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袋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在我国不仅发展迅速,而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国生产的集装袋出口美国、欧洲、日本及澳大利亚市场时,面临着来自东南亚国家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要在竞争中获胜,产品的使用性能就要更加安全可靠,更适合远距离的运输周转,这样才能赢得国际客户的认可。生产集装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在技术上不断探索,在加工理论上更贴近应用实际。集装袋设计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原材料选用、配方、织造,到整袋受力结构分布及缝纫设计,特别是产品老化规律,还有着很大的探索空间。本文就《集装袋》标准和几个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论述。 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是产品在试验中{zd0}承受能力与额定设计载荷之间的比值,是指集装袋在试验中破损,即丧失使用前所能承受的{zd0}载荷安全系数在集装袋设计中是必不可少的,是根据产品用途和使用环境决定的,是对内装产品和吊装工人的安全给予保障的重要技术参数。安全系数和袋体结构有着重要的内在联系,它随着袋体自身强度、设计结构以及原料配方的影响而变化。国内外同类标准中安全系数的设置一般为5-6倍。 国家标准GB10454-2000《集装袋》提到了安全系数问题,但重视程度值得商榷。标准在5.51条款:“周期性提吊试验”中规定:“将内容物均匀地填和集装袋至满负荷,挂职相当于{zd0}载荷2倍的负荷,有限用袋70次,一次性用袋30次,反复提升。集装袋是否合格,主要看内容物和袋体是否有异常情况,连接部是否硬破损,没有既表示通过此项试验。 在4.3条款中规定“吊带、吊绳的拉力其安全系数为“6”。这样,在以3倍额定载荷为准的整体试验中产品即可通过最终试验。那么,在一个相对(较短)的产品使用期限内,由于自然老化,当产品强度下降至50%时,其保证使用安全的能力仅有1.5倍,同时提吊中产生的瞬时应力已经接近这个数值。再加上单件产品之间固有的性能差异,这就意味着破包比例将可能增加,产品的安全性就大打折扣了。当然这只是理论的推测,事实上由于内装物料和使用环境的差别,以及产品之间性能的公差,要确切掌握一批正在使用的产品性能何时隆至50%以下,有一定难度。但是5倍安全系数的集装袋比3倍安全保障的产品能够安全使用的时间更长。填加了抗UV紫外线助剂的集装袋,应用范围更广,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它们也有着广阔的国际市场。 《集装袋标准》10454-89中规定吊带(绳)上的拉力,并给出安全系数为“6”。在实践中,这个安全系数与整体提吊试验有不一致的地方,这个吊环6倍系数不能证明整袋有6倍的安全系数,它只代表了吊带在单独检验时需要达到的较高拉力指标。吊带在与袋体连接时,有顶吊、侧吊、底吊等多种型式,并通过缝线连接。在侧吊和顶吊中,如果基布和缝线达不到一定水平的强度性能,只凭吊带的高强度,也不能确保整体试验的高性能。再者,吊带和基布根据不同的缝纫型式和缝纫方法,强度损失也在10-30%之间。因此,整袋提吊试验要求挂上3倍的满负荷,重复提升,而在确定吊带性能时忽略了产品的具体结构型式。《集装袋》2000版标准中的顶吊式袋和侧吊式袋,这种方法似乎不妥。保证质量,主要依靠得到验证的制作技术和右靠的材料质量来保障。顶吊形式袋和侧吊形式袋在加工过程和成本方面还有其可取之处,特别是在轻型袋产品中更是如此。标准的原则应当是指出方向,不应规定条条框框限制设计人员的有效发挥。(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