗传本能那样成为一种无意识的行为,他们日益的取代了那些本能”[15],“事实上,我们能够让未知事物有序化,{wy}的办法就是诱使他自己产生秩序,……为了诱发一定的人际关系抽象的结构自发的形成,需要我们提供某些非常一般化的中条件作为保障,然后让每个成员在这个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对这一过程所能够提供的{zd0}帮助,就是让这些成员只服从必要的规则”[16]。

  诺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前面提到的{dy}类的制度也就是迅速扩散的秩序上。遗憾的是也和哈耶克一样,对于秩序的发生与扩散没有做明确的区分,从他对美国奴隶制度变迁的研究明显的可以看出这一点。奴隶制的废除是一种可以迅速扩散的秩序。

  诺斯认为“厂商的{zd0}化行为既可以是在现有的约束集合中做选择,也可以去改变约束”[17],“相对价格变化……反映了企业家(军事的、经济的和军事的)持续的{zd0}化努力,并进而引致制度变迁。……相对价格的长期根本性的变化,将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以及他们对行为标准之构成的合理解释”[18],“在报酬递增的情况下,制度是举足轻重的。他型塑了经济的长期路径,……但是,在市场是不xx的,信息回馈是断断续续的,并且交易费用十分显著的情况下,被不xx回馈与被意识形态修改了的行为人的主观模型就将型塑路径”[19]。

  诺斯也看到了另外的原因,“一个社会的文化特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在其中,偶然的事件、学习、以及自然选择,都将发挥作用”[20],但是甚为可惜的是,诺斯认为“文化演化理论还处于其婴儿期,因而对于特定的非正式约束的变迁研究来说,还并没有多少直接的价值”[21],因而没有给予更多的深入的研究。

  后来诺斯发现正是自己忽视的东西对于制度的变迁能够提供更多的解释。

  在一次演讲中诺斯提到“连接‘现实’与制度的是信仰”,

  “随着时间的流逝,处于制定政策位置的政治和经济创业者们的主流信仰会导致制度的精致结构的增大,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标准,它们共同决定了经济和政治行为”,“这是一个可认识到的现实的事例,先诱发一套信仰,信仰引发形成社会的一系列制度,制度在社会空白领域引入越来越多的政策,政策改变了现实,现实又返回去修正信仰”,“关心的就是我们的信仰与现实有多大程度的一致。到它们实现一致的程度时,我们制定的政策才会有一些希望能产生想要的结果”[22]。

  一些学者利用博弈论来解释秩序的扩散——制度变迁[23]。    

  安德鲁肖特认为“社会制度{zh0}是被描述为由某种特定成分博弈的反复进行而形成的超博弈( supergames) 的非合作均衡, 而不是一次性博弈的特征”,“一个正式的制度创生是一个马尔可夫式的扩散过程(a Markovian diffusion process) , 其状态空间是所有可能的规范空间, 其均衡则是这个过程的收敛状态”。并分别用博弈模型把星期制度, 货币制度, 产权制度, 甚至战争的规则等等的创生机制一一展示出来。除此以外肖特还令人信服地模拟出了一个没有任何个人甚至集体的设计而创生出来的最小国家的出现及其演化机制。在此基础上肖特认为“国家的产生, 正如我们所将要看到的那样, 仅仅代表一个合作博弈的均衡解(核的解) , 并且是从人们{zd0}化个人利益的行为意图中产生出来的。它是一个没有当事人计划的结果, 但却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集体所不愿意放弃的。它的存在是被一致地接受的”。[24]

  某种程度上说,肖特用博弈论的理论工具将哈耶克所说的“自发自生的秩序”社会机制规范地变成了一些博弈模型。正如他自己在结束《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时所言,“归根结底,通过制度演化,人类世界从一种无序的自然状态演变为有序的现代社会。这是一个随机的过程,以至于我们所观察到的实际发生的一切仅仅是制度转轮的一次轮回而已。{wy}的问题是,这个转轮是否偏斜”。[25]

  培顿杨认为“这些制度以及许多其他制度都是——至少部分是——演化力量的结果。他们是长期交互这的许多个人的累积冲击所形成的”[26],“它们是由前例的积累而形成的,是由试验和历史的巧合而产生的”[27]。再利用博弈论分析的时候,培顿扬在传统的博弈论上做了一些重要的改进,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dy}、博弈方是不固定的,而是取自大量的潜在博弈群。第二,个人之间的交往作用的概率依赖于外生的因素,例如他们生活在何处,或者更一般地说,在一些适当定义的社会空间中他们的接近性。第三,博弈方并非xx理性,并非充分了解他们所处的世界”[28]。在《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中,培顿杨从理论上再现了我们社会中的种种制度或者也可以叫做秩序的自发型构与演化过程。

