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盖不能再成为吞噬生命的陷阱

沙井盖不能再成为吞噬生命的陷阱

2010-07-03 19:21:01 阅读84 评论0 字号:

热焦点评(10-83):沙井盖不能再成为吞噬生命的陷阱

彭澎

 

广州市政府近日宣布,建立井盖管理长效机制,如有因井盖缺失造成人员死亡,追究管理单位领导责任。在市长督促下,广州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规范沙井盖权属和管理责任,从现在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对全市沙井盖查漏补缺、巡查维护以及建议长效管理机制。  对井盖设施管理还提出了六条整改措施:拉网式大检查;城市巡检力量资源;整合畅通“12319”城管服务热线,建立交办网络平台;落实管理责任;新增井盖必须注明权属单位及报修电话,强化业主责任;井盖管理实行问责制。

广州“缺盖”甚至因“缺盖”致人伤亡的报道屡见不鲜,这种“缺盖”现象说明了广州在城市管理上仍存在一些乱象。的确,沙井盖问题是长期困扰广州市政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多年投诉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直到今年因此而死伤多人才因“人命关天”受到更多xx。所谓“缺盖”现象,一是反映了盖本身的问题,即容易破损、容易被盗、容易丢失,如此就应该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偷盗行为,让盗盖者不敢轻易下手,同时进行编号管理、标明产权,使收购者不敢回收此类“政府专用设备”。当然,完善技术手段,使之除非专业部门不易开启也是一个办法。二是多头多重管理,实际上却经常显得无人管理,致使许多“缺盖”现象不能及时“补盖”。虽然盖底既有下水道,也有电缆等通道,但日常管理和维护应该有一个牵头单位,无能是“开盖”、“补盖”都有明确的部门负责管理,不能随时随地随人都可以开启。三是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管理。现在各大城市都在推行信息技术条件下的网格化管理,把城市划分成许多网格,每一网格都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实际上,沙井盖也要突破多头多重管理,将60多万沙井盖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负责,部门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日常通过巡查、接报,保证在两天之内甚至更短时间内“补盖”。并且在没有“补盖”之前,做好警示和防护措施。四是建立便捷的报告投诉机制,让老百姓参与沙井盖管理,及时报告、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将“缺盖”的危害减轻到{zd1}程度,将“补盖”的效率提高到{zg}程度,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dy}位。

广州城管部门此番提出的六大“补盖”措施如果落实到位,应该是既能治标又能治本之策。总体来看,六大措施挺全面,如果认真落实,相信靠政府的精细管理、居民的广泛发动、各个部门的齐心协力,60万个沙井盖是可以管理得好的。但关键在于落实管理责任和实行问责制两条。必须将“多头”化为“专责”,将“多重”化为“单一”,才能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也就是采取网格化手段,实现信息化辅助的科学化管理。同时,对掉以轻心、推诿拖延的行为尤其是产生重大伤害的情况,一定要追究到人,一定要公开处罚,否认,不仅是六大措施,再有xx措施也是无济于事。

目前广州仍设有8个对沙井盖的投诉电话,为了便利记住电话号码,城管部门建议市民拔打12319或者110。对市民期盼的统一号码反映沙井盖问题,目前仍存在操作上的难题,因为是多头多重管理,肯定有各个单位的投诉电话。如果拨打12319110能见效,那倒也罢。问题是这两个电话接报后交给哪个单位处理,如不能明确有关责任单位,电话方便了,解决问题仍然会职责不清导致拖延。电话的暂时统一并没有明确责任的清晰,显然多头多重管理的问题仍没有最终解决。

其实透过沙井盖的乱象,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分割,对这种分割现象,一定要明确分工和责任。60万个沙井盖涉及6个行业和10个使用单位,这并不能说明管理单位也要10个单位一起上。使用者不一定是管理者,因此,我个人认为城管委是最合适的统一管理的部门。如此,管理者明确了,但使用者必须每次开盖时要申请,城管委要备案、跟踪、检查,保证使用过程中不导致丢盖、“缺盖”;如发现“缺盖”,由城管委负责“补盖”,并对“补盖”之前的危险进行警示、防范,减少“陷井”的危害。目前的巡查一定要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责任明确,开盖程序可控,“缺盖”可查,“补盖”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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