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I was a boy_鸿飞_新浪博客

When I was a boy

 

 

我从小就与火结缘,当然,不像宋丹丹说的那样。

在谈火之前,先谈一下与水的缘分。我除了与火有缘,与水也有缘,不过是逆缘分罢了。水和火似乎总是扯不开关系,玩火与尿床连在了一起。而我单单又是一个喜欢玩火的人,所以尿床也便跟我形影不离。

似乎尿床应该只与水有关,与火没有太大关系,可是事实却看似并非如此。我即便不喝水一样可以尿床,当真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尿臊气的被褥也便成了我家的一大看点,他们都开我玩笑说善画中国地图,一夜之间便能遨游整个中国。我想也是,怪不得自己会喜欢旅游呢。试想,那一注水出去,能令台湾不降而归。我的本事似乎比毛爷爷还要厉害几倍的。

骂人都是捉人的短处,而哥哥便是揪住我的短处不放,有一次他便将我的形象写在了他的作文里。每每尿了床,妈妈便会打我,我便会哭,而且有时候哭得很厉害,被隔壁屋的哥哥听见。他便猜想如此大的雷声,想必雨水来得很猛烈啊。猜想第二天我的拙作必然会在太阳公公面前昭告世人。

除了骂人,自然也会打闹。多数时候我们是用棍子,有时候也不是用棍子,而是用镰刀,原以为不会出事的,{zh1}还是出了事。每每农具都能用作打斗的工具,有时候干活干累了,我们就纷纷抄着家伙追逐打闹。妈妈便说这哪里是干活累了,分明是做烦了。

我小时候是有几分怕水的。每每到了夏季村里的孩子就会在村里的池塘下水,而我却只在边上看着。妈妈总是担心哥哥们会偷溜出去下水,然而却又担心我不会下水(这本是人生下来便应懂得的求生技能)。

虽然我怕下水,但是并非没有下水的经历。那是一个宁静的夏天,我们坐在爸爸做的竹筏上,竹筏飘到水中央,我轻轻的用手拍打着水面,激起一阵阵涟漪。水面泛起了花儿,我也越发的兴奋,不住的去拍打,身体不住的向外移动,手臂不断的向外伸展,想激起更大的浪花。突然,身体一个倾斜,我便滑进了水里。

我在水里胡乱的挣扎着,喊着救命,身体与竹筏渐渐远离。当时,爸爸手里还有放不下的活儿,怒骂哥哥还不快去救人。而哥哥却似乎有着几分幸灾乐祸,谁教你不学游泳的,这次倒霉了吧。可是我并不像他所想的那样,我会倒霉,而是渐渐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沉不下去。现在想起来,才明白原来人本来就有着自救的意识,我无意之中竟然使用了仰泳的技巧。虽是如此,可是到如今,我依然不曾主动下过水。

说过了水,再谈一下火的经历,其实也依然是蠢事一桩。小时候的我每每蹲在灶火旁添柴火,与火结缘在所难免。我喜欢火,我喜欢用火来“大炼钢铁”。说起这事便要从捡破烂说起,捡破烂是本人小时候的一大癖好,每每积攒一些废铜烂铁,等着父亲拿着它们去换钱。可是积攒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废铜烂铁本来质量就不好的,越发的生锈,以至于{zh1}锈成个土疙瘩。于是我便想法子来克制它们生锈,而用火烧就是我优先想到的一个法子。当然,除了这之外我还试用过封存、水封等方法。回想起来,真的很难想象一个尚不通人事的孩子居然能够想到这么多的歪点子,其创造力真的非我们成年人所能及。我们似乎堕落了,退步了。

小时候,我喜欢上火,而火也喜欢上我,有的人被火喜欢被火缠上,烧得个清洁溜溜,而我则没有那般幸运。那是年底,每每孩子们都爱在草窝里放鞭炮。当然不包括我,恰恰相反,我是一个正义的反对者。看到草窝里的点点火星,正义之心被激了起来。要灭火还需水,当时还穿着开裆裤的,往草窝里这么一蹲,一泼尿下去,那真叫痛快,没料只尿了一半,我便不自主的跳了起来,似疯癫般的跑回了家里。到了家,那棉鞋底已经烧透了。

 

正是:

鞭炮声声正除夕,

草丛深处火依稀。

心中一横灭火去,

灭火不成反失履。

 

水乃烈火之天敌,

一蹲下去与天齐。

不料美事出人意,

火溅痛煞小鸡鸡。

 