     以上的理论,隐含着一个不证自明的结论——个人的自利促成了秩序的扩散,无论是哈耶克的“他们使我们得以生存[29]”、诺斯的“潜在的财富{zd0}化的机会”还是培顿杨所说的“风险占优”只是这一结论的另一种说法。

  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正确的。正如他们的论述所展示的一样,可以解释很多世界中秩序的扩散。

  但是一旦涉及深层的秩序,以上的理论的解释力将大大的消弱,甚至可以说,他们根本就不能给我们洞察秩序的扩散提供任何的帮助。

  人类社会的秩序远非“人的自利”可以xx解释,很多的秩序扩散的过程很难跟人的利益联系起来,尽管他扩散之后的结果与人们的处境高度相关。正如我们人类的行为无法用“理性”简单的概括一样。一方面,秩序的扩散过程中,很难说给每一个个体带来任何的利益或者损害;另一方面,一种秩序所能带来的结果可能有一个漫长的滞后期,在扩散的过程中,没有人可以预先考虑到这种后果。即使它扩散之后带来了某种结果,人们也可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具有足够的体验之后才能意识到。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

  更深层秩序的扩散至少有如下的方式与人的自利动机关系不甚紧密:同化效应、教育、学习。这三种方式,在前面所提到的理论里面也都发挥着作用,利益的驱使仅只是他们发生的部分原因,甚至可以说极少的一部分原因。

  同化效应导致的扩散,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在文章《文化的散布》里面所建立的模型可以很好的帮助我们理解,尽管这个模型看上去非常的简单。

  这个模型的一个基本的假设是,参与者与相邻者越相似,就越有可能采取相邻者的某个特性,最终模拟的结果显示区域内个体的相似性明显的提高,形成稳定的具有显著相似性的少数几个区域。“稳定的同类区域的数目随着特性的数量增加而降低,随着替代性的数量的增加而提高,随着相互作用的范围增大而降低”。[30]

   这种结果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的个人经验还是相吻合的。同一个家庭的人可能具有相似的行为习惯、偏好与观念。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彼此之间会相互的影响。古人说的“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就是说的这个现象。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同化的现象?模仿、教育、学习、避免被排斥与边缘化、群体的压力都可以解释一部分,但是,还有许多深层的机理并不为我们所知,有待于我们的揭示。

   人们往往把教育与学习联系在一起,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当然,我也不否认教育与学习在某个时候是高度重合的,甚至就是同一个过程,就像课堂上老师的教育、学生的学习一样。但是更多的情况下,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教育很可能根本没有导致他所期望的结果,甚至连学习都没有引起;而学习,也根本不需要教育。

  例如,一个老师,在讲台上宣讲诚实品质的可贵。然而,台下的学生很有可能毫无影响,甚至适得其反,也许只是因为这位老师某些不诚实的行为已广为人知,或者是社会的现实让学生们早已经学会了另一种更具适应性的行为——欺骗。这个例子中,教育与学习是xx独立的。

  教育导致一种秩序的扩散是再明显不过的例子,从遍及世界的各种学校、学校的教材、父母、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各种媒体充斥着明显带有宣传、教化色彩的言论、政治人物等等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的人口中的言辞都可以看作教育的影响无处不在的例子。

  正如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所说“我意识到在当今这个时代,政府自身主要通过全球教育和大众传媒的规制这样的强力机制来推动文化”。[31]

  教育,在人类社会秩序的扩散上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正是因为教育,我们认识了孔子、柏拉图、达尔文、牛顿、亚当斯密、爱因斯坦等等伟大的思想家,接受他们的思想,让他们意识中的世界迅速的扩散,从而改变了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许许多多的传统与良好的行为规则例如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尊重他人遵纪守法、帮助弱者等等也是通过这种教育得以传承、扩散。正是这种扩散使我们人类文明可以不断的积累、进步,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道德准则,也可以让人类相互之间可以共享这种积累的成果。另一方面,教育也扮演着并不光彩的角色——思想控制也是通过教育得以实现。秩序之间的扩散,有时候是有相互冲突的,一种秩序的扩散会阻碍另外的秩序扩散。当通过教育让一种秩序扩散的如此广泛与深入,另一种秩序,很有可能极难扩散了。就像儒家学说、共产主义理论、希特勒的种族主义思想的广泛扩散很大程度抑制了另外的思想、观念的产生与传播。

   学习,同样也是一个秩序扩散的过程,往往也是更加重要的一个秩序扩散的方式。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学校的教材、媒体、书籍、电影、电视等等。最重要的学习渠道就是我们自身在环境中的体验。任何一个个体适应环境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尽管教育的影响不可忽视,但是,人们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学习来形成自己的判断、指导自己的行为。对于现实的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我们会做出自己的判断与分析,并形成自己的观念,从而用来指导自己的行为选择。这种每一个个体独立完成的过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好是秩序的扩散——面对同样的事实,我们形成同样的观念,做出同样的行为选择。例如“珍珠港事件”迅速改变了美国人对战争的态度,从而促成了美国的参战,最终改变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进程。

