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xx公司的保健品致病一老人胃炎治成胃癌_中国新闻分社的空间_百度空间
来源:中快网网友 发表日期:2010-6-25 9:01:49 浏览量:533次
    从身强体健、几无疾病到罹患胃癌、几乎丧命;从月入三四千元、家境殷实到背负十多万元债务、生活窘困,短短几年间发生的巨大变故,让莱州62岁的退休工人原志山和他的家人感觉恍若隔世。
  原志山坚持认为,他五年前服用大量"xx"保健食品是造成变故的直接原因,为此他以这些保健食品中部分金属含量超标致病为由,将生产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如今,已经打了两年多官司的原志山还奔波在艰难的诉讼之路上,孰是孰非仍无定论。本报今日A14、A15版刊出对此事的相关调查报道。
  “结识”xx
  原志山家住莱州市镁矿路,是山东镁矿的退休职工。1997年从单位办理“内退”后,不甘清闲的他又应聘到当地一家滑石粉厂当销售员。虽然妻子徐莲花身体不好,一直呆在家里,儿子也有些残疾,但原志山每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和奖金,再加一千多元的退休金,维持这个家庭还是绰绰有余。
  岂料,2004年夏一次看病的经历却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
  2004年7月,原志山感觉胃部有些不适,当月16日他到莱州市人民医院检查,被查出患有“胃窦部黏膜慢性炎”,医生让他先回去吃些药。
  还没走出医院大门,原志山偶遇一直做保健品推销的弟媳妇孙贞杰。得知原志山得了胃病,孙贞杰劝他试试xx的保健食品,“吃了病保证能好”。
  原志山没当回事,可第二天家住农村的亲弟弟原松山和媳妇孙贞杰又来到他家,手里还提着一袋xx保健食品。“别去医院了,吃这个病就能好,你要是再推销给别人,还能挣大钱。”原志山想推托,弟弟发火了:“这么好的东西你不信,非要把钱送给医院。你尽管吃,我先把钱垫上!”
  原志山只好留下了一份售价485元的xx“清调补”套装(内有xx高纤乐、芦荟矿物晶和营养餐三种产品)。后来原松山夫妇的“上级”、莱州市“xx金梦日用品服务部”的老板宋梦和弟弟宋先东又多次到他家推销xx保健食品。
  在这些xx保健食品中,一种叫“xx芦荟矿物晶”的产品号称可以“xx、xx、清血、美容,补充74种矿物质”,更能调理人体消化、呼吸、神经、生殖等八大系统”,从胃炎到鼻炎到各种内分泌系统疾病,都“有良好的疗效”。“他们告诉我,xx保健食品不但能治百病,如果服用者消费到一定数额,还可以升级,并发展下线赚取提成。”原志山回忆。
  从此,原志山与xx“结缘”。
  查出胃癌
  刚服用“xx”时,原志山的确觉得身体舒服了一些,这使他对xx增添了一分信任。在别人的鼓动下,他还参加了xx推销员举办的产品讲座。如果不出意外,他甚至将成为xx推销员大军中的新成员。
  可到2004年11月,原志山身体突然出现了不良症状,全身发痒、四肢无力、小便发黄。
  “整夜睡不成觉,最厉害时十多分钟就得去一次厕所,小便黄得吓人。”原志山称,他当时打电话向宋梦咨询,对方告诉他这是好转反应,说明身体正在xx,应该加大剂量服用保健品。
  11月25日,宋梦带原志山去青岛推销产品,这也是原志山{dy}次出门推销。可刚下火车,原志山便脸色蜡黄,难受万分,接着他被送往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被诊断为急性肝炎。
  26日,他又被亲戚送回莱州市人民医院继续xx,再次被查出患有xx性肝炎,并有胃炎。
  “大夫问老原最近吃过xxx,我说除了xx的保健品,再没吃什么。大夫说,就是xx的事,因为那段时间除了老原,还有七八位一直服用xx的患者生急病住院。”徐莲花回忆。
  大夫告诉徐莲花,{zh0}再给老原检查一下胃,因为他有患胃癌的可能。“我不敢把这事马上告诉老原,就一个人躲在家里哭,不知道哭过多少次。”话语间徐莲花已是泪眼婆娑。
  原志山住院的第二天,朱桥镇50岁的孙林亮也住进他所在的病房。孙入院前已经服用了2万多元的xx保健食品,被查出患有xx性肝损害。记者看到,大夫在孙的病历“损伤、中毒外部因素”一栏中直接写下了“xx”两字。
  孙的患病开始让原志山怀疑,他的病和xx有关,此时他服用xx保健食品已达四个多月,共在宋梦处花费了2621元。
  2005年3月,原志山分别在青岛市立医院和北京协和医院查出患有胃癌,并在协和医院做了手术,胃部被切除三分之二。
  疑点重重
  经过手术、住院及先后9次化疗,花费了十多万元后,原志山虽然保住了命,身体却大不如前,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现在什么重活都干不了。
  原志山说,他当过兵,以前身体一直很好,生病前经常打篮球、跑步,几乎没有住过医院。他以前的同事张顺广也说,原志山以前身体有什么不适,"不用吃药,扛几天就过去了,没怎么请过病假。"
  出院后原志山下决心,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2006年10月和11月,原志山委托律师,将他服用的xx芦荟矿物晶送到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山东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产品中锌和铬的含量大大超出《xx牌芦荟矿物晶保健(功能)食品》企业标准。