水与火的结合那便是劳作,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那便是真正的劳动者。

而我自小就是一个勤快人,有一次却因为自己的勤快而挨了骂——我见家中的麻袋上满是尘土,我便将麻袋沾水擦了个干净。麻袋里面装着爸妈刚刚晒好的粮食,我却在上面添了几点甘露,不挨骂才怪呢。

若说起勤快,也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当时,爸爸规定我们每天必须做家务,表现得好,{yt}便会奖励一分钱。而{zh1}自己的学费也就靠这一分一分的小银元积攒起来(记得当初学费是论元,后来便升到了几十元、几百元,渐渐地我们也就交不起学费,只能靠向父母借钱了)。

不过这种方式确实激励了我们,我们抢着喂牛、打水……记得当初我的个头还不及压水机高,所以压水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拉着压杆荡秋千的味道。后来回想,怪不得自己的体育专项只有引体向上可以得满分,原来是与早期的锻炼有关的。

当然,除了做家务外,我更喜欢的便是拾破烂。因为这样钱来得更容易一些,而且还因此多了一项嗜好,那便是探索老宅子。因为老宅里往往埋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宝藏。记得我还曾在一个老宅里挖出一部老式的水车,更可喜的是那水车的转轮中居然缠了许多的铜线,当时铜的价格仅次于金银,我们自然是没有办法挖得到金银,自然这铜线便成了我们心中的无价之宝了。

除了以上这些,自己的童年里值得一提的还有玩伴和那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儿。

童年的孩子多喜欢住姥爷家的,当然,我是一个例外。但也因此我得到了许多的玩伴。他们因为要住在姥爷家,所以便来到我们村上。记得我们一块看连环画,一块玩水枪,一块在水中摸泥鳅……

当然,我偶尔会去姥爷家待一阵子。还记得姥爷做的汽水,当时我很想喝的,可是姥爷却不让,说那是用糖精配色素调出来的,全是糊弄人的。 虽说姥爷的汽水卖得不景气,可是当地的汽水行业已然发展成为了我们县上目前{zd0}的雪糕厂,而舅舅就是那个厂子的二把手。我想这与姥爷当时的汽水,是脱不开干系的。虽然路子一开始是错的,可是走着走着也便对了。

一提起雪糕,最有名的那便是十里雪糕,非常受欢迎。因为姥爷的家就在十里铺,所以说叫做十里雪糕。这种雪糕之所以受人欢迎,也许与当时的营销方式有很大关系的。当时走村串巷所卖的优良雪糕都是从那里批发来的。而且卖雪糕的方式比较特异,我们不必有钱,只要我们拿着啤酒瓶,就可以换到雪糕的。

回想在十里住着的那段日子,难忘的还是与表妹打枣的情形。我们将罐头瓶里装满红枣,再随意的撒一些白酒上去,然后进行封存。虽然没有吃上{zh1}的酒糟大枣,可是这种劳作过程却是令人回味。

除了这些,再就是同年的我们有一颗顽皮的心,我们用蜡烛煮青麦,在炉子上做爆米花、偷地瓜胡萝卜……偷胡萝卜算是我们做过的最为缺德的事儿。我们将胡萝卜从地下刨出来,然后将秧苗像模像样的插上去,宛然活着一般。

我是一个不喜欢住姥爷家的孩子,当初妈妈每每以此为由来凶我,说别人家的孩子都喜欢住在姥爷家,就单单我这么特立独行。

或许我是一个恋家的人。现在虽然我依然没有改变恋家的情怀,可是却没有了恋家的理由,似乎也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正当的理由。{wy}想做的那便是向外飞。家庭对我犹如放风筝,他们将风筝放到天上去,一旦他们玩累了,收线了,风筝才能回到原本的家中。

虽是如此,但自己也有过离家出走的经历,想起离家出走其实多多少少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不论家如何的残破,那都是自己的家——因为家中还有老人,还有父亲未尽完的义务。所以最终出走失败。

那一次,有人说我傻,有人说我有担当,其实都是一种无奈。为了给家一个和谐的天地,我曾当着众人的面跪在大街上,那时候自己已经是大学生了,也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和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道理,可是我依然跪了下去,因为面子并不重要,我想要的是一个和谐的家庭。

虽然众人都同情我的孝顺,但更看到了我的脆弱与无奈。

生活已经禁不住逃避,妈妈每每都会责怪父亲,说父亲是清净了,扔下了可怜的孩子与老人……我不想让家庭继续残破下去,更不希望令父亲在下面不安……

人生是无奈的,道路是多舛的……携一份玩世不恭,化解一下贫饷之痼疾……

男人嘛,天生的,虽然母亲一直说我是女人的命,可是也要像模像样的活下去——就只是因为我们是所谓的男人。

IN A WORD——When I was a boy, I was also a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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