  学习比教育更为重要的例子比比皆是。每一位老师都会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但现实生活中更多看到的是闯红灯;每一个政府都会要求官员廉洁、公正、为民谋利,而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徇私枉法并不鲜见;历史所呈现给我们的事实与书本里的儒家学说有着天壤之别。

  学习与教育的独立,显然可以为我们人类带来好处——促进新秩序的产生,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之间的独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复杂与难以预测。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为什么他们之间会彼此独立?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把握教育。原因很简单,教育本身{wy}的目的就是学习[32]。

  现实的世界中,这三个过程密切的结合在一起,同时影响着世界中秩序的扩散,很难把他们彼此区别开来。有一些学者甚至把三者统称为“学习”。例如培顿扬认为学习是“人们将根据他们如何将某一种情况分类(比如说,是竞争性的还是合作性的),以及根据来自他们个人的经验和他们关于别人在相似情况下的经历知识,调适他们的适应性行为”[33]。

  这三个过程导致的秩序的扩散效果是显著的。不同的群体形成有显著差异的文化,同一文化内部的个体对于世界的认识惊人的相似就是{zh0}的实例。

  然而,他们发生的机理仍然不为我们所知,正如培顿扬所说“事实是我们对于个人究竟如何让决策尚无足够多的数据(更不用说是已接受的理论了)。因此我们不得不根据日常的观察和一些实验证据来做出似乎合理的假设”[34]。诺斯也认为“如果我们从心智转向大脑,我们会碰到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释的困惑。虽然新的大脑图像技术增加了我们对于心智处理中神经网络运行的理解,但是仍然有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35]。

  从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三个秩序扩散过程的深奥与他们所能产生的巨大的影响。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36]

  1967年4月,美国加州Palo Alto Cubberley高中的一位历史教师Ron Jones在讲授关于纳粹德国的内容时为让学生切实理解法西斯主义,他开始了一项大胆的试验——成立“第三浪潮(The Third Wave)”。他的学生们就是“第三浪潮”的成员。同样,他要求学生们说话前必须叫他“Jones先生”,设计了组织内统一的手势,并且以各种形式向学生们强调纪律与团结的重要性。很快,学生们都成为“第三浪潮”的忠实成员,并坚定地以Jones老师为组织的{lx}。

  第三天,Jones暗中委派3名学生作为“督察”,向他报告那些不遵守“第三浪潮”规定的人以及组织的批评者和反对者;但是接下来竟有20余人毫无保留地向他告发自己的朋友,甚至是对“第三浪潮”表示怀疑的父母。这时,Jones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失控。于是第四天,以组织将在全国范围内被正式宣布成立的名义,他命令学生们次日到礼堂集合。终于在第五天,他在礼堂内设法使学生们从狂热的“第三浪潮”中醒悟过来,而学生们也最终真正明白了法西斯主义的可怕力量。而这期间,参加“第三浪潮”的学生人数已由30人左右增至200余人,其中后加入者大都逃掉了自己所本应参加的课程。[37]

  接下来,我们将讨论第三个问题:既存的秩序对新秩序的扩散的影响。这是最深奥,最关键、也是能给予我们更多有关秩序扩散的解释的一个问题。

  一种秩序之所以扩散,正如上文所述,可能因为获利的机会、个体之间的博弈、同化效应、学习与教育。然而,仍然有一个问题无法回答,为什么同样的秩序在不同的群体里面面临不同的命运?换一种说法,为什么在一些群体里面它会迅速扩散,而在另一些群体里面它却始终无法扩散,甚至最终消亡?一种秩序扩散的影响远非局限于扩散的秩序本身,更加重要的是一种秩序的扩散会促进许许多多的其他秩序的产生,换一个角度来说一种秩序没有扩散,所带来的后果远远不仅只是我们无法从这种秩序中获利,更重要的是以这种秩序为基础的秩序根本无法产生。

  正是这个原因,我始终认为,我们人类社会不同的集体之间的差别我们根本不应该从秩序的产生中去寻找答案,而是应该从秩序的扩散中寻找解释。

  上述的秩序的机理之所以无法给予我们更多的解释,原因很简单,不同的集体中,这些机理极有可能都存在,而结果迥异,这就说明,一定还有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在起作用。{zh0}的例子就是市场这种秩序在不同的集体,甚至在同一个集体里面不同时期,最终所能扩散的状态有着很大的差别。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秩序产生的时候,集体中现存的秩序。正是这些秩序,决定了导致秩序扩散的机理发挥作用的程度、方向与方式,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最终的结果。没有对这一点深入透彻的认识,仅仅根据上述机理的逻辑,你所能得到的结果与现实中的实际结果会有天壤之别。这也正是许多出于良好意愿、精心设计甚至在另一个集体里取得巨大成功的的方案最终半途而废甚至与设计者的本意南辕北辙的原因。[38]

