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民众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
短评/三杉 图/来自网络
由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院分子筛制氧设备的注册审批的“放松”和“纵容”,造成越来越多的医院为谋取暴利而开始使用分子筛装置自制氧气,医院自制氧纯度仅50%-93% ,暗藏隐患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近段时间,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等问题不断被曝光,医院用氧的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报道:“广州某报记者近日从广东气体协会主办的医用氧专题研讨会上获悉,长期以来医院存在医用氧、分子筛制氧两种氧气并存的局面,但对氧气纯度的要求却不一样,存在较大监管漏洞,且越来越多的医院为谋取暴利而开始使用分子筛装置自制氧气,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
问题一:工业氧冒充医用氧
前段时间湖南发生的医院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本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由于我国对医用氧的配送和使用环节缺乏监管,使医用氧的经营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发生几率仍较高。 据悉,在我国,医用氧的生产企业须投巨资进行GMP生产改造,通过认证后产品才能上市,工业氧则没这个要求。另外,医用氧必须对杂质进行检测,一旦杂质超标,就不能出厂,而工业氧则没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市场上医用氧的价格往往是工业氧的两三倍。于是国内一些经销商就打起了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主意。
“如果是用钢瓶装的气态氧更危险。”广州一位姓邓的医用氧企业老总称。气态氧容易产生水分,导致钢瓶容易生锈。装医用气态氧的瓶子国家规定都是要定期检测含水量。而工业氧的瓶子则没有要求,病人如果吸入用装工业氧的生锈瓶子装的氧气,可能会把一些锈吸进肺部,导致肺气肿。
“我们很想将生产出来的瓶装氧气直接供给医院,但很多医院都喜欢用经销商的(因经销商会给回扣),我们的瓶子出厂后,经销商会不会回收了瓶子再充进工业氧就不知道了,可能瓶子上打的是医用氧,里面装的却是工业氧。”
问题二: 医院两种不同身份氧气并存
据悉,目前我国在医疗机构使用的氧气有两种,一种是作为药品来管理的医用氧,另一种是医院自制的氧气,通过安装一套分子筛设备将医院里的空气进行加工后成为氧气。据广东气体协会专家刘源介绍,这两种氧气并存的现象已经有很多年。
国家规定医用氧必须按照医用氧的国家标准和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来生产,其中氧的含量不得低于99.5%(ml/ml),且每批次的产品都必须进行检测。但分子筛设备自制的氧气却不用许可、产品不注册和不检验,处于监管真空地带。
“分子筛氧的纯度为50%到93%,设备刚投产时纯度还比较高,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如果维护跟不上,纯度就会降低。2008年浙江曾发生一起抢救死亡病例,{zh1}检查发现当时的氧气浓度只有18%,比空气里的含量还低。”刘源称。多家企业反映,目前各医院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制氧含量多数为70%~80%(ml/ml),且CO2等有害物质均未检验就直接用于临床,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问题三:自制氧在医院普遍使用
目前分子筛制氧在各级医院普遍使用,据悉,在湖南有两成以上的医院使用分子筛氧,在广州也有多家较大型医院使用,在一些省份分子筛氧已占用氧市场的三分之二以上。但国家药监部门却允许其存在,并下发了《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我们投了上千万元进行注册、认证,但医院却只需要花上百万买个设备,就自己制氧,国家一方面严格要求医用氧企业按标准生产,一方面又允许医院自己制氧,搞双重标准。”广州某气体公司副总告诉本报记者,以前在广州的一家医院一个月用瓶装氧气几千瓶,但采用了分子筛设备制氧后,就不再采购我们的氧气。而现在更出现一个离谱的现象,这些分子筛设备的生产商直接把设备送给医院,然后靠给医院供氧来赚钱。这导致医院不花一分钱却能大赚一笔。
原因: 20元成本可卖240元
医院之所以如此热衷自制氧气,与利益分不开。据广州一大型医用氧生产企业老总称,医院使用分子筛制氧存在巨大暴利。这些分子筛制氧设备价格从10万到几十万元不等,一般医院需要两套设备,最多也就是上百万元,卖氧气却大有钱赚。据悉,目前一立方医用氧的市场价是7元左右,一瓶氧气的价格大概是40元,但如果用分子筛制氧只需几元的成本,即便加上医院的人力、管理等成本,也只需要20元左右。这中间的差价就有一半。虽然医用氧和分子筛氧在氧气含量上存在显著差异,但医疗机构对两者的售价却是一样的,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使用的是哪种氧,也无法选择使用哪种氧。该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在医院吸氧的收费是按照时间来计算的,一般收费6元一小时,但是一瓶6立方的氧气病人可以吸40小时,病人如果吸完一瓶氧气,就得花240元,而一瓶氧气的价格才40元。至于医院自制的氧气价格就更便宜,才需要20元,但却按照医用氧来收费,赚了11倍的钱。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60多家医用氧企业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停止了对医院分子筛制氧设备的注册审批。广州近期也开展了医用氧的专项整治,对医院使用的分子筛氧的使用进行检查。”
由于利益的驱动,不顾患者的性命安全,而使用自制氧或使用不合格的非医用氧给患者使用,这个问题的产生,已经不是{yt}两天的事情了。究其源,有的人把医院“救死扶伤”的宗旨,演化成希望获得更大利益的“商业活动”,赚钱、获得{zd0}利润,成了医院某些人的最终目的。某医院为一个患儿诊断普通感冒,就要求进行了上百项的检查。乱开药、开大xx,医药拿回扣,拿病人的红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而用于直接救命的氧气,却使用自制的不合格氧气,或使用非医用氧气,这是一个令人发指的,非常恶劣的行径!
除了医院的问题,其最终根源还是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局的职责是: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xx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xx制度,组织实施xx药和非xx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xx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xxxx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xxxx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局的职责范围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在医药食品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局也是一个非常“闻名”的局,因为他们的原局长郑筱萸罪行严重,被处以极刑,而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卫良又被“双规”,其旗下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5人也先后被“双规”。目前,已有5人被批捕。这被喻为郑筱萸之后国家xxx第二次地震。真可谓是“前腐后继”!
他们的“监督”,其实是在那里凭着手中的权力放肆敛财,为了敛财他们纵容那些不合法的或不合格的医药或医疗器械进入市场,进入医院。医药食品行业的行为,是牵涉到民众身体健康,生命攸关的大事,如果他们的那些罪行没有被发现,那将会给广大民众带来极大的危害。究竟医药行业还有多少黑幕没有被掀开,还有待于有关方面的打击力度,要彻底的铲除这些伤天害理的罪恶,必须穷追猛打,决不能手下留情。
还民众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还民众一个生了病,有被正常xx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