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Merdekareview

作者/本刊记者 Jul 02, 2010 03:26:50 pm

【本刊记者撰述】吉隆坡高庭今天允准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和xx政府提出暂缓解密与雪州水供公司(SYABAS)签署的水务特许经营权合约的申请。承审法官哈达丽雅表示,她批准有关暂缓申请,是为了确保xx政府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的权力不受阻扰。

根据《马来西亚局内人》报道,承审法官哈达丽雅(Hadhariah Syed Ismail)表示,她批准有关暂缓申请,是为了确保xx政府有权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不受阻挠。

她解释道,如果她不允许该暂缓申请,即表示政府向上诉庭提出的任何上诉申请将变得无实际意义。那么,雪州水供公司的两份文件就得在本周一解密。这两份文件可以证明水价(water tariff)提高15%。

申请人代表律师马列英迪斯(Malik Imtiaz Sarwar)认为:“法官担心的是,如果真的判决允许执行解密文件,问题是,(到时)如果上诉庭真的xx高庭的判决,那该如何解除(undone)?”

“所以,当你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的判决是公平的……有关暂缓令的申请,法庭一般上会考虑到,如果解密了,最终可能会发生像她说的事情,即导致上诉权力受到阻挠。”

政府可任意盖上机密标签

马列也说,此案凸显了xx政府的立场,即它可以随意在任何文件上“盖上机密标签”,且不需经过任何授权行动的批准。

“当我们接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们的立场是,理应没有‘暗中取得的政府’(government by stealth)。”

身为全国人权协会(HAKAM)主席的马列(右图)也披露,《官方机密法令》(OSA)曾遭修改及被广泛地使用以剥夺公民获取基本讯息的权力。“水是基本需求,获取水供是一种基本人权。”

他补充,由于该案件已经审了3年,他已要求政府提出紧急上诉。

他解释,从xx政府昨天提出上诉书开始,总检察署有八个星期的时间入禀上诉记录,不过,他补充,他看不到有任何原因需要暂缓有关判决,况且,有关裁决的原因和证据记录皆已齐全。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和以该会主席赛沙希尔为首的11名成人及两名小孩于2007年1月15日入禀法院,挑战能源、水务及通讯部拒绝公开无受益水的决定,并列能讯部、雪兰莪州政府及马来西亚政府为答辩人。

周一(6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马来西亚职工总会连同11名成人和两名小孩胜诉,下令能源、水务及通讯部在七天内把特许经营合约以及稽查报告交给申请人。

文件不危害国家安全

xx政府在案件初开审时曾辩称,申请人并没有法定地位(locus standi)入禀司法复核案,并声明这两份文件属于官方机密。

承审法官哈达丽雅(Hadhariah Syed Ismail)认为申请人都有法律地位(locus standi)提出这项诉求,并决定亲自过目特许经营合约和稽查报告才作裁定。

她在6月18日接获文件,并经过检阅后,表明自己是很确定特许经营合约和稽察报告的内容并不存有对国家安全及公众利益有害的资讯。

“但是,我能预期这些文件的公开,或许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争论和批评。”