      1990年,应苏联科学家学会的邀请,诺斯作为四名美国人之一前往莫斯科为苏联经济提供建议。{dy}位美国人说,你们所要做的就是私有化,然后一切都会变好。第二位美国人说,你们所要做的就是淘汰政府,然后一切都会变好。第三位美国人说,你们所要做的就是拥有计算机,然后一切都会变好。诺斯则要谨慎得多:“别理会前三个人的话;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当你努力提高经济绩效的时候,你所能改变的只有正式规则,你还必须改变非正式约束”。“私有化没有法律规则和实施机制的基本结构相配合并不会产生预期结果”[39]苏联后续的发展证明了诺斯的谨慎是富于智慧的。

     我们来看看下面两个例子。

  {dy}个例子:1974,当印度人口达到5亿高峰的时候,印蒂拉•甘地领导下的政府决定是时候该采取极端措施了。根据一项新的法律,有三个孩子并且孩子都还活着的男人必须到这些营地报到,做绝育手术。那些不自愿前去报到的男子将被强行逮捕。作为高压政治的一种手段,xx们可以扣押食物分配卡,医疗证和驾照,他们还在一个村子里威胁一名男子,如果他不接受绝育手术就把他的店铺烧毁,尽管他的妻子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单单在一年之内,就有超过800万人被绝育。在一场暴力抗议中,甘地政府不得不放弃这项计划,而印度人口增长的势头仍就高攀不下。

  如今,印度除了靠南边的科拉拉邦之外,全国的人口仍在增长。科拉拉邦是印度社会的一个奇迹,不靠宣传,没有残暴,不用高压政治,科拉拉邦却莫明其妙地达成了印度其他地方没能达到的目标。

  科拉拉邦的大多数人都是农民,依靠种植粮食、茶叶或是像豆蔻和胡椒之类的辣椒为生。典型的科拉拉人拥有的炊具和工具都很少,赚的钱和美国人的平均水平相比少70倍。然而科拉拉人一般都能活到72岁,将近美国的平均寿命77岁左右。而且,当印度其他地方的人口在急剧上升的时候,科拉拉邦的人口数量是稳定的。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而言,科拉拉邦看上去和印度郊区以外的地区没什么两样,不比其他地方富裕,土地也不比其他地方的肥沃,怎么就会如此与众不同呢?

  使科拉拉邦与众不同的一个原因是教育。并非是关于计划生育或是节育的教育,而是教人读书、写字和算术的普遍教育,尤其是教女性。在二十世纪80年代晚期,科拉拉邦政府在志愿者组织的援助下,坚决努力地开展大范围的扫盲运动。数万名识字的志愿者奔赴乡村,尽力为15万不识字的人扫盲,其中三分之二接受教育者是女性。

  三年之后,也就是1991年,美国宣布科拉拉为世界上{wy}一个没有文盲的地方。这一杰出的成就似乎对人口增长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1999年一位印度计划生育专家所说的,现在如果人们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就会觉得尴尬,觉得难以启齿,而在七八年前,人们一般是生三个孩子,而且我们当时还觉得那么做挺好,但是现在是两个孩子,而在受高等教育的家庭里,大都只要一个孩子了。[40]

  第二个例子:最早进入中国的葡萄牙人和天主教士,利用西方的科学、技术打通了他们进入中国的路。然而这些科学技术的命运截然不同。

  对16世纪的官员来说,机械钟是个令人惊叹的机器玩意,他不仅计时,还逗人乐。有些钟奏出音乐,有的上面安装着漂亮的小假人,每隔一段时间便有节奏的运动。时钟因此成为皇帝想观赏的一种东西。只要想赢得他的青睐,就得把时钟献给他。毫无疑问,当时的中国人喜欢钟表,并慢慢的普及开来,当然不是指普通的老百信,而是说在当时的上层社会,甚至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中国有一切的理由渴望火炮与火枪,因为17世纪时,明朝为避免灭亡而进行着战争,这项科技的采用是可以改变力量的对比的。然而,中国从来没有学会如何制造现代火器。其实,这种技术早在13世纪就已经传到中国,{zh1}他们却悄无声息的失传了。城墙与城门备有炮台,但没有火炮。中国当局不赞同使用火器。

  清朝对有些科学感兴趣,尤其是天文学与天文观测的技术。也有人学会使用对数与三角学,还有天文学家制定了新的星座表。但这些知识几乎仅仅局限于北京,并且很快遭到那些从古代的久被遗忘的著作中寻本探源的中国人的xx。

  西方的科学技术大步的前进,这样一年又一年、几十年,几个世纪过去了,欧洲把曾经创造过辉煌科技文明的中国远远地甩在后边。

  xx战争爆发,西方人用他们的炮舰轰开了中国的大门。其他国家纷纷效仿,连明治维新之后才迅速崛起的邻居日本也参与进来,与西方列强的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俄国一起瓜分中国。

