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2×600MW)工程桩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0-07-01 13:59:08
招标编码:CBL_20100701_526862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2×600MW)工程桩基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2×600MW)工程桩基施工
2. 工程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3. 工程概况:韶关发电厂为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上大压小”的拆建工程,主要利用电厂拆除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工程。(桩型进行描述)
4. 招标范围: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X600MW)工程所有桩基工程。拟采用桩基的建构筑物有:主厂房、锅炉、集控楼、烟囱、灰库、转运站、输煤栈桥、干煤棚、电除尘器基础、引风机基础及构架、脱硫烟道支架等,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5.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不低于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2005年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燃煤火力发电厂主体工程(锅炉或主厂房)桩基础施工业绩。
5)2005年至今投标人需具有1000mm或以上冲(钻)孔灌注桩项目的施工业绩。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或以上建造师证。
9) 近3年内,投标人应:
(a)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10) 本标工程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0年 7 月 1日至 7月7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报名材料正本一套及电子版本一套一并递交到报名地点。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
(5)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请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6)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投运时间);
(7)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
(8)其他文件。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办理购买手续。
6.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请持汇款底单现场领取,需要邮寄的,在招标文件费和寄邮费到帐后,招标方将寄出。
7、 截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广东,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