  根据常识,人体长期经消化道摄入大量的铬,可引起接触部位的溃疡,导致肾脏和肝脏受损,进而引起细胞的突变和癌变。
  山东永鼎司鉴定中心也鉴定:原志山的xx性肝炎、胃癌与服用含铬量超标的xx牌产品有因果关系。
  原志山还发现,2004年5月前生产的"芦荟矿物晶"配方主要原料为美国进口冷冻稳定法提取的xx芦荟提取物、油菜花粉……多种矿物质,而5月后的主要原料配方为芦荟提取物、油菜花粉……三氯化铬、乳酸锌。
  也就是说,2004年5月前后该产品配方发生了改变,而他食用的多为5月后生产的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改变产品配方必须经国家卫生部门批准,我就是因为吃了他们未经批准改变配方和生产工艺后生产的产品才受害的。"原志山说。
  原志山还认为,作为保健食品,xx芦荟矿物晶却称可xx多种疾病,夸大宣传了产品的xx作用。
  诉讼路长
  原志山联系其他怀疑因服用xx保健食品受害的消费者,多次与xx(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交涉,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2006年底,原志山不顾妻子的劝阻,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个体工商户宋梦和xx(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他患病造成的损失。
  2007年11月,莱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xx(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志山各项费用共约18万元,宋梦赔偿2621元。随后被告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判决:维持原判。
  原志的代理律师、山东嘉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开政说,因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原志山于2008年10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然而,此时被告以原志山提供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违反法律规定、提供的检验样品在鉴定、检验时已经过期,原志山患胃癌的病因归结到仅服用4个月的xx保健食品不仅牵强附会,而且违背科学等多条理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省高院于2008年11月初作出裁定,此案将由省高院进行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原志山说,为了这场官司,他抱病去了三次烟台、跑了五六次济南,甚至到江苏搜集证据。仅各种鉴定的费用就花了6000多元。因为治病、打官司,如今家里已欠下十多万元外债。
  "妻子劝我别生气较真了,大夫说我一边看病一边打官司,不要命了,但我一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原志山说。
  疑似受害者非原志山一人
  又讯 被怀疑因服用xx保健食品致病甚至致死的,远非原志山一人。本报记者走访了济南、莱州等地的几名"受害者",其中有人也走了法律程序,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济南杨秀芹:“我也在告xx”
  据记者了解,除原志山外,目前已有少数“受害者”或家属向法院起诉xx公司,其中有消费者已经胜诉,如江苏淮安的王明(其17岁的女儿王婷婷服用xx保健品后死亡)于2005年4月被判获赔约18万元。
  不过官司失败者也不乏其人。3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济南市二七新村中路杨秀芹的家中。她的母亲冯占英已经去世5年。
  “我妈妈一直患有出血性脑血栓,2004年4月,爸爸的一位朋友施某向她推销xx保健食品。施某告诉她,吃了xx,不用去医院病就能好。”杨秀芹回忆。
  杨秀芹说,母亲从2004年4月15日开始服用xx保健食品,23日凌晨身体突然出现不良反应,难受得躺在床上直打滚,结果没等急救便已死亡。事后杨秀芹发现,xx芦荟矿物晶的宣传材料称,脑出血患者不能服用xx芦荟矿物晶。
  为此杨秀芹于2006年向法院起诉xx公司及其推销员,但因为无法提供母亲服用保健品和死亡的因果关系,此案直到2008年夏天才一审完毕。“我跑了济南好几家鉴定机构,人家都说无法鉴定。案子拖了两年,其间换了三位主审法官。{zh1}法院判决xx公司不承担责任,推销员赔偿我4万元。”杨秀芹说。
  此后被告不服,又提出上诉。今年2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推销员在法庭上称其从未夸大宣传过xx产品。“我父亲70多岁了,我还做着送扎啤的小生意,每次都是我俩去法院,为这事父亲身体都快拖垮了。没办法,现在只能慢慢熬。”杨秀芹无奈地说。