  历史,会让你的一切行为得到他应得的结果的,只是没有人可以知道这个时刻在什么时候来临。

  起初,当中国和别的国家{lx1}于世界时,几乎所有的知识传播都是单向的,即从欧洲之外传到欧洲,与中国不同,欧洲是学习者,并且的确从早期中国的发明和发现中受益匪浅。

  许多人曾经分析过中国为什么排斥西方的科技[41],试图寻找到其中真正的原因。

  耶稣会传教士路易勒孔德说:他们(中国)更喜欢的是最残缺不全的古董,而不是xxx的现代的东西。这与我们(欧洲人)大不相同,我们只喜欢新事物。

  马嘎尔尼的秘书乔治斯当东感叹:在这个国家,那些人认为他们的一切东西都是出类拔萃的,提出改进的建议如果不是该受斥责,也是多此一举。

  戴维兰德斯认为科学与技术过去是(现在也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一个社会对来自其中之一的新鲜事物视而不见,就是已经把自己同来自另一面的新新事物封闭开来;此外,中国缺少发现和学习的机制——学校、学会、学术团体、挑战和竞争。[42]

  其实答案很简单。当时中国既存的秩序根本不具备让西方科学技术扩散的条件,例如权力、市场、社会教育的体系尤其是人们的观念。

  一个电视剧里面显然杜撰的情节或许有助与我们的理解。

  当时的大学者、两广总督张之洞,当西方人在讲述数学例如勾股定理的时候,在不停地打瞌睡,而后来轮到他自己讲述儒家理论的时候,却是神采奕奕、精神百倍,判若两人。

  我们根本不要在历史中去寻找答案,现实中同样的事情改头换面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发生,关键是你是否有足够敏锐的观察力。

  通过上述的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既存的秩序对新产生的秩序的扩散所能产生的巨大的影响,这种既存的秩序可以是已有的法律、观念、习俗、惯例、共同的偏好、社会权力分布、市场的状况等等。获利机会的有无、博弈的方式、选择什么来教育,个人学习什么,学习得到什么结果,既存的秩序对他们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正是通过这种影响,既存的秩序与新秩序的扩散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既存的秩序与新秩序的扩散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研究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一方面因为既存秩序数量是如此的庞大,哪一种秩序或者哪些秩序会对新产生的秩序的扩散造成影响,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另一方面,秩序又是以如此隐蔽的方式存在于现实的世界中,甚至有些我们根本就处于无知的状态。无知,并不代表他不会产生影响。塔勒布教授所说的“黑天鹅现象”,实际就是一种新的秩序在既存秩序的影响下扩散的一个极端的例子而已。并不是所有的蝴蝶煽动翅膀都会引起飓风,但是,在恰当的时候,在恰当的地方,一只极其普通的蝴蝶轻轻煽动翅膀,一场飓风就会出人意料的发生了。重要的不是蝴蝶翅膀的煽动,而是世界中的大气已经做好了准备——形成了足可以产生飓风的秩序。这样的例子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也可以看到,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件,也许曾经不只一次发生过,然而就是这一次,引起了社会巨大的变化。股市的崩溃、社会的动乱、战争的爆发就是{zh0}的例子。

  一个被我们了解的现象对于理解我们人类所面临的这种挑战的艰巨性或许有所帮助。

       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等人于1968年做过一个xx实验。他们到一所小学,在一至六年级各选三个班的儿童进行煞有介事的“预测未来发展的测验”,然后实验者将认为有“优异发展可能”的学生名单通知教师。其实,这个名单并不是根据测验结果确定的,而是随机抽取的。它是以“xx性的谎言”暗示教师,从而调动了教师对名单上的学生的某种期待心理。8个月后,再次智能测验的结果发现,名单上的学生的成绩普遍提高,教师也给了他们良好的品行评语。这就是“罗森塔尔效应”。[43]

  人的情感和观念,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别人下意识的影响。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自己喜欢、钦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一个{lx}的观念很有可能会被广泛的认同与接受,同样的观念出自一个普通人,很有可能被人所忽视。

  {lx}与民众之间的秩序——影响力更准确的说是领导力,正是一种新秩序——{lx}的观念,迅速扩散的一个原因,甚至{wy}的原因。从二战前的德国,到新成立之后中国的历史足可以了解到这种秩序扩散的过程以及所能造成的巨大的影响。

  既存的秩序如此之多,限于篇幅,下面我简单的分析两种普遍存在的、与我们关系密切的秩序:法律与权力。

  法律是人类掌握、利用秩序扩散的最有力的武器,我甚至认为这是人类至今最为伟大的发明创造[44]。正是这种发明,保证了人类持续的进步,不断的降低来自于自然界与人类内部的不确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群体。不过,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有待深入,还存在诸多误解的地方,即使在一些“法治”得以真正建立的国家。更为可惜的是,许多国家对于法律的理解很肤浅,或者根本就是错误的。

