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引进TFT-LCD面板项目省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批准给予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8.5代液晶面板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按50:50比例共同出资设立)10亿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方式为向深圳市政府和惠州市政府各拨付5亿元。
根据惠州市财政局(惠财工[2010]84号)文,惠州市财政局同意将5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向本公司拨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对本公司现金流和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金额尚需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时最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