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的赴日研修生,首次被认定为工伤_迟方_新浪博客


    所谓研修生,其实就是日本企业为了吸收廉价劳动力,引进外国劳动者的制度,是发达国家政府为xxx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
    在日本茨城县潮来市的电镀加工厂工作的中国技能实习生蒋晓东(当时31岁),是江苏省人,2005年12月以研修生身份来到日本,从事金属涂漆和电镀加工工作。虽然日本法律对研修生工作时间有严格规定,但蒋仍被要求高强度劳动,每月加班时间长达100个小时左右。从获得实习生身份后的第二年起,蒋每月加班更是达到约150个小时,而休息时间只有2天左右。2008年6月6日,蒋在宿舍内睡眠中死去。其基本月工资为11.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160元),加班工资则仅为每小时400~820日元。
    2008年,蒋晓东因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其遗属方面认为蒋死于劳动时间过长,当时向该县鹿岛市的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请要求按工伤事故处理。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表示,有关外国人研修生的过劳死工伤申请在日本尚属首次。
    2010年7月2日,日本茨城县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其死因为违法长时间劳动造成的“过劳死”,属于劳动灾害。据日本外国人研修问题律师联络会介绍,外国实习生过劳死被认定为劳动灾害,这尚属首例。
    共同社报道指出,日本的外国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在工作时受伤而申请工伤认定时,会遇到语言障碍等重重困难。再加上公司方面可能刻意隐瞒工伤的情况,因此日本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指出“过劳死只是冰山一角”。
    此次提出申请的蒋晓东(死亡当时31岁)的遗属的代理律师、联络会联合代表指宿昭一律师介绍说,蒋晓东的案子是其在日留学的亲属费尽周折后才找到律师商谈的。从遗物中偶然发现了蒋晓东的工作时间卡,因此劳动时间过长的事实才真相大白。
    此前,当遗属方面向水户地方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时,日方公司提供的工作时间卡上记录的每月加班时间不到20小时,少于遗物数字。指宿认为公司方面“应该是想隐瞒劳动时间过长的事实”。
    联络会不断接到有关接收实习生等的公司隐瞒工伤的咨询。据悉,2008年一名中国实习生在名古屋市的工厂被冲压机轧断手指,在做了应急措施后就被带往机场,并被威胁称“会把(在日本打工)存下的钱还给你。如果不回国则不但不还钱,还要收违约金”。该实习生无奈之下{zh1}只能回国。
    2008年度在工作中因事故和疾病而死亡的在日外国人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达到34人,其中有16人因脑梗塞或心脏病死亡。联络会表示除蒋之外,未能与其余15人的遗属取得联系。
    熟知外国人研修制度的日本大学教授永山利和指出:“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负责向接收企业提供援助并进行监督,但问题在于该机构并没有取缔的实质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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