  法律是一种秩序,但是法律真正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中秩序的扩散[45]。

  那些对于秩序的扩散意义甚小的法律,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意义xx于一种秩序,意义要小得多。所谓的意义小,并不是从他们的社会影响上来讲,而是从我们人类是否易于把握这一点来区分的。因为这些法律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不存在违反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与自然界的规则有更多的相似,就像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这样的法律有很多,例如总统必须通过国民选举产生;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登记结婚;未经大陪审团同意,任何人不接受死刑和重罪的刑事指控;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不受剥夺。这也是很多人简单地把法律误解为规则的原因。

  当然这些秩序中有一些对于秩序的扩散也有很大的影响,例如三权分立。正是这种不可违背,让我们把握这种秩序变得非常的容易——根本不需要法官来审判,只要改变法律,秩序可以迅速的改变。这是秩序突变的一个重要的来源,正如自然秩序中的基因突变一样。正确的把握这种突变,可以让社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极大地促进历史前进的车轮。例如英国的“大宪章的订立”与“光荣革命”之后建立起来的议会权力超过君主的立宪君主制度以及两党制度等。这种突变的发生尽管自有他的逻辑,但是他所具有偶然性正是历史让人着迷与困惑不解的根源之一。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是这种偶然性塑造了不同的集体不同的历史轨迹,不只是因为这种秩序,更因为突变之后的秩序会影响其他秩序的扩散。

  真正重要的、也难以把握的是那些可以对新产生的秩序,或者是对于社会中既存的秩序的扩散产生巨大的影响的法律。这些法律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可以违背。就像法律规定私人的财产权利不容侵犯,然而任何一个社会中都会发生这种侵犯。

  这种法律如何改变社会中秩序的扩散呢?通过法庭的审判。法庭持续的、一致的审判改变人们的期望,改变社会的激励机制,改变人们之间的博弈的方式,一方面不断的教育民众,另一方面也民众也不断的通过审判的案例进行学习。

  人们不是通过法律的颁布来认识法律,而是通过法律的执行来认识法律。因此,法庭的审理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法律本身的意义。

  从培顿扬的明显具有演化味道的交换媒介金银的选择的这种经济制度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深切的理解法庭的审判对于{zh1}的结果——社会中的秩序所能产生的决定性的影响。[46]

  法庭的审判相当于模型中的“随机冲击”,最终社会中秩序扩散的结果就是“随机稳定的状态”[47]。

  对于秩序的扩散,我们人类可以主动作为也是{wy}可以做的就是控制这种“随机的冲击”。不同的随即冲击导致不同的随即稳定的状态,正如不同的审判导致{zh1}社会秩序的不同一样。正如我们对于偷窃行为进行持续的惩罚,我们可以谨慎的相信,{zh1}社会的这种偷窃行为会持续的减少,直至xx消失,尽管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最重要的是,即使有一些偷窃行为的偶然发生——这也是我们根本无法避免的,即使没有得到惩罚,他的这种“扰动”也对{zh1}的结果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偷窃行为已经不再具有扩散性,“黑天鹅”事件不可能发生。实际这也正是一个社会之所以可以形成“良序”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也说明了法律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征,但是这个特征不被许多人所知,那就是:改变未来,而不是纠缠于过去[48]。

  而法律审判这种“随机冲击”可以人为的选择,这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随即稳定的状态”难以出现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许多社会中,法律不被尊重,一个重要的,甚至{wy}的理由就是法官对于审判结果选择的随意性甚至与法律本身背道而驰,不管是出于自己的原因还是受他人的影响。一方面严禁行贿受贿,一方面通过行贿受贿可以左右审判的结果,我们怎么可能期望有一个廉洁的社会?

  这也正是司法独立是真正的法治的首要条件的原因。司法的独立,至少一定程度上保证“随机扰动”的一致性,从而持续的改变现存秩序的扩散,直到出现稳定的状态。

  另一个方面,法律通过改变社会的权力分布来影响秩序的扩散。社会权力[49]这种秩序在秩序的扩散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他扮演了并不光彩的角色。

  一个社会的权力,很有可能出现不均衡的状态,拥有更大权力的一方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让自己期望的秩序得以扩散,极力的阻碍自己所不期望的秩序的扩散,正如清朝政府阻碍国家与西方的交流一样,无论是商品、还是科学技术的交流。