  疑似“受害者”不止一人
  采访中原志山向记者提供了一份60多人的名单,名单中的人来自浙江、江苏、山东、辽宁等地。原志山称,这些人都服用过xx保健食品,其中20多人死亡,其他30多人患病,患病者中多数为“xx性肝炎”。60多人中,山东就有14人,仅莱州一地,被疑因服用xx保健食品致病的就至少有6人。
  被问起这份名单的来源时,原志山说,2006年10月他曾因和xx厂商纠纷一事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此后他就成了“名人”,其他怀疑因服用xx保健品受害的消费者纷纷和他联系。
  经过众多“受害者”相互联系,这份名单最终成形。
  3月7日,记者根据名单来到莱州市朱桥镇,见到了57岁的滕学芬。2003年6月,患有高血压皮肤过敏的她,经不住朋友三番五次的推销,开始服用xx保健食品。
  推销员告诉滕学芬,吃了xx她的高血压就保证能好,可没多久她就开始头疼、恶心,“连胆汁都吐出来了”。当时推销员称,这是好转反应,说明体内毒素排出来了,要加大剂量继续吃。
  “又过了几天,我的胳膊肿得连衣服都穿不上了,腿上都是疙瘩,到医院一查是‘xx性肝损害’。住院十六天,看病花了五六千元。”滕学芬回忆,到住院前,她共吃了164天xx保健品,花掉2000多元。
  大原一村58岁的谭秀敏,从2004年6月开始服用xx保健食品,三四个月后开始频繁呕吐、全身瘙痒。“一挠身上就像熟烂了的地瓜一样,都不敢看了。”她到莱州市人民医院检查,也是xx性肝损害。因为家庭困难,病还没治好她就出了院。
  xx(中国)公司未向记者作出答复
  又讯 3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莱州市宋梦的xx专卖店。这家位于莱州南路的店铺屋门紧锁,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xx保健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显示店铺近期仍在正常营业。
  随后记者拨通了宋梦的手机。宋梦称,下边的推销员如何向原志山进行推销他并不清楚。他去过几次原志山家,但都是办事,并非推销产品。
  对于xx保健品进行了夸大宣传的质疑,宋梦说,原志山手中的宣传材料并非来自店里。原志山患xx性肝炎应该与服药有关,而xx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所以他的病不是由xx引起的。
  “xx产品经过了‘四大认证’(GMP、ISO9001、ISO14001、HACCP等认证),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宋梦{zh1}说。
  据了解,除了宋梦的专卖店,莱州还有一家xx专卖店,位于文昌北路。该店的销售员接受记者咨询时反复强调:“xx只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保证治好病。不过它采用中医理论,可以调理人体多个系统,起到调补的作用。”
  “我们的产品采用直销的方式销售,一般商场买不到。”这位销售员继续推荐xx产品。记者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了解到,xx(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被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xx广东省境内。
  10日,记者就xx保健食品疑似致人病、死一事联系到xx(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总部。该公司公共事务部一位李女士对记者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记录后称,公司领导外出开会,只有领导回来后才能给予答复。
  到记者发稿时,xx公司没有作出答复。
  据了解,“病、死名单”引起轩然大波后,xx(中国)日用品公司中山总部于2007年4月初邀请广东省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该发布会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称,经检测,xx芦荟矿物晶中锌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对“xx芦荟矿物晶碘含量超标1000倍”的说法,广州质量检验所对生产批号为20041218的产品抽检,并没有检出碘。
  xx公司则声明,此事是原经销商为报复公司而故意诋毁,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xx公司网站的“问答录”栏目中,对于“听说xx芦荟矿物晶出事,是真的吗?”这一问题,公司答复称:“公司产品的质量没有任何问题,请您相信xx产品,相信xx公司。”


郑重声明:资讯 【服用xx公司的保健品致病一老人胃炎治成胃癌_中国新闻分社的空间_百度空间】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