  法律的确立,实际是改变了整个社会权力的分布,尽管并不一定会带来整个社会权力的均衡,但在某些单一的方面可以达至一定程度上的均衡。一项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律,任何人的“异端的言论”都可以自由的扩散;允许自由罢工,罢工则可以扩散;允许自由集会,各种组织就会成立等等,尽管他们会面对拥有更大权力的、并不期望这种秩序扩散的其他方的阻力,但是,与没有法律保护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正是这种法律给予的权力促使了许许多多新产生的秩序的扩散,他们可以是一种新的观念、新的思想、新的技术、新的发明。尽管我们不能说这些秩序的扩散一定会带来进步或者繁荣,但是毫无疑问,他们中的一些扩散之后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的发展,就像洛克、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牛顿的思想。从功利的目的来对待秩序的扩散,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观念,任何人都无法准确的判断一种新的秩序所能带来的结果[50]。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是让既存的秩序自动的选择有利的秩序扩散,阻碍不利的扩散。尽管这是一句简单的话,其实这是我们人类智慧的{zd0}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秩序的扩散,为新的秩序产生创造了条件。

  既存秩序对于新产生的秩序的扩散影响非常的复杂与深奥,远非法律与权力这两种可以解释。

  让我们回到“李约瑟难题”,答案已经非常的明了:对于秩序的扩散错误的人为干扰。这种错误历史、现实中屡见不鲜。

  文章{zh1}我再强调一点,秩序的扩散塑造了我们的历史,也决定了我们的未来。对秩序的扩散谨慎的干预是我们人类把握未来的{wy}的工具。但是有一个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秩序扩散的深层逻辑我们所知有限,人类任重而道远。

  [①] 诺斯在《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提到过类似的三个问题。怎样来认识人类的行为?心智是如何运行的?心智的基因结构能够在何种程度上所造文化?

  [②] 这里的努力是特指所谓的意图“设计社会”、“规划未来”的人的努力,也就是哈耶克认为的“理性建构者”,而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努力。新秩序的产生毫无疑问很多情况下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正如科学家的努力促进了人类科学的进步。

  [③] 从人类科学技术史中可以非常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

  [④] 鲁迅在《电的利弊》中这样谈到中国人发明的文化:“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外国用xx医病,中国却拿来当饭吃。”

  [⑤]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白晋、张诚等6位法国科学家在乾清宫受到康熙帝的召见,他们献上了从法国带来的30件科技仪器和书籍作见面礼。这些非同寻常的礼品,令康熙帝“天颜喜悦”,当即决定让他们入宫,担任自己的科学顾问。从此开始了外国科学家在清朝宫廷从事科学活动长达数十年的局面。

  [⑥]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2003年曾举办了“康熙大帝展”,展出故宫珍藏的康熙年间西洋科学仪器,至今仍运转自如,光彩耀人。这些展品主要有:(1)手摇计算机。世界上{dy}台手摇计算机是法国科学家巴斯如于1642年制造的,通过里面的齿轮進位進行计算。故宫博物院收藏10台手摇计算机,都是康熙年间制作,能進行加减乘除运算。(2)铜镀金比例规。原是伽利略发明的计算工具,可以進行乘、除、开平方等各种计算。康熙的比例规增加平分、正弦等不同的计算。(3) 康熙角尺:尺上镌刻有“康熙御制”四个字。(4)平面和立体几何模型,全部由楠木精制,是清宫造办处为康熙学习几何学所制作的教具。(5)绘图仪。质地有银、木、漆、鲨鱼皮等,每套6至20余件不等。盒内装有比例规、半圆仪、分厘尺、假数尺、两脚规、鸭嘴笔等。为适用野外作业,有的还配有刀子、剪子、铅笔、火镰、放大镜、黑板、画棒等。这类仪器是康熙时期清宫造办处仿照西洋绘图仪器制作的,用于野外绘图。

  [⑦] 1698年巴黎出版的白晋著《中国皇帝康熙传》中有过如下记述:康熙带着极大的兴趣学习西方科学,每天都要花几个小时同我们在一起,白天和晚上还要用更多的时间自学。他不喜欢娇生惯养和游手好闲,常常是起早贪黑。尽管我们谨慎的早就来到宫中,但他还是经常在我们到达之前就准备好了,他急于向我们请教一些他已经做过的一些习题,或者是向我们提出一些新的问题……。有时他亲自用几何方法测量距离,山的高度和池塘的宽度。他自己定位,调整各种仪器,xx地计算。然后他再让别人测量距离。当他看到他计算的结果和别人测量的数据相符合,他就十分高兴。

  [⑧] 科学技术是在相互学习、吸收彼此的成果上不断积累逐渐发展的,没有扩散,实际意味着没有积累。因为你无法从他人的发现中获益。

  [⑨] 从秩序这个角度看,人类社会的秩序的扩散于自然界秩序的扩散有极大的相似性。例如动物的本能可以遗传,也可以相互学习。

  [⑩] 见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

  [11]{dy}个流派是以科斯、诺思、阿尔钦(Armen A. Alchian) 、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 、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 、张五常以及巴泽尔( Yoram Barzel) 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 .

  第二个流派是指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以Kenneth Arrow , Frank Hahn , JürgNiehans 等一批当代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对一般均衡模型中交易费用可能的位置的研究。即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的交易费用分析。

  第三个流派就是以肖特、哈萨尼(John Harsanyi) 、宾默尔、培顿.杨、萨金、格雷夫和青木昌彦为代表的博弈论的制度分析。

  [12]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1

  [13]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8

  [14]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9

  [15]

  [16]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94

  [17]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页109

  [18]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页116

  [19]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页131

  [20]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页120

  [2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页120

  [22]参见诺斯在伦敦的Wincot演讲稿。

  [23] 1981 年美国经济学家安德鲁·肖特(Andrew Schotter) 的《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是最早从博弈论的研究视角探讨人类社会制度现象的一部著作。近五年以后,英国另一位经济学家萨金(Robert Sugden)出版了他的用类似方法研究制度和伦理道德现象的《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然后,宾默尔( KenBinmore ) 、H. 培顿·杨(H. Peyton Young)、格雷夫(Avner Greif) 和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等经济学家逐渐用博弈论方法较系统地研究起制度现象。

  [24] 以上内容参见肖特的代表作《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

  [25]安德鲁肖特:《社会制度的经济分析》,陆铭、陈钊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页228

  

  [26] H.培顿.扬:《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王勇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2

  [27] H.培顿.扬:《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王勇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3

  [28] H.培顿.扬:《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王勇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6

  [29]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10

  [30]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复杂性——机遇参与者竞争与合作的模型》,梁捷、高笑梅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页158

  

  [31]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复杂性——机遇参与者竞争与合作的模型》,梁捷、高笑梅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页154

  

  [32] 认为教育仅只是知识的传播显然是一种极为简单甚至有害的观念。

  [33] H.培顿.扬:《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王勇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33

  [34] H.培顿.扬:《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王勇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32

  

  [35]道格拉斯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30

  [36]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有这样的体会:桌上的财物,敞开的大门,可能使本无贪念的人心生贪念;对于违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关组织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从而使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重复发生;对于工作不讲求成本效益的行为,有关领导不以为然,使下属员工的浪费行为得不到纠正,反而日趋严重;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清洗掉,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而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会很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丝毫不觉得羞愧。这些都是“破窗效应”的表现。

  [37]德国电影《浪潮Die Welle》就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型创作的。在一个现代文明下的民主社会中创建一个如同法西斯般集独裁、专制、极权主义于一身的社会组织需要多久?把一群习惯了自由乃至散漫的中学生改造成冷酷而狂热的新纳粹主义者需要多久?电影给我们的答案是:7天。

  

  [38]这一点可以从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变迁中深刻的体会到,曾经大力提倡的教育改革、市场改革、医疗改革、房地产市场改革、资本市场改革、金融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并越发的遭到越来越多的阻力与质疑。

  [39]参见诺斯在伦敦的Wincot演讲稿。

  [40] 参见马克布坎南的《隐藏的逻辑》

  [41] 这正是xx的李约瑟难题。

  [42] 详细内容参见戴维兰德斯的《国富国穷》。

  [43] 1963年,罗森塔尔和福德告诉学生实验者,用来进行迷津实验的老鼠来自不同的种系:聪明鼠和笨拙鼠。实际上,老鼠来自同一种群。但是,实验结果却得出了聪明鼠比笨拙鼠犯的错误更少的结论,而且这种差异具有统计显著性。对学生实验者测试老鼠时的行为进行观察,并没发现欺骗或做了其他使结果歪曲的事情。似乎可以推断,拿到聪明鼠的学生比那些拿到笨拙鼠的不幸学生更能鼓励老鼠去通过迷津。也许这影响了实验的结果,因为实验者对待两组老鼠的方式不同。

  [44] 人类通过法律,对于秩序的扩散进行人为的选择,从而不断的优化我们社会中既存的秩序。动物界也有类似地现象,不过他们的进程由于主要是通过基因的遗传、习性的改变所以进程要缓慢得多,而且灵活性不可同日而语。

  [45] 关于法律这种秩序的更多信息可以参见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

  [46]更过关于这个模型的信息参见H.培顿.扬的《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由王勇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出版

  [47]当一个演化过程受到微小的、连续的随即冲击时,长期而言某些状态比其他状态更频繁的出现,这些状态被称作为“随即稳定的”

  [48]从美国{zg}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名言“人们一旦看到岁月给昔日分庭抗礼的种种信仰带来的起落沉浮便会相信……达到最理想境地的更好途径是通过思想的自由交流 ─ 对真理的{zh0}检验,莫过于它在市场竞争中为人们所接受的程度。……无论如何,这是我们《宪法》的理念。这是一个实验,而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实验”中我们或许能更深入的理解这一点。

  [49] 权力的定义至今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在这里,可以根据日常的经验来理解。

  [50] 这也是哈耶克一再声称的。“秩序向未知领域扩展”、“在扩展秩序中行为的大多数目标都不是自觉地或者深思熟虑的”、“不知道的也是不能计划的”等等。更多的信息参见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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